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347-7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属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全州皮肤病、麻风病、性病的防治工作及麻风病畸残康复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疾控中心、州卫计委的指导和支持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麻风病、性病等传染病防治及疫情处置、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国家对麻风病实行“报病有奖,免费治疗,服务上门、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降低畸残,控制感染”的方针、政策,采取国际麻风节宣传及平时健康教育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科普知识,促进病人自报、互报;积极开展高危人群调查,消除社会歧视,早期发现病人,减少畸残。全州13县市采用讲座、广播、电视、街头义诊咨询、标语、黑板报、宣传单、宣传画、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45次,集市宣传46次,张贴标语260条、宣传画9139张,发放宣传单206658张、宣传卡18070张,出宣传栏1173期,召开座谈会13次,举办专题讲座2次,参与群众195216人次。2017年,全州共收集麻风病可疑线索1139条,实际排查1139条,排查率为100%。
2017年度性病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性病疫情网络报告率:99.9%
2.梅毒报告病例现场核查准确率:99.3%
3.非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92.9 %
4.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93.4%
5.疑似梅毒患者咨询告知率:100%
6.性病门诊为就诊者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比例:93.4 %
7.性病门诊为就诊者提供HIV咨询检测比例:88.5%
8.隐性梅毒重复报告率: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908,025.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3,260.49元,占总收入的92.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42,388.55元,占总收入的6.9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76.38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增加6570.79元,增幅0.13%,其中:
1. 财政拨款收入4563260.49元,比上年增加39888.83元,增幅0.88%,原因为虽“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为本年度退休人员并入社保管理,退休经费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但本年度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补助投入有所增加;且本年度有10万元的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补助。
2. 事业收入342,388.55元,比上年减少32041.67元,减幅8.56%,原因为本年度事业收入减少,反映出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发挥公益效益,不以营利为目的。
3. 其他收入2,376.38元,比上年减少1276.37元,减幅34.94%,原因为利息收入减少。
收入结构比重如图所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4,735,133.66元。其中:基本支出4,126,641.00元,占总支出的87.15%;项目支出608,492.66元,占总支出的12.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减少228778.93元,减幅4.61%。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因为本年度退休人员并入社保管理,退休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6,64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928.41元,主要原因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有所增加,增加了对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2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492.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3707.34元,减幅36.10%,主要原因为2017年项目资金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且本年项目有结转下年度使用资金。项目开支如图所示:
“项目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2100409款项目-麻风病人救济费 18,829.00元,2109901款项目-麻风病人救济费40,336.70,2296002款项目-麻风病人救济费27,150.00,支出合计:86,315.70元。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30306“救济费”,核算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单位严格按照此要求进行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9,478.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3%。与上年对比减少193893.41,减幅4.2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退休人员并入社保管理,退休经费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1,93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11932.43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94,040.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2%。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3341023.97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016.2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3,50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23,505.6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97,834.01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001.01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833.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本年度支出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反对铺张浪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8999.26元,下降4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1412.31元,下降4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586.95元,下降41.4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在本年度支出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反对铺张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001.01元,占74.62%;公务接待费支出24,833.00元,占25.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001.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001.0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全州皮肤病、麻风病、性病的防治工作及麻风病畸残康复的业务指导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83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8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全州皮肤病、麻风病、性病的防治工作及麻风病畸残康复的业务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资产总额10,233,313.77元,其中,流动资产1,035,885.42元,固定资产9,188,628.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049.3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1493.61元,固定资产增加226543.00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出租房屋70平方米,账面原值80430.00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24,918.80元,已缴本级国库。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财政性资金采购服务20,00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25,97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负责全州皮肤病、麻风病、性病的防治工作及麻风病畸残康复的业务指导工作。为确保中央补助红河州麻风病防治项目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红河州卫计委制定了中补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消麻运动实施方案,指导全州中补项目工作和消麻工作的开展,努力完成2020年“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的目标。为解决麻风病人有药有医、创造更好的生活、医疗条件,我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实施,对麻风病人进行药物治疗等。目前,麻风病人身体健康效益指标为100%;麻风病人满意度为10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24,918.80元,已缴本级国库。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外的收入,主要为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