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337-77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促进农业发展;依法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全州农资市场,打假护农;根据委托承办农业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办理上级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农业安全氛围
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科技三下乡活动”活动,将放心农资送到农民手中;通过宣传展板和样品展示假劣农药、种子样品及违法案例查处等情况;组织开展现场解答、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农业实用科技栽培、病虫害防治、真假农资产品识别、法律法规、农产品安全生产等宣传资料,向农民群众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以及科学、合理使用农资的方法,营造良好农业安全生产氛围。
2、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组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培训,开展农业执法案件评查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能力,提升农业执法队伍形象,规范农业行政执法。
3、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
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销售门店进行排查整治,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4、开展农药专项整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新《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宣传培训工作。通过组织专题培训、进店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新《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传;二是加大农药经营门店的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无证经营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制定红河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计划,通过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规范管理限制使用农药,确保农药安全使用。
5、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春季种子经营市场专项整治。以打击经营假冒侵权种子、未审先推、散装裸种、未按规定备案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春耕备耕期间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6、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精神,结合红河州农业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扎实有效组织开展以“打假护农,保粮增收”为目标的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7、加强投诉举报处理及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认真承办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及96128专线反映事项,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调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来访群众;在加大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的同时,不断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主动作为,有案必查,规范执法,保障农业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56,373.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6,373.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29705.90元,增加32.3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经费;二是工资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19,094.35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973.50元,占总支出的86.21%;项目支出237,120.85元,占总支出的13.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29848.22元,增加33.3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支出;二是工资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1,973.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5405.90元,增加47.2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支出;二是工资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120.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557.68元,减少16.12%。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是:
1、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支出79781.10元;
2、农产品安全执法支出50000.00元;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0000.00元;
4、畜牧防疫体系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支出14239.75元;
5、工作经费支出43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9,094.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2394.21元,增加55.3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支出;二是工资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94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65,85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7%。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农产品安全执法;畜牧防疫体系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2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067.45元,完成预算的6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017.45元,完成预算的95.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0.00元,完成预算的6.8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原则节约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4734.71元,增长14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4830.71元,增长15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00元,下降4.4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大对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业务量增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相应增加。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要求每年递减的原则控制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017.45元,占96.5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0.00元,占3.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017.4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017.4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业执法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市农业系统人员来我单位汇报农资市场监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情况、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部门资产总额1,040,405.48元,其中,流动资产178,878.48元,固定资产861,52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597.3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7597.38元,固定资产增加660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60.00元,其中:货物类支出2866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1、红财农【2017】38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州级项目)资金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项目资金60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60000.00元,结余0元.通过本项目实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群众农资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提高,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增强;通过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的素质明显增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得到提高;通过农产品抽样检测以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按项目实施计划在规划时限内完成项目任务量的100%,全州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绩效评价结果:优
2、红财农发【2017】51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农产品安全执法项目资金50000.00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50000.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产品安全执法项目资金支出50000.00元,结余0元;通过本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农产品检测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农产品抽样检测以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通过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力打击了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和保障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程序。按项目实施计划在规划时限内完成项目任务量的100%。绩效评价结果: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支出50000.00元,结余0元。通过本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农资经营户执法培训和州级师资能力提升培训,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业务能力提升,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经营管理素质,培养了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按项目实施计划在规划时限内完成项目任务量的100%。绩效评价结果:优
3、红财预指【2017】470号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工作经费431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43100.00元,结余0元
4、红财农发【2017】92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畜牧防疫体系建设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资金和计划的通知》畜牧防疫体系建设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资金50000.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14239.75元,结余35760.25元。通过本项目实施,开展全州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力打击了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和保障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程序。自评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五、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的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六、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七、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八、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