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00-38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0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建于1952年4月,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落实《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为核心,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幼健康计划、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管理等工作重点。立足全州妇幼卫生工作发展实际,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狠抓基层和院内保健临床工作,挖掘妇幼保健特色,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保健和临床相结合服务能力,使全州及我院妇幼卫生工作得到全面提质。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路子,将党建工作与妇幼健康文化建设紧密融合,推动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2、全面筑牢母婴安全防线
深入实施《红河州母婴安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列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的核心工作任务。持续深入推进母婴安全保障五项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风险评估。规范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全面加强区域内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管,落实辖区内常住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完善和强化约谈通报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两个死亡率稳中有降,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州、县两级要针对孕产妇死亡控制、5岁以下儿童死亡控制以及母婴安全保障管理,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议。对孕产妇死亡个案实行“一死一评一追责”,对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的相关责任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支持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救治和边远山区贫困孕产妇提前住院待产服务,保障每名危重孕产妇和儿童都能得到及时救治。建立育龄妇女孕情早发现制度,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持续开展各级危重救治中心应急演练,提高基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急救水平和产科技能。
3、加强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
推进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达标率达100%。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评估工作。按照省级新修订印发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评审细则(2023年版),启动新一轮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复评工作。强调县级危重救治中心辖区指导责任,将辖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情况纳入对县级救治中心考核。州级危重救治中心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县市的孕产妇儿童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并加强对13县市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指导和培训工作,持续提升基层医护人员早识别、早诊断、早干预能力,提高抢救成功率。
4、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继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能力达标,全面促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推进《红河州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实施方案》具体任务措施落实。积极争取条件填平补齐妇幼健康服务必需设备,实施妇幼保健专科建设项目。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快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领域特色专科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各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门诊服务,形成保健与临床相互支撑、相互依托的发展模式,增强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后劲。
5、提升妇女重大疾病防治水平
推进实施《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加强分类指导,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探索推进全州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持续开展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扩大宫颈癌和乳腺癌规范筛查范围,强化城乡妇女“两癌”防治意识,提高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巩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成果,做好工作评估和总结。
6、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工作
深入实施《红河州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降低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推广早产儿母乳喂养、袋鼠式护理等早产儿照护适宜技术。提升基层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服务质量,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导、托育机构备案卫生评价和卫生保健工作。以儿童孤独症干预服务为抓手,加强健康教育和政策宣传解读,加快补齐儿童心理保健科、儿童精神卫生科、儿童康复科等专科建设“短板”。为0—6岁儿童建立视力健康档案,并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康复治疗服务。继续推进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7、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设,按照“县级能筛查、地市可诊断”的目标要求,支持州内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中心和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建设。深入开展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项目,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出生缺陷人才培养和产前诊断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服务能力和质量,扩大产前筛查覆盖面,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规范阳性儿管理和诊治服务。扩大出生缺陷监测覆盖面,推进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推进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规范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婚育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
8、推进妇幼信息平台建设使用
积极推进云南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和“云上妇幼”在全州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应用。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妇幼健康信息平台进行个案录入,形成覆盖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妇幼健康信息化网络,规范开展孕产妇、儿童建册信息化管理工作,减少基层重复录入工作量。加强基层信息使用培训和通报,利用妇幼健康大数据分析研究,提高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水平。按照省级部署及时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形成多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网络。
9、宣传弘扬妇幼健康文化
推进妇幼健康文化建设,开展妇幼健康文化特色单位创建,实施妇幼健康宣传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行动。普及妇幼健康知识,培养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运用重要节点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健康云南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宣传活动周广泛开展妇女儿童健康主题宣传,通过传播“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公益广告、张贴和推送宣传标语和电子海报、举办线上妇幼科普知识和政策传播普及系列讲座、开展妇幼健康科普短视频比赛等活动,强化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0、坚守妇幼健康行业安全底线
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筑牢廉洁从医思想根基,塑造良好行业形象。落实一岗双责,完善有效风险防控措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妇幼健康行业安全生产、保密安全、信息安全防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6个内设机构,包括临床医技科室四大部,孕产保健部下设:孕产群体保健科、孕产保健科(包含孕产保健门诊、高危门诊、妊娠糖尿病门诊、妊娠高血压门诊、妊娠营养门诊、心理门诊、助产士门诊、孕妇学校)、医学遗传与产前诊断科(包含产前筛查门诊、遗传咨询门诊)、产科住院部(包含产一科、产二科、产三科、产四科、产科重症)、产后保健科(包含母婴康复中心);妇女保健部下设:妇女群体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包含妇女营养门诊、妇女心理门诊、两癌筛查门诊)、妇科门诊部(包含宫颈疾病门诊、盆底疾病门诊、普通妇科门诊)、体检科、妇科住院部(包含宫颈疾病科、盆底疾病科、普通妇科);儿童保健部下设:儿童群体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包含生长发育门诊、心理行为门诊、预防接种门诊、儿童营养门诊、高危儿门诊、五官保健门诊)、儿童门诊部(包含儿童呼吸门诊、儿童消化门诊、儿童遗传内分泌门诊、新生儿门诊、儿童神经门诊、儿童综合门诊)、儿童住院部(包含儿童呼吸科、儿童消化科、新生儿科、儿童神经科、儿童感染科);计划生育服务部下设:避孕药具管理科、生殖内分泌科、计划生育服务部。男性生殖健康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人,退休51人)。
