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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thjjky/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配合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监督管理开远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落实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开远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开远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

(10)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开远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

(11)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促指导市级各部门落实工作。

(12)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实施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完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法规与宣教科、规划财务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生态环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为二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2个,分别为:1.开远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5年环境质量。

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7%,达到二级标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100%。全市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100%;2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达标,4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3个断面水质达标,1个断面未达到相应水质目标,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3.33%,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

2.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蓝天保卫战加力增效。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编制印发《开远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治攻坚推进会2次,研究部署全年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治工作。强化与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预警预报,2025年以来发布2次预警通知,发布预警11次。管控工业污染源,压实企业治污责任,持续推进水泥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的无组织、脱硫、脱硝等技术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燃煤和生物质锅炉的改造和淘汰工作,目前已完成摸底排查和4台锅炉的淘汰工作。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2025年共开展加油站检查13站次,完成32家涉及烤漆房汽修厂的检查。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煤矿堆场的监管,2025年共检查小龙潭煤矿区3次;加大物料堆场扬尘检查,对开远市建成区周边堆煤场检查86家次,督促企业对物料全面覆盖;持续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治,2025年对城区21个在建施工项目进行了124次巡查,发现并整改扬尘问题42个;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共完成25家企业的排查,并督促企业按时限完成整改。督促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完成备案,目前开远市4家维修企业完成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系统备案。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截止到目前,共登记8台。督促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福云木材已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验收,实现污染物VOC产生量削减0.1049吨,节电0.81万度,二氧化碳减排量3.5吨。推动企业绿色升级,督促火电、化工等行业大宗货物运输方式尽快实现清洁能源车运输和胶带运输,提升清洁运输比例,目前开远市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为55.55%;督促全市5家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的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监测及核查,2家发电企业完成碳市场履约,并督促红磷公司尽快完成磷铵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

碧水保卫战巩固提升。重点涉水工作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方面,聚焦开远市长虹桥国控断面水质提升,严格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南盘江盘溪大桥—长虹桥段总磷来源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标准,系统开展南盘江(开远段)、泸江河(开远段)水质及沿岸土壤监测分析;督促羊街乡政府加快实施“开远市三角海省控断面水质提升综合整治工程”;按时按质完成各级生态环保督察涉水问题整改内容,2025年全市6个重点断面中5个断面均值达Ⅲ类,三角海水库省控断面为Ⅴ类,优良水体比率达83.3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完成开远市南洞备用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划定方案重大事项审查并上报省级批复,推动供水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通过省级技术审查;针对平石板、西龙潭2个千吨万人农村水源点水质超标问题,编制完成污染防治工程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专项治理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修订印发《开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以奖代补考评工作方案(修订)》,对7个乡镇(街道)设施运维开展专项考评并发放奖补资金200万元;组织实施“开远市山区半山区典型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获中央生态环境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5%,完成年度目标。医疗废水治理方面,完成开远市14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专项行动排查问题整治验收销号。

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一是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完成开远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及专家评审,建立污染源清单,并委托省环科院编制《开远市受污染农用地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源集中风险管控项目实施方案》以争取上级资金;完成楷甸村委会白沙洞历史遗留废渣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及报告验收,正委托第三方编制治理方案;完成金榜锰业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并通过专家评审。二是推进磷石膏综合治理。督促红磷化工完成磷石膏环境风险隐患全面自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磷石膏库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编制完成相关排查报告及“一库一策”。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完成23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178家申报登记,出具433条转移联单,转移危险废物302吨;开展“一废一库一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成4家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排查;同时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督促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效降低土壤污染风险。

3.强化基础保障,夯实工作根基。

深化资金项目统筹保障。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自查报告编制上报,争取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821万元;草拟开远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红河建设措施任务清单》任务分工方案;配合完成红河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按上级要求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及“回头看”工作;推进生态环保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加强与其他部门和企业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实施计划,动态梳理重点项目入库清单和固定资产投资进度,2025年涉及新增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潜在入库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26327.93万元,目前已入库1个。

锻造高素质环保铁军。2025年通过公务员考试及选调招录3名执法人员充实队伍;深化队伍练兵,选派人员参加红河州、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并获佳绩,通过跨区域交叉执法、“红河绿剑”等联合执法行动以战代训提升能力;完善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尽职照单免责和失职照单追责问责规定》《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制度,规范队伍管理。

