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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ynshhzslsdkcsjyjy/2025-00002
  • 发布机构: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6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0301000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是隶属于红河州水利局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基础性、社会公益类科研、决策咨询;防汛抗旱;水利建设规划:包括流域(区域)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防洪规划、供水规划、灌溉规划。全州水利发展规划、大中型灌区规划、安全饮水规划、抗旱规划、节水规划;基础测绘、公益性地质调查、自然资源保障、专家服务、工程勘察设计;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其他职能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总工办、水利设计室、水电设计室、水文室、地质勘测队、规划室、施工室、建筑设计室、水保环保室、经营部、水生态设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水利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1人(离休0人,退休7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红河州水勘设计院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紧密围绕云南省委提出的“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红河州委提出的“337”工作思路,致力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1.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党建根基

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进一步理清思路、夯实责任。组织“三会一课”51次和主题党日19次、专题党课8次,全方位、多层次地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活动,坚定不移地推进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持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挂联领导讲纪律党课4次,各党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3次,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1次;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6次,开展廉政谈话39人次,政务公开11次,党务公开7次,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2.紧抓项目前期,推动在建工程

狠抓水利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着力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在推进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2024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大中型水利工程红河县俄垤水库扩建工程初设及施工图;弥勒市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项目可研、施工图,蒙自市西北勒灌区工程可研,开远市西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等9项、小(1)型水库工程;石屏县朱冲水库可研、开远市三台铺水库安全评价等4项;其他工程,蒙自市南溪河庄寨水库至岩子脚段治理工程可研,泸江建水县面甸镇段治理工程,河口县蚂蚁河、二道河、马多依河、田房河、子母河、茶坪河等14项。配合局机关完成红河州水利领域储备项目申报、红河州“十五五”水利项目谋划等工作;配合省院完成国家“十五五”规划的6件中型灌区、5件中型水利工程、1件中型引调水项目的上报工作。

3.坚持创新发展,深化科技创新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切实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对水利科技研发资金的投入逐年递增,2024年来,累计投入414.42万元,投入强度逐年递增且保持在较高水平。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围绕当前治水管水重点领域,申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包括《130米级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技术研究》《红河哈尼梯田“四素同构”体系下水循环生态效应研究》等7项省水利厅运用推广类项目的立项研究和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专项《红河干热河谷水农光碳资源综合开发保护关键技术及示范》等2项的立项申报;自主立项《岩溶区水库防渗体系可靠性分析与检测关键性技术研究-三维地质模型》等10余项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其中“土工膜缺陷精准识别与高效施工技术及装备”得到中国工程院王复明、张宗亮、胡亚安三位院士的高度评价,2024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外观专利1项,软件著作1项。推动科研平台建设。推动滇南水安全与水科学协同创新研究院升级为成长型培育对象;引进清华大学教授金峰在红河州设立云南省金峰专家工作站,协助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励基金会完成2024年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强化科技评价在红河州促进科技创新中的激励导向作用,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加强科技交流合作。制定标准规范。出版《松软地层脉冲灌浆施工技术规程》等2项地方标准,完成《大面积土工膜自动化铺设施工工法》等2项行业工法申报。

4.抓牢人才培育,厚植人才沃土

提升技能、学历。开展水利勘察设计业务内部技能培训300余人次,面向全州开展“河湖长制与幸福河湖建设”“智慧水利”等4次专题培训;鼓励支持7名职工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组织申报正高级工程师4人通过,高级工程师3人通过;鼓励80余名技术人员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考试。以科技创新厚植人才沃土。引进清华大学、河海大学、武汉大学、三峡大学等国家级人才称号指导教师6人,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红河学院等博士指导教师30人,其中院内6人,为红河水利科技创新提供顶尖智囊支撑。

5.汇聚优势资源,强化对外交流

一是连续第3年被邀请参加2024中国水博览会暨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水务高峰论坛,扩大行业影响力,吸引人才资源聚集;2024年与云南农业大学水利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开展产学研校企合作;二是2024年与云南水利职业学院、云南玺程勘察设计公司在昆明签订了《产学研创合作协议》,三方基于“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深度,根据产业需求在水利水电等领域共建科研实训基地,开展科研项目合作,推动校企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知识成果转化;三是承办“塑性混凝土心墙技术推介会及地方标准宣贯会”,邀请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原总工刘树坤、武汉大学杨国录教授、长沙理工大学张贵金教授等全国知名专家与全省行业技术人才150余人进行学术深入探讨,打破学科壁垒、增进地区间合作交流;四是受邀参加“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堆石混凝土坝专业委员会 2024 年学术研讨会”,加强学术交流,促进产学研用合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本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60298684.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6307.20元,占总收入的1.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57752377.17元,占总收入的98.4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9449931.03元,增长98.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00139.91元,下降67.55%,主要原因是红河州财政局收回500.00万元的财政拨款;经营收入增加84750070.94元,增长116.09%,主要原因是包含红河县俄垤水库施工单位的施工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32710131.92元。其中:基本支出2546307.20元,占总支出的1.92%;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130163824.72元,占总支出的98.0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346766.71元,增长80.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22739.71元,下降67.22%;项目支出减少177400.20元,下降100.00%;经营支出增加64746906.62元,增长98.98%,主要原因是经营支出中包含红河县俄垤水库施工单位的施工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6307.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26507.20元,占基本支出的99.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6307.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2%。与上年相比减少5300139.91元,下降67.55%,完成年初预算的33.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313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6%,完成年初预算的81.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5569.92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9800.00元,死亡抚恤支出2756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社保基数调整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7279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3%,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55275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9246.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803.3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社保基数调整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8037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1%,完成年初预算的5.59%,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项目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资产总额300546309.95元,其中,流动资产285019768.99元,固定资产15028654.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97886.0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4097066.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5539.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85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7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8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为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五、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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