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ggczyqnthhhnzyzzzzwyh/2026-00009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6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调查研究;对直属事业单位和团州委主管的社会组织的资产管理和财务进行相关业务指导;拟定促进青年发展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青年服务体系;开展促进全州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等工作和活动;开展对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思想引导、联系服务和交流联谊等工作;牵头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州共青团、全州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度;承担全州青年社团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州青年企业家协会、州青年创业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工作。
2.研究拟订全州共青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共青团各县市委机关、中小学校共青团组织及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具体负责全州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干部协管工作,协助各县市委组织部抓好共青团的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向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团干部;负责共青团红河州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共青团红河州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指导共青团红河州委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宣传党的统战方针和政策,扩大和巩固青年爱国统一战线;统筹全州青年统战工作、青年人才工作和青年外事工作,研究指导民族地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开展对台港澳地区青年和海外青年侨胞的统战工作;承担州青联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红河州青年联合会的日常事务及委员的联络工作;指导地方和行业青联工作;负责全州青联有关工作开展对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思想引导、联系服务和交流联谊等工作。
3.研究分析全州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党的要求和青年实际,提出开展全州共青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全州共青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全州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牵头网上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州共青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共青团红河州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全州共青团的宣传队伍建设;联系、指导网络团建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创建有关工作;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青年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拟订全州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规划、意见,指导全州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
4.参与推动全州保护青少年的地方性法规拟订工作;统筹推进全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校内外开展法治、禁毒、防艾、自护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州青少年维权线上、线下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个案维权机制,介入青少年个案维权服务;指导建设全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收集、反映青少年的呼声和愿望,发挥共青团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协助州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全州少先队组织和辅导员队伍的政策措施,加强全州少先队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指导全州青少年校外阵地建设及活动开展;负责州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作,指导州学生联合会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少权益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牢记殷切嘱托,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一是切实扛牢政治责任。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团州委书记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等形式,及时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书记会学习1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建立“四个以学”小课堂暨“333”学习机制,示范带动全州青少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落实“首先政治上要严”的要求,教育引导全州团的领导机关锲而不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原原本本、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三是持续擦亮“红青清”廉洁文化品牌。常态化开展面向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吃喝”“违规饮酒”“办公用房超标”“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具体“小切口”纠治,不断夯实廉洁之基。开展州直机关中青年干部“家庭廉洁文化建设”专题讲座等活动,推送廉洁文件书目385本。开展“廉心文语”校园征文800余篇、“清心妙语”创意征集1600个,以良好作风不断擦亮“红青清”廉洁文化品牌。在“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中突出青年主体作用,着力将“红青清”廉洁文化品牌打造成红河青年干部的标志性标识。
