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jtyszhxzzfzd/2025-0001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4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受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委托,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研究,参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并组织实施。
2.负责权限范围内公路、道路、水上、交通工程质量、交通工程造价和交通建设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乡道、村道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通过赋权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3.负责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查处,承担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或协调配合工作,协调铁路、民航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本系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5.负责州管高速公路养护、服务监督执法工作及州管公路超限超载的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相关工作。
8.负责加强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9.负责监督指导各大队的执法工作。
10.承担州委、州政府和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建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部门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与预算公开保持衔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法制监督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执法监督三科。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个旧大队
2.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蒙自大队
3.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远大队
4.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弥勒大队
5.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
6.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
7.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水大队
8.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阳大队
9.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红河大队
10.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
11.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
12.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屏边大队
13.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河口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分别是:
1.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级)
2.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个旧大队
3.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蒙自大队
4.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远大队
5.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弥勒大队
6.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泸西大队
7.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
8.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水大队
9.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阳大队
10.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红河大队
11.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
12.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
13.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屏边大队
14.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河口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4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6人。
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强党建、促执法”,推动党建工作和执法工作同频共振
坚持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驰而不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抓好党建作为全州交通执法的“根和魂”。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岗到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责任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二是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党建根基。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纪学习教育为主线,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强化全体党员“三会一课”学习教育,今年以来,支队领导班子、调研员参加州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8次;35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或集中轮训,19名党员干部参加州交通运输局党委开展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坚实政治基础,2024年以来,组织支队全体党员参加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讲党课3次,支部书记讲授党课5次,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11次、主题党日17次。三是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今年以来,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共44人次。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管,带动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督促全州交通执法系统领导干部签订《领导干部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承诺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自我约束承诺书》。强化廉政教育,坚持警示在先,组织党员上廉政党课2次、观看《八小时之外》《莫让青年有为成为“妄为”》《全家“腐”全家“福”》等警示教育片4次。组织全州副科级以上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红河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及时将州纪委州监委通报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通报到每一位党员干部,不断筑牢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廉洁自律堤坝。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紧盯廉政风险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积极组织支队、各大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围绕各大队、各科室人、财、物运行,深入排查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组织开展违规吃喝、公务用车领域、加油卡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机构改革后及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等16项制度。
2.聚焦“公正文明、严格规范”,持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按照国务院、省、州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红河州交通执法系统学法培训制度》等方案、制度,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筑牢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推行全体执法人员“一周一学一考”制度,通过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日常学习”模块,全面学习领悟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了全州交通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学时累计最高的大队已达120学时。制定《红河州交通执法系统提升执法质量轮训制度》,列出《学习轮训计划》清单,常态化开展队伍整训、风纪实操等岗位“大练兵”,截至目前,累计组织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131场次,参加人数达2500余人次。开展案件大起底、大排查,以案件评查为载体开展执法质量提升轮训,目前已开办了8期,共246人参加了轮训。组织专题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等执法规范要求,推动执法人员着装、仪容举止、用语更加规范,截至目前,累计组织专题学习培训57场次,参加人数达1100余人次。
直面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执法队伍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全面组织开展执法自查自纠,督促全体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执法检查,按要求摆放反光警示灯、减速提示标牌等执法检查警示标志。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和执行等全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二是成立两级应对行政执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行政执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明确行政执法突发事件分级分类、应急处置程序办法,从制度层面提升执法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防范和应对执法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执法人员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行政执法责任界定、责任追究的边界、追责情形、免责容错情形、责任追究机制、执法保障等作出制度安排。
