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9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工程建设提供勘察服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的地质、水文地质,物理勘探,钻探、灌浆以及建筑项目施工。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红河州防汛抢险救灾全面服务。承担全州水工程突发性险情、城区抗洪救灾、山洪灾害的抢护排险、应急救援任务及国家防总和省防指下达的机动抢险和救援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在红河州水利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与红河州水利局签订的工作目标和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抢抓中央、省、州持续加大水利投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难得机遇,加强队伍建设,营造内部环境,抓牢安全生产,做好水利设计、施工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克服一切困难,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抓好队伍建设,深化党建工作,推进我队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工作中以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科学的生产经营三项目标任务为全队的总目标,全队干部职工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全年共完成水利工程项目规划设计40项次。其中:
1.完成中型水库工程6项,即:绿春县路俄水库工程初设审定稿;开远市泸江水库工程可研水利厅审定稿;个旧坡背水库工程可研送审稿;屏边县桥田水库工程可研省水利厅送审稿,并于2017年11月23日通过评审;开远市泸江水库工程可研省发改送审稿;元阳县马龙河工程及元阳县牛倮水库工程可研水利厅送审稿。
2. 完成小(一)型水库工程11项,即:石屏县小箐水库工程、红河县马戛水库工程、绿春县冷水箐水库工程、泸西县谷麦得水库工程可研;元阳县五家寨水库、建水县红罩塘水库、施家寨水库、铜厂水库工程初设、泸西县王家村水库扩建工程可研送审稿,并通过评审、石屏县小箐水库工程初设送审稿、红河县马戛水库工程可研报批稿。
3.完成连通工程2项,即:元阳县增益寨至烂衙门连通工程可研及初设;石屏县高冲水库至杉木冲连通工程(二期)可研。
4.完成河道治理工程7项,即:金平县界河治理工程和河口县界河治理工程可研编制及评审、云南省绿春县渣马河渣马粮店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送审稿、云南省绿春县坝渡河(搬布河)坝沙河桥至大黑山粮点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送审稿、云南省弥勒市林就河江边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送审稿、云南省河口县小南溪河冷水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送审稿、云南省河口县大梁子河沙坝地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送审稿。
5.完成人饮工程11项,即:泸西县三塘乡、向阳乡、永宁乡、午街铺镇等8件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元阳县攀枝花乡、沙拉托乡、俄扎乡等3件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6.完成高效节水项目3项,即:屏边县新华乡河南片区、河口县龙冬片区、河口县马肚白片区高效节水项目实施方案。
7.完成红河县红河谷热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自动化灌溉试验观测区建设工程(EPC),总投资1469万元。
8.完成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前期工程1项,即:泸西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8年度实施方案。
防汛抢险工作:
1.2017年5月18日在蒙自市庄寨水库进行2017年度防汛、安全消防、防恐联合应急救援演练。
2. 我队在接到州防汛抗旱指挥办指令后,立即启动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派出抢险车辆,运送抢险救援物资,迅速组织地质、水文、测量、水工等专业技术专家救援队奔赴灾区,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灾区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用最短的时间制定出抢险方案,圆满完成了2017年7月21日金平县勐桥乡勐平村委会苦竹寨洪水泥石流防汛应急抢险救灾技术指导工作及2017年8月26金平县马鞍底乡马鞍底村委会石板寨村“8.26”山体滑坡自然灾害抢险救灾技术保障工作。
单位认真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并抓好工程项目设计管理,严格执行IS02000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非重大勘测设计质量事故,无重大勘测设计质量事故,确保水利项目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审查、稽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0,036,936.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8,992.50元,占总收入的16.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33,577,944.23元,占总收入的83.87%;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收入比去年减少50.06%,原因: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统发,2017年经营项目减少。(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去年减少36.46%,原因: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统发。(2)经营收入比去年减少52.03%,原因:2017年经营项目减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9,464,381.37元。其中:基本支出6,184,322.90元,占总支出的15.67%;项目支出57,096.00元,占总支出的0.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33,222,962.47元,占总支出的84.18%。本年支出:本年支出比去年减少51.18%,原因: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统发,2017年经营项目减少。(1)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93.98%,原因:2017年财政项目减少。(2)经营支出比去年减少52.94%,原因:2017年经营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84,322.90元。比去年减少33.62%,原因: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统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096.00元。比去年减少93.98%,原因:2017年财政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抚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1,418.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82%。上年度支出10,264,749.03元,本年度支出6,241,418.90元,本年比上年减少4,023,330.13元,减少39.20%。支出减少原因分析: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统发,2017年经营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4,34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5%。主要用于事为单位离退休692,281.5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4,966.40元,死亡抚恤57,096.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36,86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436,865.5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860,20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5%。职工工资支出3,838,516.50元,工伤保险21,692.8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本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只拨付工资的70%,其余所有费用全部在经营支出中列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本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只拨付工资的70%,其余所有费用全部在经营支出中列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部门资产总额173,132,397.14元,其中,流动资产165,784,029.06元,固定资产7,348,368.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722,223.3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797,129.50元,固定资产增加925,093.8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业务。
(四)预算绩效信息
为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强化绩效管理意识,逐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因公出因(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水土保持,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范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九、防汛,指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十、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