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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nyncj/2025-0001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5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和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木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政策改革与社会事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教与环境资源科、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3人(离休0人,退休6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扛牢粮食生产政治责任。一是加快发展粮食生产。全州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583.01万亩,比上年增加0.09万亩,增幅0.02 %。二是持续推进稳粮增粮政策落实。下达红河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9125万元,惠及农户75万余户,支持粮食生产总面积超过500万亩。三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各项措施。建成高标准农田30.07万亩,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面积4.24万亩。四是不断挖掘粮食增长潜力。推进粮经协同发展,推广旱地优质稻种植4.98万亩(完成种植任务4.96万亩的100.42%)、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32万亩(完成种植任务5.25万亩的101.3%),实施烟后粮经协同0.78万亩。五是抓实防灾减灾。实施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储备杂交玉米种子2.12万公斤,确保粮食颗粒归仓。发布《农业气象服务信息》48期,派出工作组到金平指导台风摩羯灾后重建工作。

(二)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前三季度,全州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16.05亿元、同比增速3.3%(居全省第3),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二是持续培育涉农经营主体。全州已发展农业企业14802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43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5户,省级龙头企业188户,涉农企业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1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云南省上市后备企业名单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428户。累计培育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441个。探索出蒙自“622”、弥勒小河边一二三产业融合、泸西小香葱产业联盟、河口莲花滩乡“三个带入”等一批联农带农成功经验。蒙自“622”模式得到省委王宁书记的点赞,并被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载。三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2024年新签约投资1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项目7个,目前已完成10个,完成率142.86%;投资10亿元及以上项目2个,目前已完成3个,完成率150%;新开工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总数5个(其中落地在沿边产业园内的项目数1个),目前已完成14个,完成率280%,其中落地沿边产业园内项目1个;新投产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4个,目前已完成11个,完成率275%;新纳规升规升限企业数5户,目前已完成11户,完成率220%;提报并被采纳招商引资项目6个,目前完成7个。四是加大品牌宣传推荐。与红粮集团深度合作,指导红河九红协会完成换届,加快以“红米、红菜、红茶”等9个系列农特产品为重点的“红河九红”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初步形成“1+13+N”的农业品牌矩阵。深入开展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持续打造蒙自石榴、七彩云菊等云南省绿色云品区域公用品牌,河口青柚、蒙自蓝莓、红河滇东南水牛等13个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五减一优”,开展便民行政审批服务,办理行政许可17件。规范行政职权,公开农业农村部门权责清单280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2项,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5个。

(三)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2024年,全州共投入中央、省、州级财政衔接资金23.37亿元。投入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央、省、州财政衔接资金16.00亿元。二是紧盯监测帮扶不放松。累计新识别监测对象903户3286人,目前共有监测对象21246户81007人,全州73.2%的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均已落实帮扶措施。持续推广运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今年以来群众累计申请救助办结事项17983件。三是紧盯产业就业帮扶不放松。抓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强化金融帮扶,全州2024年新增脱贫人口小额贷款9.8亿元,居全省第三位,惠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96万户。全州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8.79万人、超额完成省级任务数,全州发放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1.03亿元,惠及脱贫人口12.46万人。推广建水巧媳妇“金剪刀”疏果队等一批知名劳务品牌,个旧乍甸牛奶工、弥勒玫瑰花匠、泸西“葱向前”等14个劳务品牌带动1.59万脱贫人口就业。全州2024年前三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3565.27元,同比增长12.86%。四是紧盯汇聚合力不放松。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红河州财政援助资金3.1亿万元,实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人才培训、社会事业等项目42个。积极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项目资金共1.96亿元,占总资金的63.24%。中央和省州定点帮扶单位直接投入16915.06万元,帮助引进34048.32万元,实施项目442个,惠及群众53.26万人。消费帮扶6.48亿元。

(四)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一是推进绿色有机化发展。全州有效绿色食品108家244个产品,年内新增绿色食品5家15个产品,另有12家39个产品已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评审,有效名特优新13个产品,年内新增13个产品,有效农产品地理标志9个产品。食用农产品主体名录已上线国家追溯平台825家,生成追溯信息4522条,豇豆生产主体百分百上线国家追溯平台。二是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顺利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全力推动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印发实施《异龙湖流域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2024年红河州完成试验25组,农户施肥调查1040户,中央“三新”集成推进县1个,省级“三新”技术推广示范0.4万亩,省级“九湖”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1万亩。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州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8662批次,完成全年定量检测任务数的109.2%;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50636批次,合格率99.68%;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7.16万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35.31万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和非法添加禁限用药物等违法行为,办理农产品质量案件37件。

