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thjjpbfj/2026-000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非在编实有车辆2辆。公务用车改革后,无行政公务用车及编制,所以车辆编制数为0辆。实有车辆2辆,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配发环境执法监测、监察用车,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时,给予单位保留用车,但未核定车编,所以,单位实有车辆数超编制数。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1.屏边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屏边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面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屏边县问题整改任务共14个,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14项。二是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屏边县23个,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23个。三是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6个,已完成4个问题的整改自验工作,2026年需整改的有2个问题。
(二)以务实举措治理污染,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是通过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清单,开展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深化柴油车、黑烟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与管控,推进多污染物协同管控等举措,空气优良率100%。二是通过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加大日常巡查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等举措,2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通过全面推进“一住两公”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监管,建立土调在前,审批在后的监管机制等举措,全县“一住两公”土地安全利用率为100%,辖区内无土壤污染事件发生。四是通过持续开展“春雷”“亮剑”“绿盾”等专项行动,生物多样性持续保持稳定。
(三)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积极推进屏边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目前,已完成复核材料省级评审,上报国家复核。编制完成《屏边县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2021-2023年)》和《屏边县生态产品价值核实方案》,系统核算出屏边森林、水资源等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让“生态优势”转化为可量化的“经济潜力”,为后续价值转化提供数据支撑。
(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及执法监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一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完成乡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等水质监测工作任务,完成牧羊河29个点位水质临时监测工作,编制完成屏边县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报6期。二是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完成2025年“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先后出动车辆30余辆次,执法人员140余人次,完成2025年“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69家次。办理12345(含环保举报热线12369投诉平台)政府热线综合平台投诉举报件24件,办结24件,办结率100%,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
(五)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积极推进《屏边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溪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经过多方协调和争取,该项目已到资金250万元。《屏边县九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到位资金100万元,以上两个项目均在实施中。
(六)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持续提升。“十四五”期间,先后出台了《屏边苗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屏边县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同时,构建了《屏边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屏边大围山生物多样性监测方案》等制度体系,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同时,严格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要求,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目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材料已完成省级评审,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国家复核。此外,作为云南省首批生态产品价值机制试点县之一,完成《屏边县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2021-2023年)》和《屏边县生态产品价值核实方案》编制,系统核算出屏边森林、水资源等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让“生态优势”转化为可量化的“经济潜力”,为后续价值转化提供数据支撑。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8208815.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8322.86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92.29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53584.65元,增长76.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60628.84元,增长102.79%,主要原因是增加①屏边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溪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自理工程300万元;②屏边县九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两个项目;其他收入减少607044.19元,下降99.92%,主要原因是2025年县级并未按照预算帮助解决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8,392,627.11元。其中:基本支出4,112,839.04元,占总支出的49.01%;项目支出4,279,788.07元,占总支出的50.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82,904.80元,增长82.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320.39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招录参公人员3人(红组通〔2025〕132号);项目支出增加3,667,584.41元,增长599.08%,主要原因是增加①屏边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溪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自理工程300万元;②屏边县九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两个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12,839.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56,602.24元,占基本支出的91.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6,236.80元,占基本支出的8.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79,788.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2,200.00元。
红财资环发〔2025〕39号 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项目经费13,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环评项目专家劳务费。
红财资环发〔2025〕34号 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察整改与成效评估项目经费44,683.82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报销费用、支付屏边县财政局机关公务用车租赁费用。
红财预发〔2025〕16号 单位资金收支专用账户利息收入资金项目经费241.59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办公用品费用。
红财预指〔2025〕177号 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经费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工资。
红财资环发〔2024〕65号 屏边县九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〇八队《屏边县九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预付款。
红财资环发〔2025〕15号 屏边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溪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自理工程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林汇建设有限公司红河屏边分公司《屏边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溪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预付款及尾款。
红财预发〔2024〕16号屏边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污染防治项目经费132,112.63元,主要用于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提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
红财预发〔2024〕89号 2024年县级考核优秀等次奖励工作经费项目经费51,597.21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工资、保险及部分差旅费。
红财预发〔2024〕16号单位资金收支专用账户利息收入资金项目经费133.30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办公用品费用。
红财预发〔2025〕16号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经费250.07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办公用品费用。
红财建发〔2025〕90号 信创项目经费32,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8台国产计算机部分款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08,322.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0%。与上年相比增加4,160,628.84元,增长102.79%,完成年初预算的214.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0,72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完成年初预算的86.89%。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1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1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4,744.3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956.2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5月退休1人,红人社专调〔2024〕93号调出事业人员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7,25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完成年初预算的95.0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6,731.21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5,286.7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0,705.78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34.4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5月退休1人,红人社专调〔2024〕93号调出事业人员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176,12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3%,完成年初预算的257.76%。主要用于2110101行政运行1,025,842.56元、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13,600.00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36,684.58元、2110302水体1,000,000.00元、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3,0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①屏边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溪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自理工程300万元;②屏边县九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两个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2,0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322,01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红人社专调〔2024〕93号调出事业人员1人,2025年协助调出部门补缴公积金,2025年7月新招录3人(红组通〔2025〕132号)。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4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49.00元,下降30.99%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44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4.4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49.00元,下降30.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49.00元,下降30.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49.00元,下降30.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4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接待较去年有所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9.00元,下降30.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49.00元,下降30.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接待较去年有所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236.80元,比上年增加46,270.87元,增长14.93%,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招录3名参公人员(红组通〔2025〕132号)。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23,980.04元、30202印刷费4,999.60元、30205水费2,992.60元、30206电费11,000.00元、30207邮电费12,000.00元、30211差旅费14,968.00元、30216培训费26,373.50元、30218接待费3,449.00元、30226劳务费44,730.05元、30228工会经费41,610.00元、30229福利费52,013.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89,962.68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158.3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资产总额7,528,289.52元,其中,流动资产424,354.17元,固定资产6,861,576.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2,358.5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268.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268.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42.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80.0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62.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780.0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80.0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