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jwjw/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纪委监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纪委)由党的红河州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红河州纪律检查机关;红河州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监委)由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红河州监察机关。州纪委与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红河州委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州监委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州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州委巡察机构是州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州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州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州委工作部门、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以及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州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州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州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省纪委省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业、州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州委巡察机构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视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州纪委监委纳入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数量为1个,由州纪委办公室负责单位的财务资金核算。委机关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22个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8个巡察机构(州委巡察办、州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七巡察组)。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下设信息督查科)、组织部(下设老干部管理科)、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下设法律顾问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具体是: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具体是:州委巡察办(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第一至第七州委巡察组。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红河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
2.红河州纪委监委小新寨工作点管理中心
3.红河州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2.红河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
3.红河州纪委监委小新寨工作点管理中心
4.红河州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5人(离休0人,退休75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红河州纪委监委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以严明纪律护航高质量发展,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的“云南现象”在红河取得新成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五个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持续深化“四个进一步探索”,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集中整治,有力践行“十个坚持”。州纪委常委会坚持以政治监督服务保障全州大局,以学习教育涵养优良作风,以风腐同查同治“除藻清淤”,以集中整治护民利暖民心,以清廉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以政治巡察推动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度收入合计163,234,452.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234,452.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802,405.59元,增长37.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802,405.59元,增长37.83%;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长主要原因:2023年预拨款项于2024年转列支出22,440,865.57元。上年度实际支出应为95,991,181.30元,本年较上年实际增加67,243,271.16元,同比增长70.05%。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增加了改造提升扩容项目支出36,216,739.54元,支付往年工程款尾款9,737,754.74元;三是本年支付了应为上年支出的各类办案运维等支出7,453,135.14元;四是支付办案设备、谈话设备、巡察机构设备联合采购款8,817,858.90元;五是因赴市县、村提级巡察差旅费增加及看护队伍装备采购等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度支出合计163,234,452.46元。其中:基本支出72,307,351.67元,占总支出的44.30%;项目支出90,927,100.79元,占总支出的55.7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802,405.59元,增长37.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15,765.22元,增长6.19%;项目支出增加40,586,640.37元,增长80.62%;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长主要原因:2023年预拨款项于2024年转列支出22,440,865.57元。上年度实际支出应为95,991,181.30元,本年较上年实际增加67,243,271.16元,同比增长70.05%。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增加了改造提升扩容项目支出36,216,739.54元,支付往年工程款尾款9,737,754.74元;三是本年支付了应为上年支出的各类办案运维等支出7,453,135.14元;四是支付办案设备、谈话设备、巡察机构设备联合采购款8,817,858.90元;五是因赴市县、村提级巡察差旅费增加及看护队伍装备采购等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307,351.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847,488.56元,占基本支出的88.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59,863.11元,占基本支出的11.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927,100.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5,954,494.28元。
审查调查经费13,895,700.63元,主要用于审查调查工作差旅费、办案用房租赁费、看护车辆租用费、司法鉴定费等支出,信访等涉密设备购置及内网改扩建建设、维护服务费支出,留置工作点日常运转经费、聘用后勤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留置伙食及医疗费等支出。
州委巡察经费656,505.12元,主要用于保障州委巡察办开展常规及专项巡察,巡察办公设备购置、巡察办办公室水电物业开支、巡察抽调人员食宿及差旅费支出等。
宣传及警示教育经费1,052,30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宣传展板制作、拍摄反腐教育片、内部刊物制作、反腐警示教育基地日常维护、改版支出等。
返还2024年本级财力安排州纪委监委项目资金9,190,889.88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度党风廉政电视栏目制作、“清风红河”微信公众号运维、司法鉴定费、留置中心运维及设施建设改造等各项目拖欠费用支出。
州纪委执罚成本补助资金10,176,508.64元,主要用于支付留置中心运维、辅警装备采购及办案设施建设改造。
2025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转移支付资金8,764,003.54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市巡察机构设备联合采购、留置中心提升改造扩容建设等。
下达返还州留置中心改造提升扩容项目资金29,999,930.00元,主要用于留置中心提升改造扩容建设。
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6,016,054.70元,主要用于支付州县两级纪检监察系统办案设备联合采购款。
2023年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兑现选调生生活补贴。
涉密项目一,项目涉密不宜公开。
涉密项目二,项目涉密不宜公开。
涉密项目三,项目涉密不宜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34,452.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4,802,405.59元,增长37.83%,完成年初预算的176.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586,11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1%,完成年初预算的191.25%。主要用于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8,210,919.03元(主要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1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40,487,116.69元(主要为留置点运行维护支出、审查调查差旅费等支出);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8,858,084.10元(主要为各项特定项目支出);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000.00元(主要为兑现选调生生活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在职人员补发调资、奖金等原因工资薪金支出增加;二是因实际工作需要,调整追加了返还2024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资金、执罚成本补助资金、下达返还州留置中心改造提升扩容项目资金及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99,23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主要用于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9,083.16元(主要为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77,195.04元(主要为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18,424.37元(主要为在编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34,532.20万元(主要为遗属补助及兑现死亡抚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度调出人员11人,职业年金记实增加;二是年度死亡1人,增加了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04,46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主要用于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97,916.06元(主要为在编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6,328.25元(主要为在编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44,300.48元(主要为在编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5,924.08元(主要为在编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相关支出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44,6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9%。