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thjjhkfj/2026-0000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生态环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一般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政府对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执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参与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组织申报中央、省和州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和重点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县控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等。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及酸雨监测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承担酸雨监测及碳排放交易管理等工作。
11.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察。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一般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按权限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及对越合作交流,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河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污染防治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1.河口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河口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协调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扎实推进《河口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落实,2025年12项改革任务中,已完成或阶段性完成11项,正在推进1项。协调县级层面组织召开各类会议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9次,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领导干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讲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增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行动自觉。三是着力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紧扣“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组织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发起低碳出行倡议,开展“送法入企”“无废城市”创建全民参与活动,共发放公民生态行为规范、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各类宣传册、环保袋5000余份,号召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理念,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2025年,全县无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金属污染事件、辐射事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发生,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稳固。
(二)强化联防联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河口县2025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河口县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组织实施秋冬季、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预报督办,全力做好扬尘治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等防治工作。强化预警预报,共发布空气质量指数预报107期、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指令5期,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范污染天气。截至目前,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7%,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16微克/立方米。二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河口县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争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98万元,完成县级、乡镇级共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持续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完成执法监测6家次,无超标情况。2025年,4个地表水国控、省控考核断面及县级、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类别均稳定达标,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三是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源头管控,组织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无新增涉重项目。加强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完成3个地块土壤状况初步调查,无新增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按规定申报、规范转移、处置危险废物26批5.7吨,未发现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
(三)强化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生态示范创建
一是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无废口岸”试点项目争取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00万元,实施无废机关、无废口岸、无废酒店、无废学校建设;统筹抓好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无废城市”建设43项指标已完成34项,完成率79.07%;67项重点任务已完成54项,完成率80.6%;规划17个项目已完成9个,完成率52.9%。二是积极申报美丽乡村整县建成试点县。对照美丽乡村建设15项目标任务、16项指标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估,总结提炼建设总体成效和经验做法,河口县入选全省第一批美丽乡村整县建成任务名单,完成《河口县美丽乡村整县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全县27个行政村已完成污水治理21个,治理率77.78%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8至9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8563603.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0234.36元,占总收入的87.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33368.85元,占总收入的12.07%。
与上年5922767.79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40835.42元,增长44.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40466.57元,增长54.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68.85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1.增加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调整;2.根据公调字〔2025〕第1-41号文件,调入1人黎静,人员经费相应增加;3.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年末税务局转入退税手续费368.8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8547170.65元。其中:基本支出5218295.26元,占总支出的61.05%;项目支出3328875.39元,占总支出的38.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5362589.96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84580.69元,增长59.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0071.47元,增长13.24%;项目支出增加2574509.22元,增长341.2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落实工资正常晋升政策,兑现年度考核奖励;2.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及机关高效运转,常态化业务开展带来的刚性保障支出增长所致;3.因上级生态环保督察迎检、整改成效评估等,及红河(上游至出境)河段周边村庄水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资金拨付进度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18295.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70830.34元,占基本支出的91.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7464.92元,占基本支出的8.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8875.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700.00元。
红河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项目经费8800.00元,主要用于专家评审劳务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罚没收入返还成本补助工作经费23262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公务用车使用费、监测设备维修费等支出。
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与成效评估项目经费2744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差旅费、公务用车使用费等。
生态环境保护执行经费25059.1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单位职工差旅费、制式制服费等。
2025年下半年生态环境保护执行经费13640元,主要用于:劳务费、计量器具检测费。
水污染防治省级专项经费29200元,主要用于:河口县南溪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尾款。
河口县“无废口岸”试点建设项目经费400000元,主要用于:“无废口岸”试点建设项目预付款。
河口县红河(上游至出境)河段周边村庄水污染治理项目(二期)经费1758830元,主要用于:河口县红河(上游至出境)河段周边村庄水污染治理项目(二期)项目进度款。
信创项目经费25700元,主要用于购买台式电脑和便携式电脑。
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经费17060元,主要用于:劳务费、日常运转费用(办公用品费)等。
河口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经费988970元,主要用于: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研究报告编制费及日常运转费用。
退税手续费经费368.85元,主要用于:购办公用品费。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经费10537.44元,主要用于:购买专用材料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0234.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10%。与上年4889767.79元相比增加2640466.57元,增长54.00%,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439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变动,导致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677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完成年初预算的96.27%。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和本年度保险缴费变动导致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06120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9%,完成年初预算的184.2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测算,本年度环保相关项目推进进度快于预期,部分工作任务量较年初有所增加,实际支出相应增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5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购买台式电脑和便携式电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初年编制预算时,对电脑采购数量、设备配置标准预估不足,实际根据工作需要更新新购置设备,采购支出高于年初预算,形成预决算差异。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21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7%。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住房公积金基层变动的情况造成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600.00元,决算为13860.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1%;支出决算较上年50468.16元减少36607.49元,下降72.5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600.00元,决算为7639.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12%,完成年初预算的2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622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88%,完成年初预算的77.7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46003.16元减少38363.49元,下降8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4465元增加1756.00元,增长39.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756.00元,增长39.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600.00元,支出决算为13860.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607.49元,下降72.5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600.00元,决算为7639.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62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363.49元,下降8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56.00元,增长39.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4465增加1756元,增长39.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之间业务往来等产生的费用和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产生的接待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9批次及52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464.92元,比上年386683.58元增加60781.34元,增长15.72%,主要原因是:一是日常办公、运维等运行保障相关费用有所上涨;二是随着单位业务工作量增加,办公耗材、业务开展等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等日常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资产总额6133830.02元,其中,流动资产1046163.27元,固定资产3323168.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58830元,无形资产5668.03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30163.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6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3943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5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6272.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912.9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588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529.6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442.5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442.5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至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决算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文档中数据按元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