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pdd/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4009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石屏自有资金)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管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通过行业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及保障道路运输经营户和旅客的正当利益,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法制监督中队、执法监督中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作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一辆,在编实有车辆一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行业日常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为保证春运期间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大队提前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值班值守,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2024年春运期间,旅客运送量与去年同期比下降0.89%。网络预约出租车共运送旅客1.7469万人。春运春节期间,旅客安全运送率达100%,未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刑事和治安案件。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落实联合执法机制。春运期间联合交通局、交警大队客运公司、网约车公司及重点货运企业。与石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起,劝导轻微违法行为20余次。每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有计划、分步骤组织辖区内的客运、公交、出租、汽车客运站、货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6月20日,组织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网约车企业、公交企业、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了安全培训64人次,已完成辖区内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024年,共排查隐患企业145户,查出一般事故隐患74项,现已督促整改完毕。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协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严防车辆“带病”运行。我大队联合交警大队对网约车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至5时运行行为进行了整治,重点约谈了辖区内三家网约车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范违法突出行为。我大队业务窗口3月25日正式进驻政务中心办理业务,与石屏县发展中心过渡该项工作。2024年协助县交通局更新巡游新能源出租车10辆,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辆,备案三类汽车维修业户77户,审核网上包车137趟次。处理信访件36起。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对我县22户货运企业、1户客运企业、1户客运站、4户出租企业(含3户网约车企业)、2所驾培站校、维修业户162户,其中二类汽车维修业户11户共计192户企业完成质量信誉考核工作。1户因未递交考核资料参加考核被评为B级。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2024年度,我大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31户运输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2.多措并举,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组织开展了“红河州消防安全集中除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2024年道路运输行业防灾减灾暨汛期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

3.提升执法能力,扎实推进执法工作

开展执法宣传。结合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路政宣传月等活动开展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宣传工作,张贴通告3份,发放宣传材料95份,轻微免罚案件18起,完成驾驶员违规违法教育10人次。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加强企业检查和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8名驾驶员集中停班学习,对涉及的3家网约车公司进行了约谈。治理超限超载工作。2024年度共开展源头治超巡查126次,检查源头车辆34辆次,未发现超载出厂车辆。收到有关部门抄送的超载违法案件13件,共涉及35辆车辆与7处货运源头地,均已督促所属企业完成涉事车辆处理。并建立健全违法企业和违法车辆“一超四罚”台账,目前暂无“一超四罚”的企业、车辆和驾驶人。2024度,石屏大队有力推进道路运输秩序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23人次,检查车辆472辆次,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案件57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2270759.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8027.02元,占总收入的81.8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12732.13元,占总收入的18.1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4995.13元,增长33.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2263.00元,增长9.57%;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事业收入增加、经营收入增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412732.13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划后,缴费基数的变动,2024年从县交通局调入2人,其工资社保金增加,县交通局拨入公路养护管理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1970758.42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546.42元,占总支出的97.50%;项目支出49212.00元,占总支出的2.5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4994.40元,增长16.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0862.40元,增长19.30%。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划后,缴费基数的变动,2024年从县交通局调入2人,其工资社保金增加,县交通局拨入公路养护管理经费。项目支出减少35868.00元,下降42.16%。主要原因是2023年县财政拨入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协管人员工资的部分作为项目支出,2024年县财政拨入自有资金用于支付协管员工资的部分作为基本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经营支出增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1546.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8251.37元,占基本支出的87.86%;办公费14750.00元、水费2416.50元、电费3440.00元、邮电费15500.00元、差旅费39462.00元、培训费360.00元、接待费3809.00元、工会费16506.00元、福利费20621.08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395.47元、其他交通费850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98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21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单位自有资金经费项目经费49212元,主要用于5月支付物业管理费20920元,5月支付被装购置费2829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8027.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8%。与上年相比增加162263.00元,增长9.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6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完成年初预算的97.6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划后,缴费基数的变动。

9.卫生健康支出15070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完成年初预算的89.6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划后,缴费基数的变动。

10.节能环保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支出141045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从县交通局调入2人,职工工资增加。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1243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完成年初预算的97.5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划后,缴费基数的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300.00元,决算为23204.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245.47元,增长2319.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00.00元,决算为19395.4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59%,完成年初预算的9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80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41%,完成年初预算的38.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395.47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50.00元,增长297.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850.00元,增长297.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300.00元,支出决算为23204.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245.47元,增长2319.6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00.00元,决算为19395.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8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执行效率较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395.47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50.00元,增长297.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950元,增长297.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业务交流学习接待费增加和公务用车使用率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交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和纠正违规行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6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执法业务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295.05元,比上年增加130170.65元,增长126.2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资产总额1651998.25元,其中,流动资产331643.25元,固定资产1320354.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9462.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44.14平方米,账面原值321379.1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5461.6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45.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95.4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屏大队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指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400901111


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石屏大队(决算报表部分修改)20250915094438721.xls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