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53-19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的基本职能是:辖区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减灾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雷电灾害防御,主要为:雷电监测预警、预报,防雷安全监管、监督检查。防雷安全知识宣传、科普。
雷击灾害鉴定,主要为:雷电灾情调查与分析评估工作,收集汇总上报雷电灾情,督促、指导遭受雷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雷电灾害防护措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地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17年在职人员编制3人,均为事业人员(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实有在职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00,012.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964.92元,占总收入的74.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48.00元,占总收入的25.01%。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66,065.89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65.8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6,065.8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本年无项目支出,无上年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245.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8%。用于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19,42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2%。用于本单位职工人员及公用经费。工资福利支出209,523.89元,其中基本工资161,347.00元,津贴补贴26,0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6.89元,绩效工资21,4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9,900.00元,其中办公费115.15元,培训费364.00元,工会费1,896.85元,福利费7,524.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8,8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用于本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尚处于开办期,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资产总额134,443.83元,其中,流动资产134,443.83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信息
本单位2017年度无项目支出,无预算绩效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