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35-260
- 发布机构: 共青团红河州委(本级)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30
- 时效性: 有效
共青团红河州委(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红河州委是指导全州共青团组织发展和团员队伍管理、教育工作;培养、树立、宣传全州各条战线上的各类优秀青年典型;负责组织指导全州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州青年志愿者工作;负责开展全州青少年外事工作,加强对全州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全州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技术素质开展工作;组织青年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管理、岗位成才、科技开发、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指导全州农村团员青年学文化、学科技,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开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指导全州大中职院校共青团的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州中学的共青团工作;负责全州“希望工程”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希望工程宣传教育、帮扶助教活动;指导全州少先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的活动。协调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维权工作,接受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交有关部门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思想引领为目标,不断提升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1)多措并举,线上工作进一步深化。紧紧围绕为党凝聚青年,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核心主业,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用网、占网,建立完善了州县两级团属网站群、微博微信矩阵,以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精神等为重点引领红河广大青年坚定不移跟党走。全州各级团组织共开设官方微博130余个,团组织和团干部微博粉丝数达11万余人。“青春红河”微信公众号影响力长期稳居全省前三名,部分县市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跻身全省前15名。组建“青微工程”及网络文明宣传志愿者2.7万余人,参与清朗网络空间活动和舆情引导,围绕“网络文明礼仪”专题开展舆情引导392篇次,参与人数109792人,发表网评文章559篇,上传图片1350幅、微视频8个。按“倾听青年呼声、反映青年诉求、维护青年权益、服务青年成长”的思路,与红河广播电台联合打造“红河青年之声—与青春同行”栏目,现已开播62期。去年5月,全州13县市相继开通了“青年之声”网络互动社交平台,开创团青互动新空间。截至目前,平台浏览量达1152万余次,提问数达4.7万余个,回答数达4.1万余个,点赞数6.3万余个,8个类别专家联盟线上线数3620名。围绕迎接十九大、服务十九大、学习贯彻十九大,开展了“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主题队日活动,设置“青春喜迎十九大 边疆青年说变化”、“边疆青年热议十九大”、“青春喜迎十九大 不忘初心跟党走”等话题的主题系列活动,动员全州广大青年关注十九大,自拍摄视频19段,参与议题讨论1200余次。
(2)异彩纷呈,线下工作进一步夯实。一是聚焦增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清明节期间,各级团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组织团员青年到烈士陵园进行祭扫,缅怀先烈。9月18日,全州中小学利用团队日活动,开展“勿忘国耻,爱我中华”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200余场次,引导学生牢记历史,勿忘国耻,居安思危,为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二是关注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法制思想养成。“六一”期间,开展“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主题队日活动,姚国华书记在与蒙自一小参加活动时寄语全州小朋友要从小树立远大理想,真正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开展团干部带头朗读《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先进性和光荣感。少先队活动日,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活动,引导小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做守法的好公民。
2.以中心大局为指引,不断提升团组织履职能力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切实发挥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1)准确定位,开创共青团脱贫攻坚工作新格局。积极探索社会扶贫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全力发挥团组织在助力扶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印发了《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全力参与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重点从发展生产、扶持教育、转移劳动力等方面组织动员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今年6月,邀请来自北京、上海的11家企业和公益组织,州内5家公益组织等100余人参加全州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会议,并与公益组织签订了助力脱贫攻坚协议,建立长期扶贫合作关系。发布了“创新创业、劳力转移、圆梦助学”等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十项行动”,号召全州各级团组织行动起来,带动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一年来,通过实施青年素质提升工程,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32期,培训青年达2600余人次。通过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今年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33期,培训人次16465人,转移劳动力11632人,其中涉及建档立卡户2435人,创业人员209名,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63名,为48名贫困山区学生提供到上海、深圳等地参加公益夏令营的机会。西部计划项目为贫困地区提供智力支持,今年新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实现所有乡镇1名配备全覆盖,58个脱贫攻坚乡镇每个乡镇至少2名配置,且至少1名专职从事脱贫攻坚工作。“共青团+公益组织+志愿者”助力脱贫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2)立足实际,竭诚服务青年建功成才。参与实施“夏日阳光”就业创业行动,联合云南招牌网募集就业岗位11600个;联合州中华职教社举办青年农民工技能培训班9期,600多名农村青年参加大棚蔬菜种植、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联合州商务局为120名青年举办电商培训,联合州农业局为92名返乡大学生开展创业就业培训。今年以来,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讲堂9期,举办首届“创青春”红河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18个优秀项目荣获奖项,10个项目代表红河州参加省级创新创业比赛,2个项目荣获金奖,1个项目荣获银奖,1个项目荣获优秀奖;成功承办省级大赛农村电子商务组比赛。发挥金融政策优势帮助青年创业。截至目前,全州各级团组织共完成贷免扶补883户,发放贷款8380万元,带动2737人就业;完成小额担保贷款完成530户,发放贷款5190万元,带动1657人就业。