落实帮扶互助,推动执法队伍争先进位“提速扩面”。一是发挥州级垂直管理体制优势,构建上下协同联动、督导帮扶体系,明确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指导2至3个大队,不定期下沉大队指导调研帮扶,对基层大队面临的困难问题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方案,与基层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二是推进支队、各大队交流互促,制定《行政执法提质增效结对互助工作方案》,针对全州南北县市发展存在差异的实际情况,明确一个北部县市大队与一个南部县市大队结对子、搭亲家,常态化开展领导互访、执法人员互学,实现全州交通执法一盘棋,促进执法工作共发展、共提升。三是强化执法联勤联动,结对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商建立互联互动、执法援派、案卷交叉互评等提升机制。结合各大队重点时段、重点工作任务,化零为整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对涉及面广、违法链条长、社会影响大的集中整治行动、攻坚难点任务或重大案件线索,由支队统筹指挥,就近整合涉案区域相关县市执法力量集中开展执法行动,有效破解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全州交通执法队伍执法观念进一步转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执法风纪得到进一步规范。
3.聚焦“防风险、保安全”——扎实组织开展安全执法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狠抓行业安全执法监管。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对标职能职责,修订完善《安全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执法工作职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等制度、预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大风险,全面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六大攻坚”行动、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百日攻坚行动、路政宣传月、六月安全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三是强化寒潮天气、雨季汛期等特殊天气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防灾减灾工作,全面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及时发布天气、路况信息,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特殊天气驾驶水平、行车技能培训,指导企业合理调整运行时间和线路,对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果断予以停班,2024年共发布气象预警信息110余条。四是闻“汛”而动、扛牢责任,落实落细防汛“1262”预警叫应机制,推动道路运输行业防汛减灾工作更加精准化、精细化,汛期以来发送精细化预报专题服务信息366条。特别是应对11号台风“摩羯”,发出安全防范的工作提醒及防御工作的通知文件6个,“1262”精细化预报专题服务信息62条,9月9日当天发送“1262”“摩羯”精细化预报专题信息25条。五是大数据赋能推动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质效双提升,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优势,每月对“两客一危一网”等重点车辆长期不在线、超速、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违规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数据分析,精准识别并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和车辆,通报各大队“定点清除”。全州网约车超速报警从2024年1月31241次下降到11月1297次,疲劳驾驶报警从2024年1月1071次下降到11月144次。实现“两客一危一网”疑似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违规数据大幅下降。六是加强与交警部门联动协作,与交警部门签订了《“两客一危一网一货”重点车辆道路交通执法协作机制》,实现与交警部门卡口信息、交通违法信息、报废车辆信息、车辆年审数据共享。截至12月31日,州支队共通报了7期网约车涉嫌疑似关闭车载动态监控设备的车辆1340辆,通报了5期涉嫌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车辆348辆,共享公安交警卡口抓拍图片约4030张,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执法。
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州交通执法系统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企业2903余户次,发现一般隐患4052项,已整改3627项,整改完成率90%。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系统内按照职责权限统计上报的营运车辆行车事故5起(公交车1起、客运车辆2起、教练车1起、货车1起),共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46%。
4.聚焦“维秩序、保稳定”——推动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网约车规范经营及安全运输经营专项整治。一是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借鉴丽江市优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试点工作经验,出台了《红河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红河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及业务办理工作指南》,实现网约车实施细则由“一县一策”向“一州一策”、平台公司许可由“一县一许可”向“州级许可平台、县级发放车辆证件”转变,妥善解决了全州网约车合规率提升难的制度障碍。网约车合规化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051份。二是聚焦网约车合规化突出问题,严厉查处网约车行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州约谈告诫网约车平台71次,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275起、不合规网约车及驾驶员474起。
凝聚合力,深入开展规范外省籍客运车辆经营行为、校园周边打非治违、货车非法改装等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信息共享,会同交警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研究制定了《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截至12月底,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6700余人次,执法车辆4200余辆次,检查车辆25900余辆次,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案件2881起。
强化路政行政执法,负责抓好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一是结合辖区管辖公路实际,依托“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交管、气象、养护管理单位、公路经营企业的协作联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动态开展路政巡查检查,将各种侵害公路路产路权及危险公路安全畅通等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二是扎实有效开展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和宣传工作,加大对煤炭、水泥、沙石料厂、大宗货物集散地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强化“百吨王”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紧盯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路段,联合相关部门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多发的重要区域、重点路段、农村公路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货车流动联合执法检测。截至12月底,全州出动路政巡查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30余辆次,巡查地方高速公路25000余公里,巡查农村公路近15000公里,下发安全隐患告知单2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清理违法(规)经营点27处,清理乱堆乱放247处,清理“两违”建筑132处,清理非交通标志标牌13块;办理公路行政处罚案件51件,公路赔(补)偿案件128件;约谈存在违法超限运输企业40户,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09辆次,查处“百吨王”案件31起。
持续推进落实公路客运实名制管理。督促汽车客运站按照《云南省公路客运实名制检票查验操作规范》“一票一人一证一查”要求,严格落实凭有效身份证件售票及人、证、票一致性实名检票工作。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州实名线路总售票数323.54万张,实名率100%,实名检票283.05万张,实检率95.45%,排名全省前列。
5.聚焦“优服务、促发展”——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服务水平
圆满完成“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段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紧盯打造平安、便捷、温馨的“春运、国庆”运输环境目标,结合实际科学研判客流形势,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应急预案。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实现了春节、国庆期间运输组织有序、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稳定的目标。春运期间,全州累计投放运力客车60522辆次,累计完成客运量71.0114万人次,组织开展农民工返乡返岗“点对点”包车业务4趟次,运送农民工172人次。国庆黄金周期间,全州累计投放运力客车11740辆次,总客位26.2237万座,累计完成客运量16.8052万人次。
服务民生保障,推进道路运输便民利民提质增效。一是大力推进国际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为口岸经济、通道经济注入新动能。群策群力推动中国个旧—越南沙巴跨境旅客运输线路恢复运营,中越跨境公路直达运输取得新突破,12月举行了中越“一箱到底”“重进重出”跨境直达运输发车仪式,此次直达运输开行后,驾驶员可凭护照商务签证驾驶车辆出境,可节省代驾费用300元—500元,进一步推动实现跨境运输降本增效。二是认真落实道路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聚焦道路运输从业服务需求,全面推广普货车辆年审、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等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目前,全州共办理普货车辆网上审验,证件补发、换发、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诚信考核等高频服务事项1.4万余件。三是聚焦高品质运输服务需求,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传统道路运输企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引导全州12户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开展定制客运服务,共开通定制客运服务线路39条,投入定制客运车辆275辆,日均运送旅客约5500人次。推进城际公交一体化助力滇南中心城市互联互通,相继开通了蒙自至个旧、蒙自至开远城际公交,票价大幅下降,得到了沿线群众的一致好评。