(五)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巩固经营性收入。全州水果种植面积334.25万亩、产量314.34万吨,蔬菜种植面积209.12万亩、产量385.99万吨,花卉种植面积33.34万亩、鲜切花产量9.38亿支,中药材种植面积164.91万亩、产量12.57万吨,茶叶种植面积46.87万亩,产量2.83万吨。二是抓好就业创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目前,全州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8.79万人,完成省级任务数的102.83%,完成脱贫劳动力培训9.69万人次,全州发放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1.03亿元,惠及脱贫人口12.46万人。全州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3.6万人;创建就业帮扶车间236个,吸纳脱贫劳动力3679人。2024年共实施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13个,带动群众务工1152人。三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财产性收入。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落实指导县市高质量推进120个中央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项目资金8400万元)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项目资金2137万元)。四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拓宽增收渠道。蒙自市蓝莓“622”模式、弥勒市小河边村等联农带农机制成效明显。目前,全州参与带动脱贫户的经营主体共计2146个,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人口已实现全覆盖。

(六)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统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州改建卫生户厕2.97万座,自然村卫生公厕218座(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70%、122.47%)。二是加快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实施绿美乡村三年行动,2024年13个绿美乡镇,18个绿美村庄正按程序申报,待省级认定命名;已建设982个州级绿美村庄。三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弥勒市蚂蚁村、蒙自市富民村、泸西县凤舞村、开远市仁者村、元阳县全福庄村、绿春县平河村、石屏县坝心镇分三批先后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和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创建名单;围绕村级组织自治事项清单、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5项清单内容,在4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范围持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相关工作,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

(七)积极稳妥深化农村改革。一是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全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114.3万亩,占农村土地承包面积的10.9%,调处办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887起,调处办结率92.1%。二是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全州13197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和监督管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州共排查出“两头空”人员9544人;“两头占”人员9304人。化解“两头空”人员5578人;化解“两头占”人员2495人。三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全州共计受理宅基地建房申请19853宗,审批19101宗,审批率96.2%,较2023年底的81.38%增长14.82个百分点,审批面积3646.4亩。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25105897.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04308.06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89.68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99561.94元,增长26.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00296.32元,增长26.7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734.38元,下降31.60%。主要原因是:1.受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社保缴费基数变动、工资标准调整等影响,人员及公用经费收入增加1328553.32元;2.2024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省级配套资金提级州级支付,同时本年增加了上年转列经费项目收支,故项目收入增加3971743.00元;3.本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减少,故其他收入减少734.3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25105897.74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9979.12元,占总支出的61.70%;项目支出9615918.62元,占总支出的38.3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99561.94元,增长26.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28553.32元,增长9.38%;项目支出增加3971008.62元,增长70.3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受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社保缴费基数变动、工资标准调整等影响,基本支出增加1328553.32元;2.2024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省级配套资金提级州级支付,同时本年增加了上年转列经费项目收支,故项目收入增加3971008.6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89979.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72949.29元,占基本支出的88.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7029.83元,占基本支出的11.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15918.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单位职工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项目经费302782.00元,主要用于职工死亡抚恤费发放。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经费798825.92元,主要用于粮食生产、数字化智慧化农业示范点建设、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粮油单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等项目支出。

病虫害控制项目经费34320.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强制免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监管支出。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经费29059.00元,主要用于粮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农机质量及安全监督等支出。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目经费111082.62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市场与信息化建设支出。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项目经费12237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建设支出。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目经费968131.92元,主要用于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项经费支出。

农村社会事业项目经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经费支出。

耕地建设与利用项目经费437886.50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支出。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目经费1271410.66元,主要用于高原特色农业展会及招商引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等项目支出。

其他拓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1025690.00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专项支出。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经费4499360.00元,主要用于提级支付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04948.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07%。与上年相比增加800936.32元,增长4.04%,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101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0%。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公用经费、各类社保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缴费基数及比例调整、调整预算等因素影响。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534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5%。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缴费基数及比例调整、调整预算等因素影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598292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7%,完成年初预算的96.2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及涉农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缴费基数及比例调整、调整预算、项目支出方式调整、预算结构性差异等因素影响。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456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4%。主要用于局系统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缴费基数变动、调整预算等影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620.00元,决算为2316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762.00元,下降18.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393.00元,决算为21039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27.00元,决算为2128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9%,完成年初预算的95.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567.00元,下降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195.00元,下降61.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2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195.00元,下降61.6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620.00元,支出决算为2316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762.00元,下降18.5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393.00元,决算为2103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27.00元,决算为212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567.00元,下降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195.00元,下降61.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2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195.00元,下降61.63%;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支付下沉调研、考察学习、参会参训、招商引资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指导、外地州部门交流学习、县市部门汇报工作、招商引资企业洽谈合作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5440.15元,比上年增加9607.06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原州乡村振兴局整体并入我局,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公职人员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9692596.49元,其中流动资产73468.08元,固定资产9595185.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943.1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6303.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17414.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75.74平方米,账面原值56.4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70578.5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6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2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61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农业行政管理运行:反映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5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091810570862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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