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343-9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是红河州农业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1)协助州农业局拟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政策和规章,负责全州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监督和兽药饲料监管等执法工作;
(2)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州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监督及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3)行使与动物防疫有关行政许可的审批权、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
(4)、负责全州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员和动物卫生检疫员的管理;
(5)负责全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和管理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
(6)负责全州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执法的证、照、章、标志、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及监管;
(7)负责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动物和动物产品溯源工作;
(8)承担动物养殖、经营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动物诊疗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监督工作,以及执业兽医的相关管理工作;
(9)完成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规范开展检疫监督工作。一是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全面提升产地检疫率。二是强化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面,重点抓好市县级猪场的产地检疫。三是强化责任,认真抓落实。
2、做好2017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组织开展好新一轮兽药GSP检查验收换证工作,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及畜产品加工厂监管。对个旧、开远、蒙自、石屏、建水、元阳六个县市组织开展鸡肉20个批次,鸡蛋10个批次的药残抽样工作。
3、严格执行检疫证章统一订购、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分级发放、使用留根、集中销毁的管理要求,强化检疫证章管理。
4、认真完成动物疫病可追溯工作。负责全州动物疫病可追溯指导工作,动物耳标审核,建立全州识读器档案,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增配仪器设备,加强二维码耳标佩戴,强化信息录入、上传工作。
5、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及兽药监督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反《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加强动物卫生监管场所督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屠宰检疫和动物检疫申报点工作督查指导,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养殖者的养殖行为。认真落实重大疫病防控责任书、畜产品安全承诺书、动物防疫监管人员等。
7、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2017年开展官方兽医培训90人次,动物卫生监督暨信息化管理培训155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4,414,188.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9,188.00元,占总收入的94.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5,000.00元,占总收入的5.78%。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567,996.80元,增55.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2,996.80元,增48.21%;其他收入增加215,000.00元,增537.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调整增加,财政追加预算,项目工作内容比上年多,财政拨款和省业务主管部门补助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4,301,386.21元。其中:基本支出3,458,442.80元,占总支出的80.40%;项目支出842,943.41元,占总支出的19.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51,047.27元,增32.3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8,442.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9,273.60元,增41.2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95.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3%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2,943.41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16,895.67元,增16.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工作内容比上年多,财政拨款和省业务主管部门补助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大。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支出284,000.00元,2130108款(病虫害控制)支出558,943.41元。主要用于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残留监控抽样及监管等项目工作产生的差旅费、专用材料费、执法设备购置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等支出。
开展项目工作情况:
1.组织实施畜禽产地检疫工作。全州共建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146个,全州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完成产地检疫畜禽802.22万头(只、羽),其中生猪73.54万头、牛羊24.02万头、禽704.66万羽。检出病害数92头,检出病害动物全部作了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100%。
2.组织实施畜禽屠宰检疫工作。全州共有畜禽点定屠宰场(点)89个,其中55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完成畜禽屠宰检疫222.92万头(只、羽),其中:生猪屠宰检疫83.85万头、牛羊15.07万头(只)、禽124万羽。检出病害动物(产品)1855头,屠宰检疫率100%。检出病害动物(产品)全部作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100%。
3.组织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扎实推进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全州13个县市动物检疫申报点和县城所在地生猪定点屠宰场全部实施检疫电子出证,电子出证率达100%;累计出证43.6万张。
4.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动物检疫申报点和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督查落实全州13个县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畜产品安全和动物防疫监管等工作。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全年出动车辆9辆次,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动物检疫申报点14个,检查屠宰场屠宰检疫工作21个,检查规模养殖场31个;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全年出动车辆1695辆次,出动执法人员5732人次,检查动物检疫申报点458个次,检查屠宰场屠宰检疫工作307个次,检查规模养殖场1253个次。
5.组织开展动物卫生执法案件的稽查工作。严格实行案件审批和审核制度、评查和执法违规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2017 年全州共查处动物卫生和兽药行政执法案件142件,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9%,其中一般程序案件48件,简易程序案件94 件。组织完成全州一般程序动物卫生执法案卷评查12件。
6.组织培训全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动物防疫管理相对人员。2017年共组织培训二期245人次,其中执法人员180人次,管理相对人65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245%。
7.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过以监促检,以检促防,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以上,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疫情保持平稳,全州辖区内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全年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8、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组织开展好新一轮兽药GSP检查验收换证工作情况:对蒙自、个旧、建水、石屏、开远、弥勒、泸西7个县市进行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完成了30个批次抽样任务,其中有2个为百标企业产品,28个批次进入检验环节。组织开展全州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对13个县市的50余户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合格后,在红河州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布公告,共有11个县市252户兽药经营企业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换发了新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1,099.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2%。与上年对比支出增780,760.95元,增24.0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调整增加,财政追加预算,项目工作内容比上年多,项目工作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83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遗属补助及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519,02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0%。主要用于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基本支出及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残留监控抽样及监管等项目工作的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5,24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64.00元,完成预算的5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278.00元,完成预算的5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86.00元,完成预算的51.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着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234.99元,下降1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642.99元,下降2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92.00元,下降11.0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管理,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78.00元,占58.48%;公务接待费支出20,786.00元,占41.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7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278.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残留监控抽样及监管等项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8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残留监控抽样及监管等项目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附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1,311,133.79元,其中,流动资产362,201.79元,固定资产948,93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4,117.7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0,217.74元,固定资产增加333,9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17年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948,932.00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房屋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通用设备861,848.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0.82%(汽车324,338.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4.18%;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0.00%);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87,084.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18%。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531.00元,其中:货物支出总额301,760.00元、工程支出总额0.00元、服务金额支出总额52,771.00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 预算绩效信息
通过组织实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和动物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州辖区内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通过以监促检,以检促防,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以上,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疫情保持平稳,全年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