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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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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4001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和法律法规,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履行强戒人员的收戒管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生活卫生、习艺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戒治工作,依法开展诊断评估、所外就医和探视探访等工作;履行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刑事拘留的涉毒人员进行戒治管理。
(三)履行戒毒场所的所政管理、警戒护卫、基建及维护、国有资产、服装、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履行戒毒场所所管安全、生产安全、生活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及戒毒康复、心理矫治等工作;编制场所习艺劳动规划和年度习艺计划并依法组织开展习艺生产劳动。
(五)负责强戒经费预算编制、经费管理、使用、报批、结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负责所领导班子、基层组织和场所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戒毒人民警察、辅警、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执法执纪教育、业务培训以及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七)加强警察、职工队伍建设,做好组织宣传、教育培训、人事警务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管权限报请干部任免工作;做好退休警察职工服务和共青团、工会、妇女、青年工作。
(八)负责场所的制度化、正规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工作。
(九)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十)完成州委、州政府、省戒毒局、州司法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纪委、政治处和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生活管理科、卫生科(卫生所)、习艺劳动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综合科牌子)、警戒保卫科、调查科、信息技术科、财务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务科牌子)、监察审计室、后勤保障科、第一至第六个强戒管理大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司法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信息涉密,不予公开。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深化从严治警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二是优化调整党支部设置,夯实基层战斗堡垒。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抓严正风肃纪。四是聚焦实战大练兵,锤炼岗位精兵。五是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六是爱警暖警有温度,从优待警显力度。
(二)锚定主责主业,充分履职抓管理
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强化戒治管理,全力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抓实教育戒治,戒治质量稳步提升。一是扎实推进业务达标创建工作。按照年内完成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和生活卫生达标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对标对表验收标准,细化责任落实。生活卫生工作已通过省戒毒管理局的实地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已完成了工作内容,提交了申请,等待验收。二是深入推进“一体两翼”工作。坚持把“一体两翼”重要工作作为发力点和突破口,推动戒毒工作由被动收治戒毒人员向联动式、开放式、服务式转变。加强与禁毒委、街道、乡镇合作共建。分别筹建完成红河县、弥勒市、蒙自市社会化延伸工作指导站。三是高效推进所内矫治。坚持教育戒治中心任务不动摇,深化统一戒毒模式提档进位,创新运用各种教育矫正方法手段,加强场所文化建设,规范集体教育、个别教育、辅助教育等工作标准和效果评估,制定康复训练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深化与红河学院等教学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戒毒理论和课题研究,推广成果运用,教育矫治质量显著提升。积极落实教育帮扶双向联动机制,与红河诚信职业培训学校签订《合作协议书》,组织戒毒人员开展家政绿化、摩托车维修等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场次和就业推介活动1场次,为戒毒人员出所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邀请州四院、民盟红河州委等社会团体入所开展帮教活动6场次。四是抓实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活动,不断推进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教育帮扶双向联动机制,多层次、广覆盖开展进学校、进社区禁毒法治宣传“六进”活动16场次。
抓实所管安全,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一是做好戒毒人员收治。牢固树立禁毒工作“一盘棋”思想,坚持“依法收治、应收尽收、随送随收”工作原则,全力做好吸毒成瘾人员收治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二是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513、310、135”制度,强化“五重”管理,认真开展“强基础 提质效 护稳定”专项行动和2024年所管安全“百日会战”活动,持续巩固“两违一危”品清查和事务性戒毒人员整顿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指引》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管理,抓实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强化隐患问题闭环管理,切实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场所持续实现“六无”目标。三是强化闭环管理。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联席会议10期,通过定向(项)视频巡查,定期不定期对问题进行复盘,坚决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四是注重规范化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落实执法管理活动,有效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法治专题宣讲,做好违法犯罪线索摸排,持续发挥“第二战场”职能作用,获取毒情线索14条。
组织做好戒毒人员拨打亲情电话、充分利用“云戒通”系统进行视频探访、安全有序做好现场探访,确保戒毒人员安心戒治。抓实生活卫生,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一是严把食品安全关。强化戒毒人员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场所生活管理工作第一要务来抓,加大对食品采购验收、检测、留样、加工、储存、分发等重点环节的管控防范,坚决杜绝不安全食品,冷冻猪、牛肉等冷链食品进入场所,严格落实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严守场所安全第一道防线,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问题。二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积极拓展社会医疗协作,巩固“医联体”建设成效,与红河州传染病医院不断加强医联体合作与专科联盟建设,保障戒毒人员“绿色就医通道”持续畅通。不断探索合作新模式,构建医师派驻以及专家工作站建设,开通实时网络视频通信、建立微信业务交流群,做好所内日常诊疗,大幅提高场所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全力保障戒毒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健全戒毒人员医保参保机制,认真落实应保尽保,戒毒人员参保率达100%。三是强化场所规范化管理。以场所搬迁为契机,积极推进戒毒人员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取得戒毒人员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卫生等级B级。实现戒毒人员着装与全省统一,进一步规范了戒毒人员着装管理。抓好戒毒人员伙食管理,依法依规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戒毒人员吃饱、吃热、吃熟、吃卫生、吃够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树牢安全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一是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执行“三管三必须”,经常性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制度的落实,制定全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和警示教育片,提升警察职工和戒毒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细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压紧压实责任,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三是抓早抓实防灾减灾。积极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演练工作,加强物资储备工作。加强与红河州应急管理、地震和消防救援部门的联系,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反应迅速,指挥通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7次,演练7次。
