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lxdd/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受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委托,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公路、道路、水上、交通工程质量、交通工程造价和交通建设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辖区乡道、村道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通过赋权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3.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地方铁路、民航行政执法工作。
4.参与辖区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5.负责辖区内州管高速公路养护、服务监督执法工作及州管公路超限超载的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相关工作。
7.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8.完成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大队长室、副大队长室、教导员室、执法监督一中队、执法监督二中队、执法监督三中队、法治监督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重点领域执法整治,规范市场运营秩序
(1)道路运输市场执法。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网约车违规经营、客运班车站外揽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危化品运输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联合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车”、违规营运等扰乱市场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2)公路路政执法。加强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巡查管控,依法查处损坏公路路产、侵占公路用地、违法设置非标、超限运输损毁公路等行为;严格落实公路超限检测“一站多点”执法模式,持续开展“一超四罚”工作,严防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2、压实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1)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聚焦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等行业企业,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排查车辆船舶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应急处置能力等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
(2)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继续加强对“两客一货一网”的日常监管,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节假日运输安全执法、汛期/冬季安全防护等专项行动,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坚决防范安全事故。
(3)强化源头监管执法。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动态监控失灵、违规聘用从业人员等问题,推动安全生产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控”转变。
3、提升执法服务效能,践行执法为民宗旨
(1)优化执法服务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轻微违法、首次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彰显执法温度;简化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快速处置群众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进企业、进站场等方式,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便民政策,提升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2025年度项目支出为涉密项目,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公开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3373133.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3288.83元,占总收入的99.4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9844.47元,占总收入的0.59%。
表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2025年度收入情况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6423.06元,增长13.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6578.59元,增长38.75%,主要原因为本年实有在职人员增加3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其他收入增加/减少-530155.53元,增长/下降-96.39%,主要原因为上年机构改革,在职职工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增加,本年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3375661.73元。其中:基本支出3337061.73元,占总支出的98.86%;项目支出38600.00元,占总支出的1.1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8951.49元,增长13.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0351.49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是为本年年中实有在职人员增加3人,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积金缴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8600.00元,增长286.00%,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年中调整追加。
表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2025年度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7061.73元,人均222470.7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0335.76元,占基本支出的87.81%,人均195355.7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6725.97元,占基本支出的12.19%,人均27115.06元。
表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6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8600.00元。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38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配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3288.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4%。与上年相比增加936578.59元,增长38.75%,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595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为253098.24元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为3285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员增加3人且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89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0%。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为111298.68元、公务员医疗为60708.28元及职工大病保险为8889.8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员增加3人。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62743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5%,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及其他人员工资和社保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各类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其他人员部分上年度工资本年补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8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年初无此项预算,故不计算年初预算完成比例。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86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资金购买办公电脑并投入基建项目导致预算执行增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04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员增加3人,住房公积金缴费相比预算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400.00元,决算为43882.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04.46元,增长5.0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600.00元,决算为43454.4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02%,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42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98%,完成年初预算的53.50%。
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26.46元,增长4.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8.00元,增长185.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78.00元,增长185.33%;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400.00元,支出决算为43882.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04.46元,增长5.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600.00元,决算为43454.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4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要求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无预算并且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无预算并且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实际要求节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燃油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26.46元,增长4.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8.00元,增长185.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长185.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接近20年,维修费用较上年增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用车年末保有量2辆,与上年度一致及本年接待费标准提高。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接近20年,维修费用较上年增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用车年末保有量2辆,与上年度一致;公务接待费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标准提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干部晋升职务职级考察接待费共接待1批次,接待人数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353.07元,比上年增加85027.52元,增长28.41%,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员增加3人,社会保障缴费标准上调物价与运维成本上涨,办公耗材价格上涨,日常消耗类支出增加,固定资产运维费用上升,车辆维修保养费上涨;办公设备、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费增加年度业务工作量加大,新增专项工作、督查检查、执法任务,差旅、会议、印刷、宣传、业务耗材等开支增加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开展培训、调研、对外协调工作增多,差旅及培训费增加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等执行标准按政策调整提高。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882.40元,水费613.36元,电费6368.12元,邮电费26090.71元,差旅费36623元,接待费428.00元,工会经费22855.00元,福利费2836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54.48.00元,其他交通费1395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3119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资产总额1697996.68元,其中,流动资产736.67元,固定资产1697260.01(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950.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950.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72.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672.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5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17.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