(3)围绕需求,致力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丰富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内容。组织开展了第十六届云南省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红河分赛区选拔赛,全州1972名选手参加了比赛,经过层层筛选,推荐31名参加省级总决赛且均获奖。举办第二届“搏击青春·放飞梦想”红河州青少年羽毛球、乒乓球大赛。开展暑期舞蹈、声乐、器乐、体育、书画、科学实验、全脑潜能开发、兴趣英语、呼吸作文等十大类特色培训,培训青少年1000余人次。二是关心关注留守儿童成长教育。开展流动青少年宫进校园、农村、社区活动,成立红河州民族民间文化培训站4个,为山区孩子送去价值26万元的学习用具。开展“关爱扶贫工程”活动,帮助进城务工的建档立户子女解决学习、心理、生活方面的问题。
(4)延伸手臂,推进希望工程事业发展。今年来,青基会共争取希望小学建设项目资金350余万元,在元阳、个旧、屏边、红河等县市新建希望小学7所,在金平县建设音乐教室59间;在建水、红河9所学校配置安全过滤直饮水壶40个;选送10名足球支教志愿者参加中国青基会与英超托特纳姆热刺队合作开展的友邦中国青少年足球发展项目。与州一中联合打造“红青希望班”,为50名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助学金75万元。今年“腊月暖冬行动”筹集115万元为山区新建一所希望小学,为3000余人发放过冬物资,为1025名山区留守儿童实现“微心愿”;“金秋圆梦行动”全州共募集资金482.32万余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989名。四季品牌活动成为了工青妇组织通过社会化动员方式全力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影响力有效提升。
(5)弘扬新风,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品牌。一是把握关键节点开展服务。春运期间,开展“青春志愿行,温暖回家路”志愿服务活动,30余名志愿者在蒙自和建水火车站提供服务220人次。“3.5”学雷锋日期间,全州累计参加志愿服务487人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50余名青年志愿者深入蒙自青云社区开展卫生、医疗、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二是突出重点组织开展服务。围绕蒙自创文活动,“五四”期间,组织700余名志愿者在红河广场集体誓师,组建10支志愿服务队开展环境卫生、交通文明等志愿服务。服务红河州建州60年庆祝活动,目前已完成600名志愿者招募工作,正严格按照州庆各职能小组需要不断介入工作。三是加强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管理。规范志愿者招录程序,首次实行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全州统一笔试命题。从2222名报名人员中通过层层选拔,新招募179名,实现中央、地方项目445名志愿者配置要求。四是强化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服务引导。推荐青年社会公益组织参加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2个项目荣获银奖,1个项目荣获铜奖。至目前,我州在云南青年志愿者网注册志愿者达110071人,推动8个县市相继成立了青年志愿者协会。
3.以青少年需求为导向,竭诚服务青少年成长
(1)整合职能,构建预青工作格局。一是发挥职能整合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综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设于团委的优势,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维护校园安全、整治文化市场、规范网络游戏产业、打击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做好毒品预防教育,净化青少年成长社会环境等工作。二是重视延伸帮教工作。对所有被判决的未成年人罪犯专门建档,对被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积极协助少管所做好改造工作。今年以来,全州累计回访帮教非监禁刑罪犯人37人(次)。三是多渠道开展普法教育。联合检察院开展“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审讯活动,联合法院开展“公主第一课”预防性侵活动,“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等。重视学校、社区在普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做好法制副校长、家长学校和“少年模拟法庭”、“法律进校园”等品牌活动。
(2)整合资源,搭建社会化帮教平台。发动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通过“青少年维权在线”、12355青少年服务台、州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和“青年之家”广泛开展关爱帮扶、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创业就业等服务。培养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审讯活动。带动了一批青年社会组织主动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组织动员了一批志愿律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20余件。现有专兼职社工13人,志愿者563人(其中心理工作者106人,律师87人,职业生涯规划师16人,合适成年人354人)。
(3)依托平台,为青少年提供有效服务。打造贴身服务的“青年之家”,为青年提供集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学习、就业创业交流和文体娱乐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选树省级“青年之家”建设示范点1个,今年新增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19个。与社区联合,开展“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辅导等活动,为社区青年提供法制教育,性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深入中小学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等校园安全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把法治融入家庭教育、课堂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
4.以从严治团为纲领,全面提升团建科学化管理水平
(1)夯实基础,组织建设持续巩固完善。一是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2017年全州发展新团员1.8万名,目前全州有共青团员198835名。基层团组织11608个,其中:基层团委598个,基层团工委23个,团总支1572个,团支部9415个,专职团干部405人,兼职团干部6253人。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新建87个团组织。二是青联、少先队等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推荐22名省青联委员。召开红河州青年联合会四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对现有委员结构进行调整,委员人数从原来的323名青联委员减少至208名,增强了委员的基层代表性,结构更加优化。加强少先队标准化建设,实行定期召开少先队工作例会制度。三是服务平台建设更趋完善。截至目前,红河共青团共建设“青年之家”41个(其中州级平台打造2个),各县市依托“青年之家”开展活动97场次,青年参与人数达3851人。
