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thjjmzfj/2026-0002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及《关于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13县市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红编办〔2019〕85号)要求,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主要职能为:接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领导,承担蒙自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依法对辖区内排放污染物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开展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支持配合属地执法,形成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同时按照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及部门工作实际。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党建办、督察办,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蒙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2)蒙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我局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制定印发《蒙自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认真细化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圆满完成。二是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监督作用。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议题5个;同时组织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专题工作推进会。截至目前,协调组织召开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共计18次。三是严格按照《蒙自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蒙自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2.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蒙自市18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1个问题未开展州级验收,完成率94.44%;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13件,已全部办结。2023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蒙自市32个,已整改完成29个,3个超期未完成,完成率90.6%;交办群众投诉件28件(其中:重点件1件),已全部办结。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蒙自市13个,已整改完成5个,按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3个、2027年12月底前完成5个,完成率38.46%;交办群众举报问题44件(重点件4件),全部已办结。
3.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环境质量。一是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坚持“清内源、腾库容”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方略,重点抓好扬尘和臭氧污染源头防控,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制定印发《蒙自市2025年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有效运行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调度、会商、研判机制,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4次,发出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预警提醒函18次,发出餐饮油烟专项提醒函2次,发出农用地平整、秸秆垃圾焚烧污染防治专项提醒函各1次。同时强化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秸秆禁烧等源头管控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专项行动,有效降低了污染物排放;二是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推进“护饮水”三年行动,强化饮用水源监测预警,为治理提供数据支持,确保饮水安全。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群众身边小微水体摸排水质监测,目前无黑臭水体和问题小微水体。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犁江河北京路桥重点雨洪排口的整治,完成两海流域农村和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整治成效复核。三是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根据《红河州2022年度“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到2025年底,我市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基数为11746.987千克)下降10%,即消减1174.7千克。目前完成减排重金属41.38千克,完成年度减排任务3.5%;待“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熔铅锅、产品锅烟气深度治理项目”完成后,再减排1133.32千克重金属,全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项目预计12月完成。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全市现有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5家,其中,停产2家,在产3家,共排查问题14个,截至目前,完成整改13个,正在整改1个。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印发《蒙自市“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43项,指标完成34项,达标率为79.07%。2025年“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新增141家,建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1家,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15家,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00%达规范化管理水平。完成14家企业新污染物排查,对涉及化学物质企业2家开展监管。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实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完成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查清受污染农用地污染成因,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12项指标基本完成,3项特色指标取得阶段性进展。按照《蒙自市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底完成农村污水治理行政村66个,行政村治理率达75.86%。村庄污水达到基本不直排、基本不黑臭、基本得到有效管控的“三基本”任务目标。
4.扎实开展常态化监测,筑牢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省、州生态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蒙自市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一是开展101个点位的区域噪声监测,21个点位的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和7个点位的声功能区噪声监测,为区域环境提供基础数据;二是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投诉监测,为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三是开展地表水监测,每月对大屯海2号沟、6号沟、砂拉河、犁江河、长桥海进行水质监测,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四是开展重点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对蒙自矿冶公司、蒙自污水处理厂等9家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为监督管理企业提供执法依据;五是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时预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指导。截至目前,共出动监测人员184人次,出具监测报告和表46份。
5.加强项目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加强项目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确保项目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共赢。一是积极谋划包装项目。2025年积极谋划《红河州蒙自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红河州沙甸河流域(蒙自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蒙自市文萃街道水沟村农用地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蒙自市受污染农用地周边重金属污染底泥综合治理项目》等4个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0462万元。二是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蒙自市历史遗留工矿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持续推进《红河州五里冲水库2018年度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红河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五里冲水库保护区猛拉、桥头等8个片区水污染治理工程》《红河州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及规范化建设工程》《蒙自市芷村镇亚光选厂历史遗留废渣堆场原位风险管控项目》《蒙自海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地块历史遗留固废污染源治理项目》《红河州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二期)》6个项目实施。三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2025年争取到《红河州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蒙自海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地块历史遗留固废污染源治理项目》《蒙自市草坝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项目》3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目前到位上级项目资金合计4684.77万元。
