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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zrzyhghj/2025-0008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6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州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科技与信息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

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

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5.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规划档案馆;

6.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展览馆;

7.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8.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

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

5.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6.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规划档案馆;

7.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展览馆;

8.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9.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离休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一是顺利完成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被省政府通报表彰为“云南省耕地保护工作优秀集体”。二是持续抓好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结合2023年考核余量测算,全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能完成考核任务。三是加强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落实138个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挂钩耕地数量指标6732.3亩、水田规模指标770.63亩、粮食产能397.9765万公斤。验收土地整治项目10个。全州2023、2024年垦造耕地任务数31500万亩,全州入库数量指标5932亩。

2.全面加强国土空间体系建设。州级和13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州人民政府批复并完成总规数据省级入库;全州1151个行政村(农村社区)村庄规划全部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管;州政府所在地(蒙自市)全域划定详细规划单元41个,31个城镇单元(含省级以上开发区8个单元)完成招标;9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划定详细规划单元45个,其中44个城镇单元,1个特殊单元。

3.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8宗540.78亩,出让规模63.38%,完成省级下达的出让规模不低于40%年度任务。二是省厅要求2024年我州对13242亩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35%,已完成处置9082.3亩,处置率68.59%,处置率排名位列全省第二。三是全州新增闲置土地3321.6亩,闲置土地净减少率43.5%,高于省厅考核年度处置不低于20%的目标要求。四是省厅考核要求我州2024年对63786亩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不低于30%,已处置23755亩,处置率37.24%,完成年度处置任务。五是元阳县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成交土地2宗10.88亩,出让价款172.39万元。试点工作入选自然资源部收益分配科学可持续类典型示范案例。六是供应土地243宗,盘活存量用地48.3493公顷,土地成交价款10.09亿元。

4.全面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一是红河州列入省级19个类重点项目共1255个,已保障数918个,保障率74.94%,分解至13个县市后项目总数为1474个,其中已保障1081个,保障率为73.34%。项目总数位居全省第二,用地保障率排名全省第五。二是6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上报省级审查3个,开发区域规模115.3260顷。三是弥勒低热值褐煤发电项目等10个的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论证。

5.全面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督促地质灾害专项资金落实及项目推进。2018年以来投入地质灾害防治的专项资金79952.72万元,资金执行率71%。安排避险搬迁3589户,已完成2404户;2018年以来安排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55个,已完成44个。被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表彰为“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绩突出集体”。二是有效应对“摩羯”台风。台风“摩”过境期间,发生地质灾害灾情25起(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提前转移避险2517户6980人,成功避让地质灾害9起,避免516人因灾伤亡,避免经济损失695万元。

6.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一是完成《红河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报告》编制。红河州2023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监督实施完成情况省厅评估为优秀。二是清理、分类处置过期矿业权。红河州采矿权有效率为60.63%,探矿权有效率为57.7%;综合有效率为59.16%。三是2023年拟“招、拍、挂”出让的采矿权成交3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补充合同)30份,出让金额9.69亿元。

7.全面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一是《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通过省级评审;13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完成州级审查。二是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已执行资金14834.70万元,执行率54.94%;三是完成红河州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修复任务,其中10个县市通过省级核验。

8.全面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督。一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重新炸毁或永久性封堵110余个各类废弃井口;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72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起,移交纪委监委问责3起、27人。二是严格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完成整改2018至2023年存量违法用地问题2447个。正在推进部2024年下发的未供即用违法图斑1个和省级下发的5823个图斑整改。三是抓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完成处置弥勒市非住宅类问题2198个。全州核实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76宗,其中:159宗属本部门查处,整改到位124宗。四是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2024年指出红河州31个问题,完成整改18个。2019至2023年指出红河州问题743个,完成整改732个。五是审计指出的2.4万亩违规建设占用耕地“违而未查”“查而未纠”问题431个,完成整改362个。六是11个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违法用地全部立案查处,完成查处8个。