(2)创新发展,共青团改革取得阶段性胜利。一是抓好州级共青团改革工作。在州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今年2月份开始启动团州委改革,经州第十二次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州委办于8月份正式下发了《共青团红河州委改革实施方案》,州级改革进入贯彻落实改革事项阶段。为保证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团州委将任务细化到机关各部室,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按照《共青团红河州委改革实施方案》(红办发〔2017〕89号)中明确的改革任务,团州委改革涉及五大类20项改革内容,分解为16项共24条具体工作任务,涉及州级责任单位和部门32个。经过认真梳理,目前,改革工作任务中已经完成的有7项共8条,这部分主要是按照团中央、团省委改革内容从上至下要求完成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的有8项共9条,这部分工作正在拟定各项方案,与相关责任单位对接落实;下一步计划完成的工作有5项共7条,这部分工作将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二是推动指导好县市共青团改革。做好对县市团委改革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共青团改革在红河州不偏移不走样。截至目前,团州委已收到7个县市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2家已经通过了同级深改组会议)。三是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青联、学联、少先队及中学共青团改革精神,统筹推进我州相关领域改革。目前,州级中学共青团改革已启动,正积极推动改革方案出台中。青联、学联、少先队改革按照团省委工作要求,可不再出台新的改革方案,重点做好对中央、省级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
(3)压实责任,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全州团干部队伍配备。目前,州级团委专职团干部配备7名,专职团干部配备率为63.6%,县级团委专职团干部配备58名,专职团干部配备率为87.7%,均未达到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中青发〔2017〕3号)中关于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整体配备率年平均90%以上的要求。二是加强团干部联系青年工作。建立项目化、扁平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群众制度。团州委机关8名领导干部直接联系青年860人,全州251名团干部已直接联系青年9419人。团州委书记班子成员深入到13县市及部分乡镇开展调研,与基层青年进行座谈、挂钩结对,深入调研共计24次,为基层团员青年讲授党课、团课4次。
(4)严肃纪律,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大力推进从严治团。一是将及时传达信号。团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对团中央、团省委全面从严治团工作部署及相关会议精神进行了及时准确地传达,审议通过了《共青团红河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从严治团的决议》,对9名违反工作纪律、做事不严不实的团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让全州团干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接收到从严治团的强烈信号。二是深入推进“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围绕“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实践活动”三个层面的“开展自学、组织主题团课、入团仪式、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组织整顿”等10项具体工作内容作了细致安排,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团组织共组织开展团课371堂,参与团员6.4万余人,“两红两优”表彰奖励了48位先进共青团组织集体和个人,对80余个软弱涣散团支部举行集中整治,“五四”期间,组织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之“红河州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95周年主题团日”系列活动,州县两级共148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731,583.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9,327.74元,占总收入的91.5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2,256.00元,占总收入的8.50%。与上年对比增加462,750.74元,增长10.84%,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财政直接安排团州委服务州庆志愿者工作经费35.00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经费13.6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经费26.00万元;本年调整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奖金、改革性补贴、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预算48.43万元;本年减少团州委工作经费60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4.4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226,823.46元。其中:基本支出2,235,799.37元,占总支出的52.90%;项目支出1,991,024.09元,占总支出的47.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6,972.50元,下降6.15%,下降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减少62.83万元,基本支出增加35.1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35,799.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1,346.32元,增长18.61%,增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奖金,规范性改革补贴及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94%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1,024.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8,318.82元,减少主要原是:本年财政减少团州委工作经费60万元,相应项目支出随之减少。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团州委工作经费支出1,700,257.09元,主要用于全州共青团组织发展和团员队伍管理,组织青年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管理、岗位成才、科技开发、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开展希望工程宣传教育、帮扶助教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的活动等;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支出10,000.00元;服务州庆志愿者工作经费支出280,767.00元,用于志愿者服务红河州建州60年庆祝活动的各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3,395.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0%。与上年对比减少38,594.64元,下降0.99%,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压缩团州委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23,919.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障机构运转公用经费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1,991,02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4%。主要用于州庆期间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举办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五四”活动各项支出、“六一”活动赠送图书,补助红河县阿扎河乡政府挂钩扶贫点精准扶贫工作经费、补助红河州惠民职业培训学校农民工技能培训费,补助红河县团委暖冬行动工作经费、补助建水县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付红河县甲寅镇政府“三下乡”“法律进农家”活动经费,开展其他活动支出及业务宣传制作费等。