年末其他人员53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单位自有资金开支人员53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收入合计29,931.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42.28万元,占总收入的51.9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166.7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7.33%;经营收入142.24万元,占总收入的0.4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9.97万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837.30万元,增长65.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240.42万元,增长575.2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1536.09万元,下降9.78%;经营收入增加142.24万元,增长1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9.26万元,下降10.38%。较上年相比,本年度收入中变动较大的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院为实现更好的医院建设,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3,200.00万元;同时,本年度开设新增业务,经营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9,68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8.22万元,占总支出的49.81%;项目支出14,757.65万元,占总支出的49.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142.25万元,占总支出的0.4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538.23万元,增长55.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33.07万元,下降9.94%;项目支出增加12,029.06万元,增长440.8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142.24万元,增长1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相比,本年度支出中变动较大的支出为项目支出,其原因为本年度项目支出中,包含本年度申请的专项债券资金13,20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88.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74.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13.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57.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省级补助红河州春节走访慰问经费共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对边境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受灾群众等的关心关怀,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
2、2023年红河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至八期)转贷资金项目资金共支出13,200.00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其中:咨询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392.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37.7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713.8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43.80万元。
3、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补助资金共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州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监测评价和技术指导,其中:差旅费0.10万元,委托业务0.13万元,其他交通0.3万元。
4、预拨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中央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共支出27.9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其中:津贴补贴27.90万元。
5、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共支出20.24万元,主要用于全州危重孕产妇及危重儿童抢救工作,其中:印刷支出1.2万元,差旅费0.08万元,培训费2.05万元,劳务费2.49万元,委托业务费6.08万元,其他交通0.9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4万元。
6、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省级补助结算资金共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其中:委托业务费2万元。
7、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算补助资金共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其中:差旅费2.57万元,委托业务费9.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94万元。
8、(州本级)下达2023年防治艾滋病州级专项资金共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其中:培训费0.5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0.02万元。
9、2022年全省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共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其中:专用设备购置25万元。
10、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共支出2.69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其中邮电费0.04万元,差旅费0.39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劳务费0.52万元,委托业务费1.06万元。
11、2023年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预算补助资金共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其中:差旅费7.50万元,维修(护)费34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
12、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共支出8.68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控,其中: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0.14万元,培训费3.79万元,劳务费0.85万元,委托业务费1.9万元。
13、补发2022年1月到2023年6月艰边补贴资金共支出11.45万元,主要用于津贴补贴支出11.45万元。
14、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共支出5.58万元,主要用于津贴补贴支出5.58万元。
15、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共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妇幼健康服务,其中: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9.06万元,培训费7.8万元,劳务费4.42万元,委托业务费16.02万元,其他交通费1.7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万元。
16、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省级补助资金共支出10.42万元,主要用于津贴补贴支出10.42万元。
17、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共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妇幼卫生健康,其中:差旅费4.39万元,培训费22.99万元,劳务费3.87万元,委托业务费11.57万元,其他交通费0.1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0万元。
18、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共支出16.79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其中:印刷费4.34万元,差旅费1.17万元,培训费5.73万元,劳务费2.06万元,委托业务费3.49万元。
19、红河州妇幼保健院2022年VCT门诊工作经费共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0.2万元。
20、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待摊投资共支出1,181.95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1,181.95万元。
21、2017年中央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蒙自市妇幼院)共支出6.20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6.20万元。
22、中央防艾随访工作经费〔蒙自市疾控中心〕共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1.80万元。
23、蒙自市妇幼院2018年中央防艾项目母婴阻断工作经费共支出11.09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11.09万元。
24、蒙自市妇幼院2019年中央防艾项目母婴阻断工作经费共支出10.72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10.72万元。
25、开远市妇幼院2019年预防三病母婴阻断工作经费共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0.47万元。
26、蒙自市妇计中心2020年中央防艾项目母婴阻断工作经费共支出14.66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14.66万元。
27、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临床与基础研究经费共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3万元。
28、2022年新冠疫苗接种补助经费共支出4.11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4.11万元。
29、教学收入2022年红河州妇幼院教学项目经费共支出12.57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12.57万元。
30、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经费共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0.2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9%。与上年相比增加40.42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建设,本年度申请专项债券资金13,2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退休人员或调往差额拨款单位人员记实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6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4%。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开支及人员经费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53万元,决算为2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3万元,决算为20.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11%,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8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9%,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3万元,决算为2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8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三公”经费中包含自有资金,支出决算数中“三公”经费为财政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55万元,增长18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2.69万元,增长162.2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69万元,增长162.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6万元,增长1328.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入健康体检车、其他乘用车,接收调拨1辆多用途乘用车,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新增3辆公务用车(调拨1辆,购入2辆)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派车组织院内各科室人员到13县市进行工作督导、技术指导、帮扶指导、基层培训、基层卫生院能力评审、半年年度考核、迎接省级国家级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两个区域医疗中心专家按照协议约定,到我院进行帮扶指导及邀请各专家到我院进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34,251.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44.56万元,固定资产9,997.2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920.73万元,无形资产889.3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697.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50.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35.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4.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