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yndwsgjjzrbhqghj/2025-00001
- 发布机构: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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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制定保护区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
3、依法保护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森林防火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督促检查各县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对保护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5、组织实施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工作;
6、开展野生动植物生态观测和研究,积极引种、驯化、保护和发展珍稀动植物资源;
7、做好保护区周边社区的科学教育和保护意识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和实践社区共管新模式;
8、开展横向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项目并努力做好已实施的项目;
9、组织科研活动,搞好科普宣传,研究并开展好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活动;
10、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机关财务、资产和下设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提出保护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保护区内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负责保护区行政管理,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因本单位新成立,近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大围山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分别到河口县、屏边县、蒙自市、个旧市大围规划区现场分析、评估。二是组建了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工作机构,确定了办公室,购置了办公设备,开展了人员选调。三是依托各管理分局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法制宣传,对大围山规划进行巡护和监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单位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6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年初没有预算,没有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88553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项目支出188553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16年有1名同志调入,但未起薪,所以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为保障本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553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入: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支出,用于林业自然保护区办公设施设备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5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支出188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林业自然保护区办公设施设备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会议费支出0。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红编[2016]15号),201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6年无政府采购。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0日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项目支出是为保障本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项目收入为保障本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收入。
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项目收入为保障本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收入。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森林资源管护和修复、护林员培训、执法、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