2.坚持为党育人,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新疆谢依特小学戍边支教西部计划志愿者重要回信、致第九次全国少代会的重要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等,以“红青心向党 挺膺共奋进”为主题,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6周年“6个1”系列活动,覆盖10万余人次。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推树表扬“两红两优”106个,激励全州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挺膺担当。二是注重凝心聚魂。以团支部、少先队中队为基本单位,以团课、队课为基本载体,常态化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州11536个团组织、11732个少先队组织、16.6万团员、38.02万少先队员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三是建好思想引领矩阵。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阐释,办好“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团课、队课。州、县两级红领巾巡讲团开展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宣讲278场次,累计覆盖6.5万人次少先队员。打造并用好215人的“有我”红河青年讲师团队伍、330人的“红领巾巡讲团”、29万粉丝量的“青春红河”网上共青团、75人的“小青媒计划”宣传人才队伍4个州级宣讲品牌,“一县一品”打造蒙自“红色小蜜蜂”、元阳“梯田苗苗”、金平“小金蝶”、屏边“屏小榴”等县域共青团宣讲品牌,共宣讲782场,受众8.51万人次。“青春红河”新媒体矩阵累计浏览量达200万人次,有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全州青少年中传播。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常态化研判青年领域政治风险,每年以团代会、综合性会议等方式深入研究部署边疆青年群体思想动态,目前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引导团员青年坚决同网络造谣和历史虚无主义、民粹主义、新自由主义等错误思潮斗争,管好守好青年领域宣传舆论阵地。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三审三校”制度,积极做好网络舆论引导。
3.聚焦中心大局,充分激励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中挺膺担当。一是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求实效。主动投身经济转型升级“六项行动”“四个经济”,围绕“三大经济”壮大提质、消费提质、重大项目攻坚突破、财源振兴、国企改革攻坚、“营商红河”品牌提升等,深化新时代青年岗位建功行动,构建1+13青年创业就业联合工作格局,注册青创企业会员1184家,更好服务青年创新创业。二是在促进乡村振兴上下实功。持续推进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搭建82人的青年创业导师库,修订完善《红河州支持青年创业就业政策汇编》2.0版,深化培训引导,鼓励推动302名青年返乡创业,选树50名青年创业兴乡典型。围绕“旅居云南·红河最好在”特色体验,着力与文旅部门联合打造一批具有青年特色的旅居红河品牌,推荐13名从事文旅产业青年成为旅居云南青年创客联盟会员。深化“青耘中国”直播助农消费帮扶活动,举办网络直播大赛,实现帮扶消费1000余万元。深化“头雁青年”乡村致富领航员培育行动,共培育1427名头雁青年,纳入乡村振兴人才库。三是在助力社会治理上出实招。深入实施“志愿服务青春行动”,深化“河小青”“湖小青”“田小青”志愿行动,做好异龙湖流域保护治理和哈尼梯田保护传承志愿服务。积极推行“光盘行动”“低碳出行”“节约用水用电”“青春减塑”等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累计开展150余场次,受众2万余人次。全州团属青年志愿者协会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参与“跟踪劝学”系列工作,帮助更多青少年接受学校教育。四是在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齐发力。以“10+N”项目化的运作方式推进工作,运营好“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金”,争取1940万余元公益项目资源支持促进青少年交往交流,成功申报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50万元,组织50名各族青少年赴上海开展“沪滇携手促振兴·中华民族一家亲”主题交流活动,促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用好27个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7个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一批“民族同心”校园活动室,成功申报红河州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持续实施好“石榴红”“枝繁干壮”工程,举办第十二届红河州青少年才艺展示系列比赛、“华语行”语言艺术展演、“曹灿杯”暨首届红河州“小小推荐官”选拔展示等赛事。以省级科普教育基地为依托组织优质科普团队开展科普进校园巡回展示,服务青少年2万余人。持续与徐汇、长宁两地共建“石榴花开汇红心”“青翼长红”2个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在徐汇举办“石榴花开汇红心”同心营3期,150余名学生走出大山开展文化融合交流之旅,受赠爱心款物390.62万元;在长宁成立“青翼长红文化发展促进中心”,实施“护航求学之路”“点亮心灵之窗”以及产教融合人才培养项目,为民族乡镇中小学捐赠款物16.4万元。州青少年宫作为示范创建工作迎检点之一,顺利圆满接受国家评估验收。五是在筑牢边境安全防线上显担当。坚持结合红河边疆、民族、边境的特点,通过抓实团的基层基础,建强团的队伍,“一村一品”孵化河口下湾子村“下湾子柚”、金平十里村众合种养殖等青创项目,打造了边境“经济线”。联动“樊登读书”APP宣传好“英雄十姊妹”、普玉忠等一批守边典型,织密了青年“思想网”。建立边境团组织1394个,国门青年之家28个,边境青年突击队21支,筑牢了边境安全防线。六是在增进友好交流上出实效。搭建了与越南老街省青少年工作交流机制,在与越南胡志明市共青团老街省委签署《中越青少年交流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举办红河流域中越青年企业家对话会,推动中越青少年友好交流和青年企业家务实合作,5家青创企业与越方企业签订框架协议,达成合作金额超1亿元。举办以“同心筑厚谊 携手共发展”为主题的中越边境青年发展暨红河流域中越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签署《共建“中国——越南青年企业家交流合作站”合作备忘录》。分别以“中越少年手拉手,红色基因共传承”为主题和“传承红色志·携手青春行”为主题,组织200余名青少年开展红色研学之旅。
4.突出服务青年工作生命线,让党对青年的关怀和温暖可触可感。一是着眼服务青年创业就业。今年来,共发放“两项贷款”526户1.17亿余元,带动1509人实现就业。“梦路”系列活动开展招聘会57场次,提供就业岗位44660个,参与招聘72776人次,达成就业意向4326人次。成功举办2025年度“‘青’力‘青’为 创播助农”大赛,线上线下销售额30余万元,助力60余户农户增加收入,线下引流近12万人次。推报15人参加第四届“云南创新创业之星”暨“创青春”大赛,2人获得云南省创业之星称号。扎实推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2025—2026年红河州西部计划志愿者计划实施规模1052人,在2024—2025年877人基础上扩容175人,其中全国项目73人(含上年度未分配实施规模消防专项7人)、地方项目102人,达到历史新高,落实省级补助资金1460.33万元,有效缓解青年就业压力。积极开展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2025年寒暑假共征集岗位1510个,实际录用2093人。二是着眼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联合州教体局等部门共同建立“专业志愿者+专家志愿者”的专业队伍体系,有效充实和保障12355的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实现13县(市)全覆盖,拥有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社会工作者等136人。实施“为了明天——‘七彩微光’不良行为矫正项目,常态化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法律维权、困难救助、危机干预等各种服务,覆盖青少年1960人。积极推动“利剑护蕾·清源”行动,组建中小学保护未成年人服务队453支、校内沟通平台681个,累计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694场次,覆盖8.6万余名青少年。持续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向两会提交议案和提案52件。三是着眼留守儿童和困境青少年关爱工作。常态化、清单化实施《共青团推进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腊月暖冬”等关心关爱留守儿童行动,覆盖1万余人次。向团中央争取37.5万元项目实施“伙伴计划”200场,覆盖乡村青少年5200人次。首次实施青少年艾滋病防治项目,争取4.3万项目资金,覆盖青少年1500人次。邀请残奥会冠军王家超和公安、消防、边管等部门英雄典型开展“红青伴成长”活动,共走访宣讲132所乡村学校,向102所学校捐赠跳绳9750条。依托州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帮助青少年儿童2.5万余名,结项完工希望小学建设项目27所,建设体育、图书、音乐、美术等室内场所近200个,捐赠课桌椅169套。开展2025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公益讲座品牌,谋划好2026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公益讲座。
