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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amssjzrbhqghj/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编制和组织实施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制定保护区管理制度。

(3)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完善界桩、界碑。

(4)依法保护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森林防火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5)督促检查各管护站对保护区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组织实施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工作;开展野生动植物监测和研究,开展濒危物种的保护、科研、繁育工作;做好保护区的科普宣教和保护意识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和实践社区共管新模式。

(7)开展纵向横向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项目并巩固和维护好已完成的项目成果。

(8)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机关财务、资产和下设单位的国有资产。

(9)负责提出保护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10)做好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11)负责保护区行政管理,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科普宣教和社区科、生态旅游管理和科研业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举旗定向,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形式,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核心要义和新要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第一议题”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之一,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际工作,同时,按照《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学习教育,总结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始终坚持抓好党的建设引领保护区绿色发展,为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事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作风保障,截至目前,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共8次,主题党日共11次,“三会一课”共25次。

(二)多措并举除隐患,筑牢防火安全屏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措施到位、协同发力”的工作原则,建立起全方位的防控体系,不断加强阿姆山生态防护线,确保绿水青山的持续安全。依据全局干部职工人员情况及下属各管护站点人员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及巡护线路干部职工联系负责制》,将保护区分为5个责任片区共128条巡护路线,细化责任落实,发动全员力量对保护区实行精准巡护。一是以科技赋能强化巡护支撑。全力推广生态护林员APP,使其成为护林员巡护工作中的得力智能助手,全方位提升巡护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二是以精细管理优化制度保障。紧密贴合阿姆山管护局护林员的实际状况,对《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护林员管理方案》进行重新修订与完善,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护林员管理体系;三是以动态调整提升队伍效能。依据护林员考勤通报情况,对现有护林员队伍进行全面梳理与优化调整,坚决淘汰无法履职尽责的人员,确保护林员队伍整体素质过硬、履职高效。在高火险期,对保护区实行封禁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入山,在保护区外围人员进出频繁点和隐患点设立火源防控检查点,严格执行出入防火扫码制度,禁止火源入山。森林防火期间严格履行“政策法规宣传、巡查巡护、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火情报告”等职能职责情况,切实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底线的重点任务。

(三)深化环保督察整改,巩固生态治理成效。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保护区内林下种植突出”问题,我局认真排查、迅速行动,完成了保护区林下种植情况摸排,形成了《红河阿姆山保护区林下种植情况专项调查报告》,制定了《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林下种植管理制度》《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及整改成果巩固工作,确保环保督察问题按时销号,进一步提升了保护区的生态治理成效。

(四)创新检测管理体系,提升保护区保护效能。一是持续推进能力建设项目成果进一步转化为工作效能。制定了《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监测体系信息收集管理制度》,针对能力建设项目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包括常绿阔叶林植被类型中青冈林、截果柯林、西畴润楠林、圆叶珍珠花、西畴润楠林4个群系和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进行调查监测而设置的8个监测样地、68条固定样线开展长期监测。二是为扎实推进巡护工作,根据管护局人员和护林员岗位变动,迅速调整保护区责任片区划分和巡山路线规划,明确了全体干部职工与全体护林员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同时,全面启用生态护林员APP开展巡山工作,实现护林员巡山轨迹实时上传,替代传统纸质巡山记录填报模式,并优化案件线索报送机制,采用电话汇报与图像佐证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公。截至目前,依托全国生态护林员管理系统开展数字化监管,累计完成巡护值班数据查询500余次、系统统计分析40余次、发布专项通报6次,推动护林员巡护到位率同比提升超60%。通过构建“定期巡山数据分析、月度成效通报、问题反馈专项培训”的“三位一体”管理闭环,有效解决了巡护履职难题,实现了管理效能与工作质量的双重提升。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整合“清风行动2025”“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等多项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深入保护区周边9个乡镇27个村委会及1所学校进行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宣传活动3场次,90人次工作人员参与,受众1200余人,筹备宣传物资2400余份,定制宣传牌30块,有效提升周边群众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五)真抓实干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管护能力。针对保护区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和短板大力谋划储备项目,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高效、精准项目建设服务机制,全力抓好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架车、妥德管护站建设项目建设,并于2025年5月从县林草老办公楼搬至凹腰山新办公楼,切实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保护区高质量管护水平,同时,扎实推进项目储备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阿姆山保护区极小种群保护、防火通道建设、保护区能力提升、智能化管护能力强化、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红河县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州“十五五”规划等10个重点项目的储备工作(项目概算投资总额为15232.3万元),并高质量完成了重点项目中3个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严格遵循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相关要求,确保了项目申报的必要性,实施条件、建设内容、资金估算和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为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严打违法违规行为,筑牢资源保护防线。我局通过制定执法权责清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执法技能培训、配齐执法记录仪等措施,主动发现违法线索,减少“被动等举报”现象,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截至目前,阿姆山管护局累计立案查处涉保护区案件5起,5起案件均已办结。下一步,阿姆山管护局将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切实遏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筑牢保护区资源安全保护防线。

(七)思想引领筑牢根基,压实责任守牢阵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和发展意识形态领域向上向好的总体态势,为全方位推动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布局同考核,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截至目前,共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安排会议3次,在单位内部通报、传达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2次,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1次,全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共同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6258776.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8776.86元,占总收入的96.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9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34881.06元,增长35.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84881.06元,增长29.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增加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5000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本年人员增加5人;二是本年度中央、省级财政的项目数量以及金额高于上年;三是为改善我单位办公环境,县政府给予补助2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275731.40元。其中:基本支出3852856.79元,占总支出的61.39%;项目支出2422874.61元,占总支出的38.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4275.21元,增长32.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8.91元,增长0.01%;项目支出增加1533786.30元,增长172.5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本年人员增加5人;二是本年度中央、省级财政的项目数量以及金额高于上年;三是为改善我单位办公环境,县政府给予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52856.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81943.74元,占基本支出的95.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913.05元,占基本支出的4.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2874.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红财资环发〔2025〕47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经费886516.61元,主要用于保护区护林员工资发放、各管护站运转维护。

红财资环发〔2024〕89号-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经费563990.40元,主要用于保护区护林员工资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4776.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7%。与上年相比增加1260881.06元,增长27.27%,完成年初预算的176.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73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完成年初预算的98.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8216.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488.7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测算标准与实际缴费标准的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779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9187.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5381.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30.4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度人员增加5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9458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保护区内的森林管护工作;我单位项目资金主要为中央、省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该部分资金未纳入州本级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04213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0%,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发放984314.00元、津贴补贴161910.00元、绩效工资147150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5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65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7%。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30651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5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47388.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0251.99元,下降71.7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4703.0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33%,完成年初预算的22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268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7%,完成年初预算的67.1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72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703.01元,增长;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45.00元,增长510.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245.00元,增长510.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388.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0251.99元,下降71.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4703.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26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森林管护车辆的正常巡护,从项目资金中列支24703.61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572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703.01元,增长34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45.00元,增长510.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未购置森林防火车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护区管护巡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干部考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总额1694014.44元,其中,流动资产108168.75元,固定资产523693.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62152.25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0978.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1927.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733.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0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703.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03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60915修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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