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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328-7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农作物病虫草鼠预警与控制,二是植物检疫执法,三是危险化学农药类经营许可证审批、市场监管,四是农药经营上岗培训、考核发证,五是食品安全、农药残留检测检验。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工作扎实推进。(1)抓实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工作。(2)按时按质发布病虫情报。(3)做好国家级监测点材料上报。(4)做好植保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2.大面积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我站围绕全州农业产业发展,认真抓好各种病虫害的发生危害调查和监测、防治、培训等工作,2017年全州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1048.35万亩次,防治1466.65万亩次,防治率139.90%,挽回粮食损失158932吨。(1)抓粮食作物水稻稻飞虱、小麦条锈病、玉米大小斑病、马铃薯晚疫病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的防控工作。(2)抓水果蔬菜病虫害防治工作。(3)统筹实施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融合推广。(4)做好新型药械技术推广工作。

  3.植物检疫工作有效推进。我站认真组织全州开展产地和调运检疫,重点抓检疫性有害生物香蕉枯萎病、红火蚁、柑橘黄龙病等疫情调查、宣传及防控,树立“重检疫,保安全”的意识,充分发挥植物检疫对农业生产安全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1)强化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2)抓好种子市场、苗圃基地执法检查。(3)注重香蕉枯萎病、红火蚁等疫情监测与防控。(4)开展进境有害生物普查。(5)建立重大植物疫情防控示范区。(6)做好检疫宣传培训工作。(7)加强植物检疫软硬件建设。

  4.农药监管执法工作有力推进。按照省、州农资打假及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我站认真组织全州执法人员开展农药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安全。(1)广泛宣传,营造守法经营氛围。(2)突出重点,加强农药市场监管。(3)强化抽检,掌握农药质量情况。(4)主动作为,开展农药使用量调查。(5)按照规定,开展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测。(6)加强培训,提高守法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681,541.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1,541.76元,占总收入的91.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8.15%。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256,389.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389.41元,其他收入增加165,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绩效工资,但是2月退休人员工资划为社保,这部分收入减少。其他收入今年增加了科技进步奖250,000元,从省上和州级拨入的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8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291,069.98元。其中:基本支出2,235,376.54元,占总支出的52.09%;项目支出2,055,693.44元,占总支出的47.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1,411,823.5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0,428.31元,项目支出1,401,385.19元。主要原因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绩效工资,但是2月退休人员工资划为社保,这部分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35,376.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28.31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7,730元,绩效工资增加260,850元,基本工资增加51,293元,其他津补贴增加91,046元,工伤生育保险增加20,014.72元,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12,270.69元,退休人员工资比上年减少651,781.1元,遗属补助增加1,014元,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28,106元,独子费减少11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5,693.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1,395.19元,主要原因是“三区”人才计划科技人员经费比上年支出增加123,351元,一次性疗养费比上年增加3,600元,死亡抚恤比上年减少782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2130106)比上年增加1,155,817.8元,项目资金(2130108)减少146,998.6元,项目资金(2130109)减少4,120.96元,项目资金(2130199)增加270,527.9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1,351.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2%。与上年对比增加1,143,142.46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11,073.5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绩效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04,447.06元(主要是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减少623,558.1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划社保管理,所以支出减少),其他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增加451,180元(比上年多购置专用设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50,2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三区”人才计划科技人员经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4,26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工资儿公用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314,94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0104)1,814,813.29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130106)1,449,002.75元,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51,128.17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9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151.79元,完成预算的41.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957.79元,完成预算的54.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94.00元,完成预算的20.4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本着厉行节约,不突破预算的原则节约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522.1元,下降25.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76.1元,下降1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46元,下降55.0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厉行节约,按要求每年递减的原则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957.79元,占82.25%;公务接待费支出8,194.00元,占17.7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957.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957.7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病虫害治调查、统防统治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9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1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各县市植保站到我站汇报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等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部门资产总额1,800,133.39元,其中,流动资产468,079.39元,固定资产1,324,07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9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808.3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09,138.37元,固定资产增加465,3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7,98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0.52平方米,账面原值11,73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6,288元;出租房屋150平方米,账面原值32777.9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2,038.09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植检植保站固定资产总额1,324,074.00元,其中房屋构筑物222,501.00元,汽车236,415.00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865,158.00元。本年增加其他固定资产477,060.00元,本年减少固定资产11,73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红河州植检植保站政府采购计划支出557,741.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资金398,790.00元,服务类采购预算资金158,951.00元。年末,政府采购实际资金支出540,824.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资金支出384,850.00元,服务类采购资金支出155,974.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1.红财教发[2017]77号《关于下达2017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项目资金120,000.00元,主要用于科技人员下乡培训、指导差旅费支出,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14,014.00元,结余105,986.00元,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农户种植防控病虫害和合理使用农药的水平,达到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率普遍下降15%以上、减少人工成本每亩480元、亩增产160公斤、效益增收1850元和农药使用量的绩效目标,自评优秀。

  2.红财预指[2017]552号《(州补)州直相关单位2017年健康休养及护理费》项目资金3,6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一次性疗养费,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3,600.00元,结余0元。

  3.红财预指[2017]147号《(州补)2017年第一季度州直相关单位抚恤丧葬费》项目资金42,030.00元,主要用于职工一次性抚恤丧葬费。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42,030.00元,结余0元。

  4.红财农发[2017]51号《(州补)关于下达2017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项目资金450,000.00元,主要用于设立重点病虫预警监测点130个,发布病虫情报1100期,建立稻飞虱、柑橘黄龙病、胡椒瘟病等病虫害防治示范样板3个,开展重大病虫害技术培训4期400人次、现场观摩2期100人次。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450,000.00元,结余0元,通过项目实施,达到粮食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经济作物病虫损失率控制在8%以内、化学农药使用量增长率≤1%的绩效目标。自评优秀。

  5.红财农[2017]38号《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绩效目标的通知》项目资金450,000.00元,主要用于玉米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片1片10000亩,建立百亩核心区1片,在片推广优质高产品种2—3个,开展技术培训2次200人次,组织观摩2次100人次。设立农作物重点病虫害点129个,发布全州性病虫害情报8期,建立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示范样板2个,面积4万亩,开展技术培训2次200人次,组织现场观摩2次100人次。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422,187.70元,结余27,812.30元。通过项目实施,达到项目区增产73.3公斤/亩、亩均增收146.6元、病虫长期预报准确率达85%以上、短期预报准确率达95%以上、粮食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经济作物病虫损失率控制在8%以内、农药使用增长率≤1%的绩效目标。自评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本级横向拨款和非本级拨款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单位预算年度为满足基本办公条件需开支的用于固定资产购建、大型修缮等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和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等专项公用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附件:云南省红河州植检植保站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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