5.全面从严管团治团,坚决夯实基层团组织战斗堡垒。一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治团。全力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稳慎推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建立违反团纪线索定期推送机制,各级具有执纪权的团组织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推动全州团组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拍摄青年纪法小短剧2部,持续建设风清气正、廉洁务实、清澈纯粹的共青团队伍。以“红青清”文化品牌为载体,深入推进青年干部职工纪法通识教育,把纪法教育作为“青马工程”、青年夜校、“青联思享汇”的必修课,一体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二是全面推进团的建设“两个覆盖”工作。成立团的建设“两个覆盖”专班,全面推进所有州属党政机关单位、3家州属国企、34家州级银行、28家保险公司和所有州属科研机构、学校、医院,以及全州6004家新经济组织、1961家新社会组织等新兴领域团的建设工作。集中攻坚以来,新建新兴领域团组织686个,目前红河州共有新兴领域团组织1586个,完成组织覆盖新经济组织3832家,完成三年攻坚目标的55.8%,完成今年集中攻坚目标,共覆盖团员数7894人;新成立13家州级部门行业团(工)委、1个青工委,州级行业团工委总数达20家。对标党组织架构,理顺全州1367个村级团组织构架和关系,统筹推进村级团组织换届有关工作。全覆盖建设各级青年之家实体阵地192个。统筹推进县级群团“联盟”建设和青联、学联、少先队等改革。三是不断强化团员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团员教育管理,建立并落实积分入团实施办法,严格按照5阶段15个步骤的入团流程发展团员,全年新发展团员18015名,联合州教育体育局,推动学生团员档案纳入学籍档案统一管理。认真落实“推优入党”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处理不合格团员,切实维护团员队伍的纯洁性。四是打造高质量团干部队伍。分层分类开展“青马工程”培训,首次与徐汇区团委联合举办培训班,首次举办西部计划志愿者专项“青马工程”培训班和全州优秀辅导员专项“青马工程”培训班,各级培养输送青年政治骨干2100余人。落实团干部协管制度,不断畅通团干部成长渠道。
6.坚持全团带队,深耕思想沃土,培育新时代好队员。一是深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红领巾爱祖国”等主题活动1059万场次,覆盖少先队员23余万人次。州、县红领巾巡讲团开展宣讲278场次,覆盖6.5万余人次。二是强化组织建设,完善成长激励体系。全州1147所中小学100%成立少工委,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少先队组织879个,18家青少年活动场所成立少工委。规范实施分批入队,推优入团率保持100%。整合50个红色教育点位打造“少先队实践教育地图”,10.2万名少先队员注册“红领巾讲解员”,5位少先队员参加云南省“红领巾讲解员”展示,获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三等奖2人,优秀奖1人。三是深化实践育人,培育全面发展新人。通过建立“政—校—社”协同机制,广泛整合各类资源,开展“红领巾传承非遗”“红领巾走边关”等活动,构建多元化实践教育体系。强化“红领巾讲解员”品牌建设,举办红河州“红领巾讲解员”风采展示活动,覆盖600余名少先队员。推荐2名优秀少先队员代表参加全国第九次少代会,1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个优秀少先队集体获评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选树55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55个少先队优秀集体为2024-2025年度红河州少先队工作优秀典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至附件1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本级)2025年度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4,178,884.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8,884.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1,079.02元,下降7.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1,079.02元,下降7.74%;其他收入减少355.14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减少180,576.92元;本年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减少50,721.33元;本年团州委专项经费减少432,630.55元( 其中:上年度调整增加2023年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371,155.49元);本年增加“沪滇携手促振兴、民族团结一家亲”基层共建和文化交流资金500,000.00元、民族团结保障经费20,000.00元、采购经费23,600.00元、下达返还(红财预指〔2024〕050号)州团委工作经费剩余指标资金100,000.00元、信创项目经费12,800.00元、共青团州委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红河州少工委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经费10,590.00元;本年减少共青团红河州第十次代表大会、红河州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239,989.00元,创业担保贷款、普惠金融发展中央专项资金减少113,796.08元,本年减少蒙自市税务局返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355.1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4,178,884.10元。其中:基本支出3,263,445.53元,占总支出的78.09%;项目支出915,438.57元,占总支出的21.9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0,723.88元,下降7.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1,298.25元,下降6.62%;项目支出减少119,425.63元,下降11.5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减少180,576.92元;本年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50,721.33元;本年团州委专项经费支出减少432,630.55元( 其中:上年度调整增加2023年专项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371,155.49元);本年增加“沪滇携手促振兴、民族团结一家亲”基层共建和文化交流资金支出500,000.00元、民族团结保障经费支出20,000.00元、采购经费支出23,600.00元、下达返还(红财预指〔2024〕050号)州团委工作经费剩余指标资金支出100,000.00元、信创项目经费支出12,800.00元、共青团州委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红河州少工委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经费支出10,590.00元;本年减少共青团红河州第十次代表大会、红河州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支出239,989.00元,创业担保贷款、普惠金融发展中央专项资金支出减少113,796.0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63,445.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17,633.46元,占基本支出的89.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5,812.07元,占基本支出的10.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5,438.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800.00元。