4.坚持生态为民,扛牢工作责任。

积极化解群众环境信访问题。2025年1—12月共接到群众通过来电来访、“12345”热线等渠道反馈的信访问题83件,已办结83件,所有办结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均得到妥善处理,未因污染投诉及环境影响纠纷引发群体事件。

紧扣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大主题宣传日期间,聚焦生态环保核心主题,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多元化宣传载体,累计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折页 1900 份、环保法律法规材料1400册(份)、环保宣传品860个(份),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展板50块(幅),有效强化公众生态环保意识,推动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做好环评要素服务。严守审批红线,服务开远市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工业园区集中的要求,贯彻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原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选址不合理、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和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破坏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目前,对敏感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达不到要求也一律不予审批。

5.强化风险防控,筑牢安全底线。

聚焦主责主业,有序开展环境执法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5年1至12月出动执法人员391人次、检查企业133家次,查处行政处罚案件5件(含不予处罚1件),罚款金额共计16.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共计0.338万元;规范涉企检查,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安静期及扫码入企等措施,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提升效能;深入开展专项执法,完成26家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帮扶4家涉锅炉企业淘汰落后设备。

狠抓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月调度、定期督促检查,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和契机,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5年12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开远市的1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督察期间转交开远市办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件8件均已办结验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开远市的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督察期间转交开远市办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已办结验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开远市的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督察期间转交开远市办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件14件已办结13件。

扎实推进辐射安全全流程监管,保障区域辐射环境稳定。全年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新办及换证共15家,其中新增3家,实现核技术利用单位资质管理规范化;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6家持有Ⅲ类放射性装置的单位进行安全核查,对3家新申领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现场复核,从源头把控辐射安全风险。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严格按国家要求开展辐射环境监测,依据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部署,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按时上报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并完成审核,截至目前,开远市辖区内单位均未出现逾期上报情况,报告完成率达100%。全年未发生放射源辐射事故,辐射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态势。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1,096,229.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5,686.18元,占总收入的94.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543.00元,占总收入的5.4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54,210.10元,下降10.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3,011.22元,下降8.3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01,198.88元,下降40.05%。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达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目资金3,231,016.07元,收入较高,导致较2025年比2024年收入减少了1,354,210.1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1,034,782.46元。其中:基本支出8,608,831.46元,占总支出的78.02%;项目支出2,425,951.00元,占总支出的21.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77,688.82元,下降12.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1,003.04元,增长8.86%;项目支出减少2,278,691.86元,下降48.4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达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目资金3,231,016.07元,支出较高,导致2025年比2024年支出减少了1,577,688.8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8,831.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05,991.17元,占基本支出的91.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2,840.29元,占基本支出的8.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5,951.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8,600.00元。

红财资环发〔2025〕39号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项目经费39,600.00元,主要用于对开远市辖区内2025年的建设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估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2025年共审批项目8个。

红财预发〔2025〕16号开远市监测能力建设工作经费121,843.60元,主要用于保障监测站正常运行。为确保开远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序提升,保障开远市环境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持开远市国控、省控及市控水站和空气站的有效运行维护,保障自动站及环境监测工作有序开展,提高空气和水质监测数据质量,为开远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有效的科学依据。

红财预发〔2025〕16号开远市监察能力建设工作经费 184,204.92元,主要用于开展年度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专项执法工作、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红财预字〔2025〕16号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考核工作经费34,316.22元,主要用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进一步完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体系,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

红财预指〔2025〕227号2025年下半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经费239,905.72元,主要用于补充生态环境执法经费,持续加大污染重点片区环境综合巡查监察力度;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用于生态环境项目前期费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配备适应监测工作开展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监测专用设备、检测试剂等;始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红财资环发〔2025〕34号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与成效评估项目经费31,354.00元,主要用于做好当前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检查、组织验收等工作;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他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红财资指〔2025〕1号闲置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331,595.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项闲置资产进行拍卖交易,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出让金。

红财预发〔2024〕16号开远市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经费11,268.00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省、州生态环境部门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对策研究、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

红财预发〔2025〕16号监测能力建设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监测站正常运行。为确保开远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序提升,保障开远市环境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持开远市国控、省控及市控水站和空气站的有效运行维护,保障自动站及环境监测工作有序开展,提高空气和水质监测数据质量,为开远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有效的科学依据。

