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yzgylc/2026-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的主要职能是: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通过造林、育林、护林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等一系列经营活动,培育森林、保护森林;护林防火,宣传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组织、培训森林防火、灭火专业人员,制订扑火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合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建立火灾档案;加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档案管理及时更新数据资料,保持档案准确完整;做好林业政策宣传工作、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严格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在取得的林业调查规划资质等级规定范围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资源林政管理股、天保公益林管护股、造林绿化规划股、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生物有害防治检疫站、石岩寨营林区、攀枝花营林区、普雄营林区、坡头营林区。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3人(离休0人,退休73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锚定州委“337”和红河林草“11231”工作思路,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国土绿化、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这一年来,全场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森林质量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增强,林业产业稳步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为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资源保护与管理持续强化
2025年,我场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1)管护工作扎实开展。组织全场21名林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生物多样性的学习宣传活动,向场驻地周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155人次。全年共发现并办理行政案件1起1人,处罚款87,087.00元。完成申办使用林地许可5宗、面积3.1207公顷(已批占用4宗、面积2.4293公顷;待批临时占用1宗、面积0.6914公顷)。
(2)森林防火成效显著。一是加强宣传。利用应急广播宣传防火知识236次,发放和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通知书》1620份、《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200份;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围裙500条、手提袋500个,粘贴标语180条、“悬挂布标”18条、悬挂五彩旗30面;带领护林员进村入户对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160余次。二是完善制度。制定《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火警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并与鸡街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形成了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三是主动作为。全年共排除易引发火灾的农事用火隐患48起、扑灭火情4起(与去年60起同比下降12起),出动车辆85辆次,人员649人次,确保0起重大火灾、0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2.生态修复与国土绿化协同推进
2025年,我场紧紧围绕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两大主题,扎实推进各项生态建设工程,进一步夯实了生态根基。
(1)扎实开展森林修复工作。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四批)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5〕45号),下达我场森林修复项目2000亩,资金600,000.00元,已完成方案编制、招标等前期工作,现已进入实施阶段,计划2025年内实施完成。
(2)持续深化国土绿化工作。完成申报乡村四旁植树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造林面积2000亩,目前已完成地块落实、树种选择、用地会审、实施方案编制及上报等前期工作,预计2026年7月全面完成。
3.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坚持以系统性建设、持续性维护为抓手,组织实施2024年红河州国有林场管护站建设项目(石岩寨国有林场),现整体工程已实施完成,已完成林场初验和州级验收。二是完成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三道沟管护站加固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21万元。三是完成2025年管护房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和申报,预计2026年9月完成1个重建项目和2个加固改造项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5年度收入合计15811520.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11520.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61647.37元,增长10.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61647.37元,增长10.1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入,项目资金收入比上年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5年度支出合计15811520.22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9151.67元,占总支出的64.76%;项目支出5572368.55元,占总支出的35.2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61647.37元,增长10.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6318.73元,下降1.41%;项目支出增加1607966.10元,增长40.5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以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年内项目增加,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支出较上一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39151.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05642.83元,占基本支出的94.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533508.84元,占基本支出的5.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72368.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森林管护项目经费3862788.89元,主要用于森林修复,通过割灌除草、补植等方式,实施森林抚育2万亩。全面保护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提高质量转变;聘请护林员管护天然林,管护专用材料物资采购,管护房修缮及维护。全面落实管护责任,改善林区生活环境,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提升天然林资源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能力,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146694元,主要用于管护专用材料物资采购,改善林区生活环境,提升天然林资源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能力。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经费198336元,主要用于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及宣传工作,聘请护林扑火人员,完成林地防火任务及管护,通过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实施,林业、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态效益得以发挥。
草原管理项目经费71510元,主要用于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土地、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查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等情况,荒漠化沙化和石漠化状况、沙化和石漠化土地治理情况,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目经费158350.97元,主要用于退化林本底评估及造林项目落地上图,林草产业融合试验。通过实施林下种草,促进林草融合,增加饲草量,发挥生态效益。
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1134688.69元,主要用于数字林草项目监测平台建设及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6831.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2%。与上年相比增加326958.68元,增长2.28%,完成年初预算的150.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714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110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完成年初预算的90.6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6278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2%,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和森林资源管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部分项目资金需跨年度完成支付。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83635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9%,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4%。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单位运转类费用、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草原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草原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年初无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94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201.92元,决算为155002.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189.03元,增长104.4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201.92元,决算为154683.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79%,完成年初预算的9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31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583.03元,增长10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4.00元,下降55.26%;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4.00元,下降55.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201.92元,支出决算为155002.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189.03元,增长104.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201.92元,决算为154683.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3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进行车辆处置,车辆保险费有结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9583.03元,增长10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4.00元,下降55.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4元,下降55.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拮据,我单位为控制成本,部分老旧车辆间断性闲置,减少损耗,从而压缩经费。本年度以压缩其他公用经费为目标,得以最大化资金保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林政执法、生物灾害防控、常态化动态监测等核心业务以及单位日常运行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进行人事相关工作检查,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5521554.65元,其中,流动资产10955.72元,固定资产15510598.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8534.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6751.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585497.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033.74元;出租房屋10平方米,账面原值6981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6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7238.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77238.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77238.4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77238.4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