红河所改扩建项目在历时4年建设后,于2024年2月2日圆满完成整体搬迁工作。改扩建项目于2024年1月19日通过竣工联合验收,同时,于12月经红河州审计局对改扩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红河州审计局审计决定的通知,改扩建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及必要程序全部执行完毕,顺利完成收关。改扩建项目启动以来,所党委紧紧围绕改扩建项目建设总体部署,始终把改扩建项目建设作为全所工作重点,坚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整体推进的思路,在州委、州政府,省戒毒局和州司法局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精心指导帮助下,全所警察职工胸怀历史大任,变压力为动力、化共识为共为,苦干实干,克服一个又一个的问题,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为戒毒事业的发展增光添彩,贡献智慧和力量。新所区的投入使用是红河所建设发展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在“四区五中心”的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建设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摆脱了基础设施陈旧落后的枷锁,为红河所的发展翻开了崭新的篇章,将更有力地服务社会稳定和禁毒工作大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本单位2024年度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收入合计47139589.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39585.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87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383690.85元,下降30.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382258.26元,下降30.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改扩建项目省级配套资金,本年改扩建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432.59元,下降99.7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两年的其他收入均为收支专户自有资金利息收入,收支专户上存储的项目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后,资金逐年减少,存款利息也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支出合计47147793.94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4790.80元,占总支出的70.62%;项目支出13853003.14元,占总支出的29.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822403.20元,下降31.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5699.77元,下降2.5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干警职工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人员减少及医疗保险基数调减,导致缴纳社会保障缴费减少;三是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本年在职人数比上年少,公用经费减少;四是本年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的公用经费年初预算的压减比例为15%,上年的压减比例为7%;项目支出减少20956703.43元,下降60.20%,下降的主要原因:上年有改扩建项目省级配套资金,本年改扩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94790.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81730.52元,占基本支出的88.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13060.28元,占基本支出的11.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53003.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045556.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所政设施建设、改扩建项目、信息化建设、技术装备购置、人民警察服装配发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39585.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减少20382258.26元,下降30.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改扩建项目省级配套资金,本年改扩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994011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3%,完成年初预算的148.51%。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场所建设项目经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医疗、教育矫治等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包括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项目资金、本级返还上年收回的上级项目资金。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850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完成年初预算的84.0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退休党支部书记及支委工作补贴支出、记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死亡抚恤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4312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完成年初预算的82.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缴费基数调减。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378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100.00元,决算为9910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0543.64元,下降73.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100.00元,决算为96353.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23%,完成年初预算的8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27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7%,完成年初预算的18.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9729.2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64.44元,下降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50.00元,下降45.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250.00元,下降45.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100.00元,支出决算为9910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0543.64元,下降73.9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100.00元,决算为9635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27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省、州相关制度规定精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所以“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厉行节约要求,有效控制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未安排出国(境)公务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厉行节约要求,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69729.2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564.44元,下降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50.00元,下降45.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250.00元,下降45.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省、州相关制度规定精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我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将2009年1月购置,使用年限已达14年的大型普通客车一辆,报经红河州财政局批准同意作报废处置,同时报经红河州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公务用车编制范围内配置一辆特种车辆,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有关要求,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省、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有关要求,有效控制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0辆。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回访戒毒人员、调遣戒毒人员、送戒毒人员所外就医、省戒毒局安排执法评查等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接待场所安全督导组1批次、接待人次9人;调研组1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他州戒毒所所际警务协作交流组1批次、接待人次11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4855.74元,比上年减少173276.82元,下降4.25%,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本年在职人数比上年少;二是本年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的公用经费年初预算的压减比例为15%,上年的压减比例为7%。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资产总额208849708.59元,其中,流动资产902300.75元,固定资产25396875.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74193014.89元,无形资产8357517.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471116.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6924.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5项,账面原值2953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20.00元;出租房屋8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86905.24.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0059.1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4373.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6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8053.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4373.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4373.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强制隔离戒毒: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戒矫治。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4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