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523-7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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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7-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及上级部门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参加州内主持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审查设计、施工招标单位资格;参加施工图设计会审;审核《开工报告》,对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不是指全委托监理);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审核本地区施工企业检测人员及项目监理工程师资质;
参与本地区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秀工程的评审及报省“三优”项目的评选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应报省交通厅质量监督站审查;
总结质监工作经验,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主管局及上级质监站报告。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监督工作及检测工作
(1)2016年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共监督在建的公路项目107个,其中高速公路4个,鸡羊高速公路17.5公里,投资为11.59亿元;泸弥高速公路63.241公里,投资52.57亿元;新鸡高速公路38.11公里,投资39.2348亿元,元蔓高速公路,136.27公里,支线5.34公里,投资208.5978亿元。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103个,总里程1164.67km,。
(2)2016年质监站受理了金平、屏边、蒙自、元阳等县市上报的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我站在收到申请书后认真查阅上报材料及时办理监督通知书,共下达监督通知书17份。对已下达通知书的公路工程项目达到了100%的质量监督。
(3)在红河州大道检测公司的配合下,所组织的项目监督检查中抽检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实体及原材料等关键技术指标共计6728点(组),合格5892点(组),合格率88.0%。其中路基工程抽查工程实体4018点(组),合格3756点(组),合格率93.0%;路面工程抽查工程实体1728点(组),合格1647点(组),合格率95.4%;桥梁工程抽查实体270点(组),合格254点(组),合格率94.7%;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实体检测674点(组),合格589点(组),合格率87.39%;工程所用原材料试验项目抽查88组,合格81组,合格率92.45%。从检测数据统计分析:2016年质监站监督的在建项目工程质量总体运行态势平稳,工程实体抽检合格率水平基本维持了去年的水平,实现了年初制定的质量管理目标。
2.农村公路及二级公路监督管理工作
(1)农村公路方面
在局里的领导下做了一次全州农村公路建设进度、质量、开工情况的检查工作,今年完成了泸西、红河、建水、石屏、金平、开远、蒙自、弥勒、绿春、等13县(市)103条农村公路的检测工作。
(2)二级公路方面
今年质监站配合厅质监局完成了元绿二级公路竣(交)工验收鉴定工作,并召开了竣工验收会议,至此,我站2009年以来受监的5条二级公路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3)大中修养护工作方面
4月份召开了鸡石通建高速公路大修工程的竣工验收会,配合局养护科和公路处完成了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的验收工作。
(4)溜索改桥方面
对我州所承担的10座溜索改桥做了多次专项督查和巡管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做了严格认真的处理,屏边白河桥做了换梁处理,河口321桥做了桩基的钻芯取样,还做了梁板的钻芯取样。目前10座桥已完成9座。
3.高速公路监督管理方面
羊街至鸡街高速公路完成了交工验收检测工作,并出具了交工验收检测意见,指挥部根据检测意见完成了交工验收,并于8月21日通车试运营。
鸡新、泸弥高速分两次完成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质量检查工作,组织完成了泸弥高速的路基中间交工工作。
按照“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就是最科学的发展,延长工程的使用寿命就是最好的节约,建设低劣工程就是最大的浪费,出现豆腐渣工程就是对人民的严重犯罪”的理念,质监站对全州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提供了有效地技术支持和服务,进行质量监督指导,坚持按现行的规范和标准对农村公路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强了质量监督责任人档案的管理。对出现施工质量缺陷的工程部位均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平时在质监工作中做到检查有记录,在质监工作中,我们重点抓好中间质量监督检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优质、高效、安全。对路基基层、路缘石、水泥砼路面存在的问题,发出《质量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要求整改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业主、监理单位认可并返回质监站,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均以质监站正式质量监督通知书,确保了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4.党务工作、安全生产及节能减排工作
(1)今年在局党委的关心支持下,质监站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认真签定责任书,认真组织党员、职工学习责任书的各项内容,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防腐拒变能力,积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一个“学习、团结、求实、进取”的领导班子。党支部开展了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党的思想宗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员活动,让党员在单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达到影响和带动一般干部职工的目的。加强班子自身的学习,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并做到学以致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讲究科学的工作方法。
(2)年初质监站就与交通局制定了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并签订了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书,在职工中广泛地开展节能教育,集中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提高职工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倡导干部职工绿色生活、健康生活,努力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全力打好节能减排攻坚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度收入合计1,449,793.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9,791.83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1.26元,占总收入的0.01%。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合计1,593,854.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5,697.00元,占总收入的99.49%;其他收入8,157.02元,占总收入的0.51%。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均有所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人员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小幅增加,但项目拨款较去年减少,所以2016年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度支出合计1,527,439.84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693.09元,占总支出的84.37%;项目支出238,746.75元,占总支出的15.63%。
2015年度支出合计1,571,634.80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381.55元,占总支出的73.83%;项目支出411,253.25元,占总支出的26.17%。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有所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人员调资导致基本支出小幅增加,但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8,693.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311.54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人员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746.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2,506.50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拨款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专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438.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988.33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人员调资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但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1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开支;
2.交通运输支出1,394,03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职工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专项补助等;
3.住房保障支出103,3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900.00元,支出决算为36,507.84元,完成预算的5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507.84元,完成预算的73.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厉行节约政策。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6,119.72元,下降4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119.72元,下降4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厉行节约政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07.84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07.8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507.8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我单位本年无政府采购相关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