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thjzhzfzd/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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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6-09-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十五、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红编〔2023〕13 号)文件相关规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副处级。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委托,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
一是具体负责实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具体执法事项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等明确的执法事项。
二是负责全州跨县(市)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是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监督、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四是参与全州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并开展调查处理。
五是负责全州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是承担县(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七是完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下属独立核算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综合稽查科、应急信访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执法大练兵成绩排名全省并列第二,个旧分局成绩排名全省并列第一,省厅推荐参加全国先进集体评选,并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获团体三等奖,其中个人荣获三等奖和优胜奖。
1.涉企执法更加规范高效。一是聚焦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建立“周调度、月提醒、季通报”工作机制。二是深化包容审慎执法,2025年涉企违法案件数量、罚款金额均下降,更新发布200多家企业执法正面清单,通过在线监测、无人机外围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实现“守信激励、无事不扰”,非现场监管比例提升。
2.重点区域监管帮扶精准有力。一是针对蒙自、个旧等污染重点区域,实施检查帮扶;结合省厅春夏季大气帮扶反馈问题,对VOCs企业、4S店及汽修厂开展协同治理,举一反三整改涉气类问题,同步组织全州加油站达标检查及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培训。二是强化冶炼、尾矿库等涉重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溯源,采用“雨天查排口+夜间核工况”错时执法,开展突击检查,发现并整改涉重风险隐患。三是联动省级专家开展异龙湖流域联合执法;对个旧51家涉重企业实施“回头看”,并推动三磷、黄磷问题整改完成,同步建立“企业整改+县级核查”督导机制,确保风险动态清零。
3.执法基础能力持续夯实。一是建立案卷多级评查机制。确保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过罚相当。并通过印发通报、专题培训等方式,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进行复盘,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取证和法律适用能力。二是构建“培训+比武”培育精兵,2025年3月、7月组织全州60余名新入职执法人员开展“法规+实战”全脱产岗前培训,实现执法文书制作、非现场监管技术等技能模块100%覆盖。同步结合8月全州执法技能比武,通过闭卷考试、非现场执法数据分析等形式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能力测评,并以“先进带后进”结对帮扶机制,形成“以考促学、以学促干”良性循环。三是严格按法治化要求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实现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呈逐年"双下降"趋势。持续提升调处效能与群众满意度。
4.生态环境执法新模式不断优化。执法实践中,构建起“执法+服务”“宽严相济、罚教并重”的执法新模式。一方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执法”衔接,通过动态报备企业行政检查周计划和月计划,统筹减少现场检查次数。另一方面,综合运用“案卷评查”“执法稽查”“扫码入企”等监督手段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执法案件数与处罚金额同期相比双下降,坚持刚柔并济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空表。
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为空表,数据由主管部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统一填列。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5,040,568.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0,568.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0,049.60元,下降7.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0,049.60元,下降7.6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2人(调出5人,调入3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收入减少;二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较上年减少预拨经费转列支出约3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5,040,568.31元。其中:基本支出4,679,991.31元,占总支出的92.85%;项目支出360,577.00元,占总支出的7.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0,049.60元,下降7.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367.70元,下降1.17%;项目支出减少364,681.90元,下降50.2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2人(调出5人,调入3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较上年减少预拨经费转列支出约3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79,991.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42,230.69元,占基本支出的86.37%;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7,760.62元,占基本支出的13.63%。按照我单位职工人数计算,2025年人均办公费支出约2,394.00元;人均差旅费约5,057.00元,人均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约2,457.00元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57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1,600.00元。
红河州生态环境罚没收入返还成本补助工作经费25,014.00元、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经费220,000.00元,两个项目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产生的相关支出,含差旅费及劳务费。
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与成效评估项目经费63,963.00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的支出,含差旅费及交通费。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1,600.00元,为信创项目经费,内容涉密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0,568.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20,049.60元,下降7.69%,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9,77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完成年初预算的84.27%。主要用于单位为在职人员的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以及退休职工公用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动,单位在职人员相比年初预算时减少2人,养老保险等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3,122.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完成年初预算的87.7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等费用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动,单位在职人员相比年初预算时减少2人,医疗保险费用等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947,32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1%,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5%。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以及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业务的各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求,调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预算,增加节能环保支出类经费。主要是根据年度考核以及人员正常晋升等实际情况,增加单位人员经费和社会保障经费支出约41.67万元。依据《红河州生态环境罚没收入返还成本补助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25〕45号)、《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与成效评估项目经费》(红财资环发〔2025〕34号)等文件,增加环保支出约36.06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51,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要求,后期追加购置设备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8,74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5%。主要用于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缴费基数变动等原因,依据红财预发〔2025〕88号指标文件,追加住房公积金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800.00元,决算为81,589.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151.82元,增长11.1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600.00元,决算为80,591.4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78%,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决算为9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2%,完成年初预算的83.1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153.82元,增长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98.00元,上年度支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98.00元,上年度支出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800.00元,支出决算为81,589.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151.82元,增长11.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600.00元,决算为80,591.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决算为9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上级党委、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从严从紧使用“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153.82元,增长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98.00元,上年支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情况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已无法压减,车辆使用年限已达10余年,维修频次增加,保养费用不断上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用车过程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生态环境厅赴我州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760.62元,比上年增加20,023.90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其他交通费用、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费用以保障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491,303.41元,其中,流动资产210,652.20元,固定资产274,776.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874.7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797.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4,638.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584.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572.8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011.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492.8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492.8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项目支出数据的说明。本单位项目数4个,其中可公开的3个项目,均为主管局统筹分配的项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专项经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经费、红河州生态环境罚没收入返还成本补助工作经费),公开数据仅为本单位使用部分,非整体项目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