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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tyjrswj/2025-0000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4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属一级预算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州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等。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红河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管理科)、就业创业科、优抚科(褒扬纪念科)、双拥科(秘书科)。所属单位2个(非独立核算),分别是:

1.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红河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2.红河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红河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3.红河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召开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暨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州双拥工作、退役军人工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组织参加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和军地座谈会、“城舰共建”座谈会、“9·30”烈士公祭日等活动。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4个组,对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重点工作开展综合督查。

(二)移交安置工作稳步提升。组织“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15场次。阳光安置18名转业军官、146名退役士兵和4名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安置任务。及时下达各级军休经费,春节前走访慰问近500名军休人员、无军籍职工和遗属。实地调研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完成军休人员及无军籍职工信息核查、经费核算。组织企业军转干部信息审核和企业军转干部所在企业支付能力认定,开展企业军转干部审计发现问题清理整顿。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和退役金调整政策后补发资金工作,举办省、州两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培训班两期,共150人次参加。

(三)就业创业帮扶提质增效。组织符合条件的326名自主就业士兵开展技能培训,开展28次招聘会,组织军创企业成果展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完成新增退役士兵就业创业1642人,超额完成省级下达指标;全州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83名退役军人创业,发放贷款1792万元。落实退役军人“税收减免”政策,招用退役士兵企业26家,减免税收46.98万元。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被认定为2024年云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院校类)。就业创业工作经验做法被省厅转发。

(四)优抚褒扬纪念成效显著。审核发放优待证2080张,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21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明显提升。精准落实优待政策,审核通过新增重点优抚对象数据546条,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和评残调残41件,审批带病回乡3人。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300万元,提升改造军供站2个,军供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累计投入200余万元修缮维护烈士陵园7个;争取资金260余万元,完成74座烈士墓搬迁。为祭扫烈属、退役军人等群体提供全面细致温情保障,赢得广大退役军人和烈属的高度认可,收到赠送锦旗13面。充分发挥各级烈士纪念设施资政育人功能,共接待服务保障8.9万人次现场祭扫人员,实现祭扫工作安全文明、平稳有序目标,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五)双拥共建工作创新发展。认真开展“城舰共建”“城连共建”活动。推动社会化拥军深入发展,公布拥军企业、拥军门店3批次521家,军人优待证使用场景和范畴得到不断丰富和拓展。健全完善拥军支前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一地一案”“一情一案”体系。认真落实“双清单”工作机制,梳理形成3类25项清单,已推进解决8项,其余事项正持续推进解决。开展鹊桥会、联谊会等军地联谊活动……认真推进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建设。

(六)服务体系建设更趋完善。认真开展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数据核查清理,认真细致做好数据比对,建立1888名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台账。组织开展“情暖老兵·守护光明”公益活动,救助符合条件患者43人次。申请各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26.55万元,为242名困难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解困。组织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开展代祭扫、擦拭烈士墓碑、为烈士墓碑描红等志愿服务活动。贯彻落实“七位一体”“四位一体”“一中心两家三站”等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230余万元用于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阵地融合发展建设,推进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在小龙潭监狱成立全省监狱系统首家退役军人服务站。参加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职业技能大赛荣获三等奖。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937,119.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6,281.36元,占总收入的99.0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0,838.23元,占总收入的0.9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0,277.79元,增长8.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0,390.67元,增长8.49%;其他收入减少112.88元,下降0.12%。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红河州优抚医院建设项目支出300,000.00元;二是列支2023年预拨项目经费633,761.50元。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消化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847,281.36元。其中:基本支出7,834,159.24元,占总支出的79.56%;项目支出2,013,122.12元,占总支出的20.4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5,980.67元,增长7.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8,332.03元,下降1.86%;项目支出增加814,312.70元,增长67.93%。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事业在职转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同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缩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实现基本支出的精准管控与优化;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红河州优抚医院建设项目支出300,000.00元;二是列支2023年预拨项目经费633,761.5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34,159.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26,433.78元,占基本支出的88.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7,725.46元,占基本支出的11.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3,122.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00,000.00元。红河州双拥专项经费315,101.12元,主要用于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召开“八一”军地座谈会,打造红河高铁站军人军属(退役军人)驿站,全年慰问驻州部队,解决基层部队实际困难等;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专项经费44,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退役军人招聘会;红河州与“红河舰”双拥共建经费172,247.00元,主要用于慰问“红河舰”官兵,邀请海军部分官兵到红河州走访,增进城舰友谊,增强军政军民团结;会议经费15,917.00元,主要用于举办全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会议,动员全系干部职工振作精神,真抓实干,奋力推进新时代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优抚医院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等前期支出;红河州优抚医院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优抚医院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等前期支出;(省级对本级项目)下达2024年省级慰问经费120,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驻州基层分队及优抚对象慰问活动,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等;(中央资金对本级项目)优抚安置事业单位中央补助资金40,624.00元,主要用于保障烈士祭扫服务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其他收入补助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日常公用经费开支;退役军人专项经费1,003,733.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6,281.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770,390.67元,增长8.49%,完成年初预算的29.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12,84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4%,完成年初预算的25.1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单位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发展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项目10个,金额24,242,849.00元,但年度执行中据实核算下达经费及按照核算要求,此类项目支出不在州本级决算中反映,故存在预决算差异;二是基本支出较预算减少,因2024年8月1名事业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且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日常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7,79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5%。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单位部分医疗费用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列支红河州优抚医院建设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中央补助红河州优抚医院建设项目支出20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5,6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8%;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发放的年度考核奖需同步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6,918.00元,决算为39,9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122.00元,下降48.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272.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9,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0元,决算为33,02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64%,完成年初预算的3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5,146.00元,决算为6,93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36%,完成年初预算的3.2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713.00元,下降4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09.00元,下降57.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409.00元,下降57.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6,918.00元,支出决算为39,9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122.00元,下降48.1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272.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9,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0元,决算为33,0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5,146.00元,决算为6,9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713.00元,下降4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409.00元,下降57.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409.00元,下降57.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7,725.46元,比上年减少49,775.96元,下降5.2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缩机关日常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5,825,187.78元,其中,流动资产3,842,818.59元,固定资产716,523.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00,000.00元,无形资产965,845.3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34,123.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9,710.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7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7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93.5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493.5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实际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9个,金额16,979,467.00元,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专项经费项目金额73,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经费项目金额3,164,325.00元,主要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津补贴专项资金项目金额1,831,1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红河州军队无军籍退役人员生活补贴、改革性补贴、医疗补助费等;红河州烈士纪念专项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举行烈士公祭活动,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三属”定期抚恤补助经费项目金额29,880.00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三属”,在发放定期抚恤补助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发放定额生活补助,保障“三属”的基本生活;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补助经费项目金额390,186.00元,主要用于领取国家抚恤补助人员去世后,增发的抚恤补助经费作为丧葬费补助,为优抚对象遗属排忧解难,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退役士兵培训专项经费项目金额126,616.00元,主要用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做好退役安置工作;退役军人专项经费项目金额1,089,200.00元;退役军人专项经费项目金额10,224,9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4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 2025091509441446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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