团州委专项经费214,824.67元,主要用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6周年“6个1”系列活动,举办中越边境青年发展暨红河流域中越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等。
民族团结保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改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标识牌、民族团结主题宣传展板等支出。
采购经费23,6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信创项目经费12,8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返还(红财预指〔2024〕050号)下达州团委工作经费剩余指标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青年学理论第一季》视频制作支出。
共青团州委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红河州少工委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经费10,590.00元,主要用于召开共青团州委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和红河州少工委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支出。
“沪滇携手促振兴、民族团结一家亲”基层共建和文化交流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各族青少年赴上海开展“沪滇携手促振兴·中华民族一家亲”主题交流活动支出。
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33,623.90元,主要用于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8,884.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50,723.88元,下降7.74%,完成年初预算的38.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9,34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3,931.07元;用于提升改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标识牌、民族团结主题宣传展板等支出20,000.00元;用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6周年“6个1”系列活动,举办中越边境青年发展暨红河流域中越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等支出314,824.67元;召开共青团州委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红河州少工委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支出10,59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在职人员2024年绩效考核奖、返还(红财预指〔2024〕050号)下达州团委工作经费剩余指标资金、民族团结保障经费等,故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0,08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0%,完成年初预算的192.1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付病故人员职业年金及抚恤丧葬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病故人员职业年金及抚恤丧葬费,故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5,865.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完成年初预算的90.55%。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114,663.4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543.5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658.7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发生增减变动,导致缴纳医疗保险费减少,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33,623.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组织各族青少年赴上海开展“沪滇携手促振兴·中华民族一家亲”主题交流活动,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各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沪滇携手促振兴、民族团结一家亲”基层共建和文化交流资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等,故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2,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信创项目经费,故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7,1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发放2024年度绩效奖补缴住房公积金,故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79.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42.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3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37.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79.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制度的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经费开支,导致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小。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4,842.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3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37.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减少4,842.00元,本年无公务接待事项,公务接待费减少2,437.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5,812.07元,比上年减少50,721.33元,下降12.7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691,955.08元,其中,流动资产3,425.60元,固定资产330,849.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7,68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598.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044.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4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4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至附表15。
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本级)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需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故《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为共青团红河州委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为我单位开展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