3.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9,26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9,1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5,272.20元,完成预算的3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272.20元,完成预算的68.3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制度的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经费开支,导致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小。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16,218.92元,下降61.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6,725.12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493.80元,下降37.0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本年已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接待爱心人士批次及人数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35,272.2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272.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272.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基层团组织人员及团州委负责红河州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公益事宜,接待省内外来访的公益组织及爱心人士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195.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295.46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差旅费增加0.35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36万,其他交通费增加3.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3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5,049,929.00元,其中,流动资产3,182,572.00元,固定资产1,859,55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768.4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05,549.41元,固定资产减少873,22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56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838,22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9,5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共青团红河州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度共青团红河州委取得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财政拨款收入为2,456,000.00元,实际支出1,991,024.09元,其中:团州委工作经费支出1,700,257.09元、服务州庆志愿者工作经费支出280,767.00元。2017年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多措并举,线上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州各级团组织共开设官方微博130余个,团组织和团干部微博粉丝数达11万余人。“青春红河”微信公众号影响力长期稳居全省前三名,部分县市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跻身全省前15名。
2.“六一”期间,开展“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主题队日活动,姚国华书记在与蒙自一小参加活动时寄语全州小朋友要从小树立远大理想,真正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开展团干部带头朗读《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先进性和光荣感。少先队活动日,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活动,引导小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做守法的好公民。
3.准确定位,开创共青团脱贫攻坚工作新格局。积极探索社会扶贫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全力发挥团组织在助力扶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
4.立足实际,竭诚服务青年建功成才。参与实施“夏日阳光”就业创业行动,联合云南招牌网募集就业岗位11600个;联合州中华职教社举办青年农民工技能培训班9期,600多名农村青年参加大棚蔬菜种植、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联合州商务局为120名青年举办电商培训,联合州农业局为92名返乡大学生开展创业就业培训。整合资源,搭建社会化帮教平台。发动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通过“青少年维权在线”、12355青少年服务台、州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和“青年之家”广泛开展关爱帮扶、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创业就业等服务。
5.弘扬新风,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品牌。春运期间,开展“青春志愿行,温暖回家路”志愿服务活动,30余名志愿者在蒙自和建水火车站提供服务220人次。“3.5”学雷锋日期间,全州累计参加志愿服务487人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50余名青年志愿者深入蒙自青云社区开展卫生、医疗、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 “五四”期间,组织700余名志愿者在红河广场集体誓师,组建10支志愿服务队开展环境卫生、交通文明等志愿服务。服务红河州建州60年庆祝活动。
6.创新发展,共青团改革取得阶段性胜利。在州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今年2月份开始启动团州委改革,经州第十二次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州委办于8月份正式下发了《共青团红河州委改革实施方案》,州级改革进入贯彻落实改革事项阶段。
7.延伸手臂,推进希望工程事业发展。今年来,青基会共争取希望小学建设项目资金350余万元,在元阳、个旧、屏边、红河等县市新建希望小学7所,在金平县建设音乐教室59间;在建水、红河9所学校配置安全过滤直饮水壶40个;选送10名足球支教志愿者参加中国青基会与英超托特纳姆热刺队合作开展的友邦中国青少年足球发展项目。与州一中联合打造“红青希望班”,为50名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助学金75万元。今年“腊月暖冬行动”筹集115万元为山区新建一所希望小学,为3000余人发放过冬物资,为1025名山区留守儿童实现“微心愿”;“金秋圆梦行动”全州共募集资金482.32万余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989名。四季品牌活动成为了工青妇组织通过社会化动员方式全力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影响力有效提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为共青团红河州委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为我单位开展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