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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601-76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全州范围内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经营单位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和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监督指导县市文化市场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组织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等六项工作职责。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内设科室有文化(文物)科,新闻出版科和广播影视科三个副科级科室。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人员从州文化体育局机关原有人员分离出来,现有编制9人,实有在职职工8人。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文体广电局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方针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积极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使全州的文化市场保持了健康发展和繁荣的态势,进一步丰富了城乡社会文化生活,满足了城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促进全州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州现有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151个,其中:营业性演出20户,文化娱乐1238户,网吧668户,互联网文化经营2户,电影放映17户,出版物经营1163户,文物经营11户,其它文化经营场所32户。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3、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管,规范经营秩序。

  4、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

  5、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

  6、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

  7、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监管。

  8、突出重点,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9、认真落实文化市场举报受理查处机制

  10、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1、加强文化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和禁毒防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参公管理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人员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工勤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1191508.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6508.88元,占总收入的87.83%,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145000元,占总收入12.17%。与上年对比增加456247.88元,主要是因为今年五月份调资增资及省文化厅、福建省漳州市文广新局赞助执法装备、扫黄打非等款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6年度支出合计1038202.35元。其中:基本支出944234.95元,占总支出的90.95%;项目支出93967.4元,占总支出的9.05%;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2015年对比增加了12539.35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比2015年增加,项目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4234.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8719.25元,主要原因是:1、今年五月份调资增资;2、新调入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7%,人均10123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23%,人均1679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96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66179.9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项目年初预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6年由局机关安排给我支队的中央拨款项目“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万元,于2016年11月支出93967.4元,用于组织全州执法业务骨干175人进行了为期四天的培训,主力用途为加参培训人员的住宿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955.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82%,主要是调资增资及调入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819117.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7%。执法支队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及办公经费的支出;

  2、其它文化支出13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上年罚没收入返回结余,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3、其他文化优育与传媒支出926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州文化市场执法业务骨干人员的培训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586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执法支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10元,完成预算的2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06元,完成预算的1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04元,完成预算的15.5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车改革后,支队唯一一辆公务用车收归国有;2、支队出台了相关接待报销制度等管理制度对接待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控制,致使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0257元,下降63.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796元,下降7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61元,下降28.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06元,占47%;公务接待费支出6204元,占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0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0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上半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下半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主要用于文化市场巡查、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04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20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执法、扫黄打非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6年度行政运行经费支出819117.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4209.47元,主要原因是2016调入1人及增资调资造成。行政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执法支队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及办公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6年度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927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92760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6月调入1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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