红财预指〔2025〕177号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经费69,8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生态环境执法经费,持续加大污染重点片区环境综合巡查监察力度;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用于生态环境项目前期费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配备适应监测工作开展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监测专用设备、检测试剂等;始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红财预指〔2025〕045号2024年1到6月红河州生态环境罚没收入返还成本补助工作经费53,0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生态环境执法经费,持续加大污染重点片区环境综合巡查监察力度;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用于生态环境项目前期费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配备适应监测工作开展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监测专用设备、检测试剂等;始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红财预发〔2024〕16号开远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15,445.80元,主要用于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进一步完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体系,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

红财资环发〔2024〕56号红河州开远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建立项目资金499,000.00元,主要用于制订开远市排放清单编制活动水平数据调研方案,开展重点排放源的现场实测、实地调研、部门调研工作,并收集相关的统计数据;基于现场实测和实地调研数据,并结合国家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及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建立开远市排放因子数据库,提出开远市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现状及管控对策建议。

红财预指〔2025〕215号开远市(南盘江及泸江河段)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资金90,000.00元,主要用于建立开远市(南盘江及泸江河段)入湖排污口名录和信息数据库,入河排污口溯源结果登记表,完成编制《开远市(南盘江及泸江河段)入湖排污口排查报告》《开远市(南盘江及泸江河段)入湖排污口溯源报告》。

红财预发〔2024〕16号开远市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经费117,7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省、州生态环境部门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对策研究、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

红财资环发〔2024〕56号开远市楷甸村委会白沙洞历史遗留废渣环境污染状况调查资金494,000.00元,主要用于开远市楷甸村委会白沙洞历史遗留废渣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实地调查、测绘、渣方量测算、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样品实验室分析测试等实物工作,形成报告。

红财预发〔2025〕16号自有资金利息收入资金1,524.24元,主要用于弥补公用经费。

红财预发〔2024〕16号开远市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经费42,793.5元,主要用于监测能力建设经费,用于保障监测站正常运行。为确保开远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序提升,保障开远市环境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持开远市国控、省控及市控水站和空气站的有效运行维护,保障自动站及环境监测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水质监测数据质量,为开远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有效的科学依据。

红财建发〔2025〕90号信创项目经费38,600.00元,主要用于安可替代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5,686.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1%。与上年相比减少953,011.22元,下降8.32%,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7,106.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完成年初预算的86.86%。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3人,相应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9,92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完成年初预算的94.4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3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221,417.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3%,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6%。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环境监测与监察、水体、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农村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污染减排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晋级晋档、事业人员岗位变动导致工资、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新招录3人,调入4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8,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信创电脑的采购;安可替代项目,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8,6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红组通〔2025〕132号关于录用何东烜等424名同志为公务员和袁春龙等170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招录3人,根据《红环调字〔2025〕1号关于白建武同志调动的通知》调入1人,根据《红环调字〔2025〕8号关于何源同志调动的通知》调入1人,根据《公调字〔2025〕第1—41号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陶彪等13名同志转任的通知》调入2人,因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450.00元,决算为156,901.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644.78元,增长19.5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1,450.00元,决算为149,360.5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19%,完成年初预算的9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7,54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1%,完成年初预算的94.2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044.78元,增长2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0.00元,下降15.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元,下降15.6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450.00元,支出决算为156,901.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644.78元,增长19.5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1,450.00元,决算为149,360.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7,5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从严管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开支,优化公务活动安排,各项支出从严从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7,044.78元,增长2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00.00元,下降15.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元,下降15.6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从严管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开支,优化公务活动安排,各项支出从严从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及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交流12批次94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2,840.29元,比上年增加90,472.65元,增长14.77%,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红组通〔2025〕132号关于录用何东烜等424名同志为公务员和袁春龙等170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招录3人,根据《红环调字〔2025〕1号关于白建武同志调动的通知》调入1人,根据《红环调字〔2025〕8号关于何源同志调动的通知》调入1人,根据《公调字〔2025〕第1—41号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陶彪等13名同志转任的通知》调入2人,因人员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资产总额8,687,692.10元,其中,流动资产909,237.66元,固定资产7,515,180.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63,273.6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97,563.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18,910.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63.9平方米,账面原值460,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82,927.00元;出租房屋174平方米,账面原值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3,774.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887.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48.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538.5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061.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061.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10101款-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款-水体是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103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111199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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