9.全面抓实各级各类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关于双责审计,涉及4县市14个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已完成整改3个,11个项目用地手续尚未完善未完成整改。二是关于罗萍州长资环审计,应整改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4个,4个正在整改。三是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审计整改。制定《红河州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完成整改6项,正在整改24项。

10.全面打牢行业工作基础。一是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化解销号历史遗留导致“登记难”问题小区6个;19个小区实施“交房即交证”,颁发不动产权证6835本,23宗地实施“交地即交证”,颁发不动产权证23本;办理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登记37663宗;办理保交楼不动产权证1069套,办理烂尾楼项目不动产权证6988套;完成4个自然资源保护区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完成建议提案办理。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30件,其中主办18件;承办州政协提案7件,其中主办3件。三是城乡规划展览馆被评为优秀红河州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完成省委巡查组、省政府主要领导、南京市委组织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等接待服务。四是评查全州自然资源系统2023年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件卷宗88卷,无不合格案卷。动态调整权责清单8类183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5,408,314.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408,314.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9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122,710.63元,增长101.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123,101.98元,增长101.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91.35元,下降99.95%。主要原因是:1.本年新增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经费、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本级资金等项目及上年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本年确认收入,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本年未收到上级拨入资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5,408,132.74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8,800.05元,占总支出的28.64%;项目支出68,079,332.69元,占总支出的71.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924,095.15元,增长100.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6,161.91元,增长2.73%;项目支出增加47,197,933.24元,增长226.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经费、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本级资金等项目及上年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本年确认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28,800.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494,622.71元,占基本支出的89.63%;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2,834,177.34元,占基本支出的10.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079,332.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629,798.30元。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主要支出情况
1红河州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技术协作经费972,0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2红河规划展览馆2024年运营补助经费1,484,339.57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3安排2023年工作经费147,938.00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4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技术协作经费1,392,0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5红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请求拨付红河展览馆项目工程资金8,629,798.30主要用于房屋建设物购建支出。
6红河规划展览馆运营补助经费1,324,015.43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7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州级补助经费1,891,5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8卫片执法补助州本级第二批经费100,0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9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经费2,189,500.00主要用于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10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资金2,500,0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11红河州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建设经费2,931,31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12红河州城乡规划展览馆功能改造提升项目经费3,418,367.90主要用于维修(护)费支出。
13红河州不动产登记信息州级管理平台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项目资金2,487,415.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14红河州城镇低效用地调查项目经费3,273,3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15矿产资源年度核查经费699,5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16全州矿产资源年度核查经费851,9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17卫片执法省级下达州级部分资金16,000.00主要用于印刷费支出。
18州级补助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本级资金2,233,6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19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下达州级专项资金630,0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20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本级资金14,310,0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212023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本级资金1,140,798.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22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本级补助资金8,673,202.02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232024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637,6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242023年中央自然资源防治体系本级建设资金1,877,50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25套红河州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项目国债资金1,537,064.16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26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排查救援经费730,570.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27追加可视站项目经费114.31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合计68,079,332.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408,018.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8,122,806.22元,增长101.77%,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5,878.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完成年初预算的91.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公费、离休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基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46,82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完成年初预算的86.2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基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27,67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完成年初预算的97.72%。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控制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4,060,97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6%,完成年初预算的208.0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办公费、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本年确认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56,3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770,334.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0%,完成年初预算的226.49%。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经费、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本级资金等项目及上年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本年确认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900.00元,决算为130,474.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8,201.38元,下降67.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900.00元,决算为105,211.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64%,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5,26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36%,完成年初预算的42.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84.02元,增长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985.40元,下降48.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2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985.40元,下降48.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9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474.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8,201.38元,下降67.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900.00元,决算为105,211.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5,2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584.02元,增长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985.40元,下降48.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2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985.40元,下降48.70%;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业务交流及上级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4,177.34元,比上年减少252,591.07元,下降8.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4,539,580.37元,其中,流动资产2,434,927.03元,固定资产2,104,653.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107,356.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936.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643,948.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7,7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76,183.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643,948.5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643,948.5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和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6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122025091509035539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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