6.全力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鼓励节能环保企业落户,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将“三线一单”准入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严把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关,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不批”的政策措施,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督促指导排污企业申报排污许可证及排污登记工作。截至12月31日,已审批项目6家,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8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5.42万元;已完成“不见面网上审批”登记表备案160项。7月31日,州局发文将收回审批权后,仍积极为企业协调项目审批工作。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个,该项目已签订1亿元的招商引资协议。完成10家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3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同时,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以“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为目标,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持续抓好蒙自市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巡查等专项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60人次,巡查检查各类企业787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截至目前共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6件,累计罚款约75.5万元。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件,赔偿1.8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件。全年共约谈企业16家次,开展送法入企9次,下发告知书18份。
7.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绿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氛围,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2025年以来,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为契机,在南湖广场、建设者之家、企业等地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活动,累计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10余场。累计发放环保宣传单6000余份、环保手袋5000余个、环保围腰3000余个、纸杯6000余个,累计向100余名市民提供环境保护知识咨询。同时,还利用下达处罚文书的时机,对被处罚企业负责人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0,748,466.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97,996.95元,占总收入的94.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50,469.37元,占总收入的5.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776,620.37元,下降41.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72,914.99元,增长87.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收入较上年增长较多。其他收入减少23,949,535.36元,下降95.80%。主要原因是上年2110302水体支出经费25,000,000.00元,为蒙自市财政拨款的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专项资金,该项目本年收入仅为2,000,000.00元,减少幅度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0,044,688.23元。其中:基本支出7,798,898.45元,占总支出的38.91%;项目支出12,245,789.78元,占总支出的61.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481,123.73元,下降43.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0,103.49元,增长3.8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5,771,227.22元,下降56.29%;主要原因是上年2110302水体支出经费25,000,000.00元,为蒙自市财政拨款的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专项资金,该项目本年收入仅为2,000,000.00元,减少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98,898.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48,952.27元,占基本支出的89.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9,946.18元,占基本支出的10.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45,789.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7,700.00元。
2110302水体:红河州五里冲水库2018年度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资金项目经费2,396,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工程进度款,项目工程量完成85%。
2110307土壤:蒙自市芷村亚光选厂历史遗留废渣堆场原位风险管控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支付预付款1,750,000.00元,工程正按进度推进;蒙自海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地块历史遗留固废污染源治理项目资金7,019,370.00元,项目完成招投标、签订合同,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项目按合同推进工程进度。
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基本建设项目类项目支出,项目为办公电脑设备置换项目经费67,700.00元,购买台式计算机18台,便携式计算机3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97,996.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7%。与上年相比增加9,172,914.99元,增长87.15%,完成年初预算的272.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8,19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完成年初预算的84.9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1,95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780,85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7%,完成年初预算的335.1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支出和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11,473,869.5元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蒙自市芷村镇亚光选厂历史遗留废渣堆场原位风险管控项目预付款1,750,000.00元;蒙自海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地块历史遗留固废污染源治理项目支付资金7,019,370.00元;红河州蒙自市颗粒物移动监测及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编制经费支付22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67,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年初无此项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年中下达中央资金,用于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的购买。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9,2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3%,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考核奖和事业单位人员30%绩效考核奖的补发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600.00元,决算为77,7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500.00元,增长54.69%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600.00元,决算为70,19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24%,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7,59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6%,完成年初预算的75.9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592.00元,增长6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08.00元,增长13.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08.00元,增长13.5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600.00元,支出决算为77,7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500.00元,增长54.6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600.00元,决算为70,1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7,5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592.00元,增长6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08.00元,增长13.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测监察业务增多,油费增加,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监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监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11及人次82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9,946.18元,比上年增加16,406.26元,增长1.97%。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所需办公费、三公经费、水电邮电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资产总额24,589,455.92元,其中,流动资产14,338,335.74元,固定资产10,251,120.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5,463.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6,278.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388.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388.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196.6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196.6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一、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