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tyjrswj/2026-000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属一级预算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州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等。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红河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管理科)、就业创业科、优抚科(褒扬纪念科)、双拥科(秘书科)。所属单位2个(非独立核算),分别是:
1.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红河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2.红河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红河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3.红河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九届州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双拥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落实措施。召开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州双拥工作会议、全州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全州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专题协商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和2025年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时印发各工作要点,稳步推进各项重难点工作。
(二)思想政治引领有力有效。通过“退役返乡第一课”、适应性培训等形式,组织退役军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凝心聚魂。成立“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积极推报、宣传全国“最美退役军人”“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事迹,挖掘报道优秀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典型,进一步激励、感召广大退役军人永葆军人本色,听党话、跟党走。申请各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和省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资金,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切实让广大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
(三)就业安置优质高效。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活动。全州“一盘棋”推进安置工作,阳光安置转业军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00%。考评推报教育培训机构进入2025年云南省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开展技能培训、学历提升(或复学)等,全面提升退役军人综合能力素质。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超额完成退役军人新增就业创业数。举办红河州2025年军创企业暨退役军人“政企面对面”活动,授信“军创贷”,积极帮助军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部门联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复转退役军人创业,为企业(或退役士兵)减免税收,全面扶持就业创业。组织9家军创企业参加第五届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暨“军创成果”交流系列活动,获2个二等奖、2个优胜奖。积极推荐优秀退役军人成为村(社区)基层组织后备力量,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注入强劲动力。利用学雷锋日、清明、“9·30”等时节,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打造红河州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
(四)双拥共建创新发展。推进红河州优抚医院项目建设。推进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落细落实。协调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定向招录随军未就业家属,全力解决军人后顾之忧。召开州委退役军人事务暨双拥工作全体会议、创建双拥模范城专题会,修订完善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为双拥工作开展提供遵循。春节、“八一”前夕,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慰问驻州部队,开展双拥活动。拓展社会化拥军企业,稳步推进社会化拥军优属活动。集中公布优待项目,有效提升优待证“含金量”,大力营造尊崇尊重氛围。聚焦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以“情系边海防官兵”“城舰共建”等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蒙自市、开远市荣获第十二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五)褒扬纪念成效显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密组织清明等重点时节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目标,相关工作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报表扬和州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建水烈士陵园成功获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金平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顺利竣工,屏边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获中央补助资金并有序推进。建水、金平、石屏等烈士陵园全部顺利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完成红河州烈士纪念设施五年规划项目审核,为“十五五”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全州顺利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部门联动认真开展“红色九月”网上祭英烈活动。加强英烈讲解员队伍建设。
(六)服务保障精准高效。认真审核、申领优待证信息,依法审批新增优抚对象,办理残疾等级评定和抚恤关系转移。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节日慰问经费、生活困难补助等经费。认真办理医疗优待、为烈属服务、帮扶慰问等10件“暖兵心 惠民意”实事。接收安置军队退休人员,按时下达军休经费。春节、八一等节日,走访慰问军休人员、无军籍职工和遗属。圆满举办全州军休干部文体比赛。健全完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措施,严格规范管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和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经费。办理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优抚对象年度确认、优抚资金专项整治,提升优抚资金发放精准性、透明度。
(七)稳步提升“三基工程”建设质量。更新录入全州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信息,持续推动各级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建成全省首家高铁站“军人驿站”、全省建行首家“八一”特色支行(军人服务站)等系统外退役军人服务站(军人驿站),持续延伸服务触角,织密服务网络。加强红河退役军人学院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培训设施基础。维护审核退役军人档案数据,清理减员建档立卡数据,摸清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底数,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信息数据。健全完善《红河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据核查比对办法(试行)》《省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机制,抓实抓细审计、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聚焦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组织全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举办红河州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业技能竞赛。红河州代表队在全省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银风采奖”,两名同志分别荣获“个人三等奖”和“个人优胜奖”。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6,454,549.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53,914.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34.99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517,430.03元,增长266.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607,633.27元,增长270.23%;其他收入减少90,203.24元,下降99.3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结构性增长。2025年执行调资政策,人员经费标准提高,基本支出合理增长;二是项目支出预算调整幅度较大。2025年年中追加中央、省级预算安排重点项目支出,其中红河州荣军优抚医院建设全面启动,2025年建设支出25,355,911.02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云南省军区未拨付退役安置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6,508,038.63元。其中:基本支出8,188,694.78元,占总支出的22.43%;项目支出28,319,343.85元,占总支出的77.5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660,757.27元,增长270.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4,535.54元,增长4.53%;项目支出增加26,306,221.73元,增长1306.74%。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执行调资政策,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中追加中央、省级预算安排重点项目支出,其中红河州荣军优抚医院建设全面启动,2025年建设支出25,355,911.02元,项目支出整体较上年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88,694.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67,458.32元,占基本支出的88.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1,236.46元,占基本支出的11.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19,343.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410,711.02元。
红河州双拥专项经费301,216.77元,主要用于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召开“八一”军地座谈会,更换制作拥军门店企业标识牌,印制双拥宣传册,全年慰问驻州部队,解决基层部队实际困难等;红河州与“红河舰”双拥共建经费259,087.00元,主要用于慰问“红河舰”官兵,开展文化拥军活动,对舰上立功受奖官兵实施表彰奖励,增进城舰友谊,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红河州春节慰问驻州部队专项经费309,923.00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慰问驻州部队;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专项经费78,7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退役军人招聘会,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省级创业创新大赛;退役军人事务专项经费148,733.00元,主要用于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含政策帮扶),组织政策宣讲,做好群体思想工作积极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解决好退役军人合理诉求和困难;(省级资金对本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省级经费371,200.00元,主要用于对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开展临时性、过渡性一次性资金帮扶,缓解其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红河州优抚医院建设项目资金14,601,958.75元,红河州优抚医院建设第二批项目资金10,753,952.27元,主要用于红河州荣军优抚医院建设,2025年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主体工程已实现封顶断水;退役军人专项经费1,494,573.0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53,914.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相比增加26,607,633.27元,增长270.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208,02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单位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发展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结构性增长。2025年执行调资政策,人员经费标准提高,基本支出合理增长。二是项目支出预算调整幅度较大。年初预算安排州级配套对下转移支付资金25,553,302.00元,该类资金由各县(市)具体执行,支出责任主体在县级,未在州级决算中体现。年度执行中,州本级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年中追加预算安排重点项目支出,其中红河州荣军优抚医院建设项目支出25,355,911.0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8,25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完成年初预算的97.88%,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单位部分医疗费用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54,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置信创电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增中央预算资金购置信创电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2,8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5%;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发放的年度考核奖需同步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00.00元,决算为50,403.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439.72元,增长26.12%。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00.00元,决算为37,4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30%,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2,953.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70%,完成年初预算的86.3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423.00元,增长1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016.72元,增长86.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953.7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016.72元,增长86.7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00.00元,支出决算为50,403.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439.72元,增长26.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00.00元,决算为37,4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2,953.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423.00元,增长1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16.72元,增长86.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953.7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016.72元,增长86.7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已达报废年限,车辆老化,运行维护成本增加;2025年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1,236.46元,比上年增加13,511.00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2025年进一步完善办公区域配套保障,新建互联网Wi-Fi覆盖系统。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8,890,941.32元,其中,流动资产2,839,207.59元,固定资产633,138.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455,911.02元,无形资产962,684.6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065,753.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385.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1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8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3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3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