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jpdd/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4011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受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委托,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公路、道路、水上、交通工程质量、交通工程造价和交通建设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辖区乡道、村道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通过赋权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3.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地方铁路、民航行政执法工作。

4.参与辖区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5.负责辖区内州管高速公路养护、服务监督执法工作及州管公路超限超载的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相关工作。

7.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8.完成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法制监督中队、执法监督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以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扎实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一是党建引领,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明确岗位职能、权责,梳理权责清单;强化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二是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行政检查,确保问题整改清零;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范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公路巡查力度,及时处理隐患及维护路产路权;加强涉路工程监管,配合交通部门对公路上的施工项目进行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和公路畅通;加强水上交通专项整治,水上交通执法持续加强;加强驾培行业监管,提升驾培服务质量。三是积极服从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中心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本部门属于基层预算单位,故不需要填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2135122.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5981.28元,占总收入的83.65%;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49141.29元,占总收入的16.3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1456.62元,增长28.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2315.33元,增长7.35%;无上级补助收入增减、事业收入增减、经营收入增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减;其他收入增加349141.29元。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机构上划州级,正常晋升及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及费率等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金平县财政局拨付资金支付2024年以前职工职业年金记实部分计入其他收入,故2024年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2135122.57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122.57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1456.62元,增长28.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9845.58元,增长49.80%;项目支出减少238388.96元,下降100.00%;无上缴上级支出增减、经营支出增减、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减。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机构上划,正常晋升及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及费率等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金平县财政局拨付资金支付2024年以前职工职业年金记实部分,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因2024年无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5122.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1002.25元,占基本支出的83.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4120.32元,占基本支出的16.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5981.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65%。与上年相比增加122315.33元,增长7.35%,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60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完成年初预算的86.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上划州级后,养老保险费率调整,9月份一名遗属去世抚恤金调整,故预决算产生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95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完成年初预算的83.1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上划州级后,医保费率进行调整,故预决算产生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41127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2%,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57157.5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120.3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上划州级后,拨付经费渠道包括含罚没款非税收入核拨部分,故预决算产生差异。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1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完成年初预算的88.5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上划州级后,公积金基数调整,故预决算产生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400.00元,决算为67064.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7064.25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00.00元,决算为65534.2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72%,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元,决算为15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8%,完成年初预算的22.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5534.25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3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53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400.00元,支出决算为67064.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7064.25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00.00元,决算为65534.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元,决算为15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金平县财政未拨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产生的合并支付,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无公函不允许接待,故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5534.25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3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53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金平县财政未拨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产生的合并支付,二是2023年度我大队无公务接待费用预算,2024年因体制改革上划管理,公务活动增加,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故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开展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交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支队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120.32元,比上年增加236672.77元,增长201.5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上划州级,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较县级提高;2023年12月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海事执法执勤车编及车辆划转工作的通知》(红交发〔2023〕172号)及《金平县财政局关于金平县交通局国有资产处置的复函》(金财资函〔2023〕61号)无偿划入北京现代车一辆,导致财政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故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资产总额34616.52元,其中,流动资产371.34元,固定资产34243.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435.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852.50元(2022年12月出租房屋160平方米,2023年12月收回,2024年1月租客支付房租费)。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54.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654.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654.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654.7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401101111


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金平大队)20250915091336556.xlsx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