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744,629.00元(主要为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存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相关支出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000.00元,决算为976,243.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076.54元,增长8.4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249,265.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53%,完成年初预算的92.3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000.00元,决算为690,140.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69%,完成年初预算的9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36,8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7%,完成年初预算的52.6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633.25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9,265.4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9,991.70元,下降1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436.00元,增长29.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8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7,924.00元),较上年增加8,436.00元,增长29.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76,243.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076.54元,增长8.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249,265.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000.00元,决算为690,140.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36,8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具体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近几年仅上年有实际发生支出,其余年度均无实际支出,但综合考虑可能出现的出国追逃等突发情况作出年初预算,年度实际无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购置费,以询价方式采购执法执勤车辆1辆,成交价低于预算价,节约财政资金20,734.51元;三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采取各种厉行节约方式管控,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69,859.97元;四是公务接待费,因厉行节约,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3,162.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51,633.25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9,265.4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9,991.70元,下降1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436.00元,增长29.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8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7,924.00元),增加8,436.00元,增长29.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拨款项于2024年转列支出220,239.22元,导致差异较大。上年度实际支出应为679,927.76元,实际增加296,315.76元,同比增长43.58%,具体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本年无因公出国(境)人次,此类支出较上年减少51,633.25元;二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处旧换新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增加支出249,265.49元;三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因办案用车量较大及新购置两辆公务用车(处置换新1辆,新增车编新购1辆),运行维护费增加90,247.52元;四是公务接待费,因增加了对柬埔寨地方领导反腐败专题研修班外宾代表团的外事接待及其他办案接待,接待费增加8,436.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购置车辆2辆。因保障办案安全需要,处置换新车1辆,新增车编新购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讯、执纪执法、巡察、明查暗访及各类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1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5人)。主要为省级和(市)县办公办案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59,863.11元,比上年增加714,308.86元,增长9.22%,主要原因:一是因经济科目内容调整,原在人员经费列支的残疾人保障金调整至机关运行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62万元;二是因办案量增大,且实有车辆数由13辆增至14辆(年内处置换新1辆,新增车辆调拨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均有不同程度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2,539,100.00元,办公费1,094,194.46元,印刷费9,420.00元,手续费3,000.00元,水费68,765.00元,电费41,565.00元,邮电费180,000.00元,物业管理费74,817.00元,差旅费488,351.92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维修(护)费8,845.90元,租赁费46,193.00元,会议费107,714.00元,培训费228,202.38元,公务接待费36,838.00元,劳务费180,000.00元,委托业务费250,000.00元,工会经费547,550.00元,福利费681,42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0,140.03.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6,883.93元,办公设备购置96,589.00元,公务用车购置265.49元(弥补车辆购置税差额)等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州纪委州监委资产总额350,021,255.34元,其中,流动资产55,266,682.30元,固定资产256,290,653.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8,463,919.94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351,132.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2,197.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年度对外捐赠资产22项,账面原值125,64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06.5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未单独计价),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1,972.8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50,883.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4,06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16,820.5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52,277.2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29,257.26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州纪委监委2025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部门整体支出设定45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43个,占总指标数的95.56%,未完成指标2个,占总指标数4.44%。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州纪委监委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价得分95.09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部分项目涉密,按规定不公开,已在表格处标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部分项目涉密,按规定不公开,已在表格处标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各部门每年按要求需分别对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自评报告两项大类进行公开,因对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统计口径不同,决算公开的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与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自评报告公开的内容有差异,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巡察制度: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开展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