坚持刀刃向内,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粗暴等问题,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了《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交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梳理出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13个,目前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落实“轻微免罚”,将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执法中,追求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充分感受到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州轻微免罚案件数146起,免罚金额20.22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无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56279693.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910719.94元,占总收入的95.7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368973.46元,占总收入的4.2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88194.75元,增长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27418.71元,下降1.33%;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315613.46元,增长4339.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预算管理体制上划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55940391.15元。其中:基本支出55881080.24元,占总支出的99.89%;项目支出59310.91元,占总支出的0.1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16318.3元,增长2.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29858.8元,增长8.82%;项目支出减少3313540.5元,下降98.2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预算管理体制上划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881080.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819716.49元,占基本支出的87.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61363.75元,占基本支出的12.64%。在职人员人均公用经费28821.8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310.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弥勒大队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98.91元,主要用于开展个税申报工作,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个税申报工作效率。
泸西大队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经费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等相关的检查核查工作。
石屏大队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49212.00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内打非治违宣传等工作,通过开展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交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和纠正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了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10719.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7%。与上年相比减少727418.71元,下降1.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070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完成年初预算的93.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5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59457.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6675.14元,死亡抚恤288767.6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退休减少8人,下半年增加14人(新招录9人,调任4人,遴选1人)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98633.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完成年初预算的87.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674119.3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53200.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1313.9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下降,减少8人(年内退休8人),增加14人(下半年新招录9人,调任4人,遴选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133294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7%,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312918.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20025.3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净增加6人导致,年内减少8人(退休8人),增加14人(新招录9人,调任4人,遴选1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184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完成年初预算的99.4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51844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退休减少8人,下半年增加14人(新招录9人,调任4人,遴选1人)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7641.00元,决算为729019.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3492.15元,增长185.3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3067.00元,决算为682125.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574.00元,决算为468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3%,完成年初预算的44.8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3319.15元,增长19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173.00元,增长75.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8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0173.00元,增长75.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7641.00元,支出决算为729019.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3492.15元,增长185.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3067.00元,决算为682125.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574.00元,决算为468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各大队支付往年欠款及本年正常列支等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9058.63元,由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持续推进,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次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5768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3319.15元,增长19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173.00元,增长75.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8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0173.00元,增长75.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各大队支付往年欠款及本年正常列支等,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53319.15元,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0173.00元,从而导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73492.15元,增长185.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督查、调研、指导帮扶、开展打非治、治理和纠正违规行为等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流学习、指导帮扶、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产生的接待136批次792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35825.37元,比上年增加1652349.98元,增长30.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各县市大队上划后,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导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2578.31元、印刷费10000.00元、手续费1335.5元、水费40414.59元、电费139474.27元、邮电费360681.27元、物业管理费106462元、差旅费655762.31元、维修(护)费308370.00元、培训费77120元、公务接待费46894.00元、专用材料费50000.00元、劳务费41500.00元、工会经费454979.00元、福利费583228.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125.63元、其他交通费用2406674.7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8665.26元、办公设备购置595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31557584.51元,其中,流动资产1226788.24元,固定资产29686840.9(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43955.3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4191.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5953.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8平方米,账面原值1689.8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9项,账面原值445079.4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403.00元;出租房屋2456.16平方米,账面原值1788430.5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77180.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1111.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568.8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8542.5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876.7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1943.8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