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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qsng/2025-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青少年宫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青少年宫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青少年宫在红河州委、州政府的亲切关怀下,于2005年4月立项,2005年10月奠基开工,2007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08年批准成立机构,2010年10月组织装修,2013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团州委、州科协、州关工委、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海外联合会等单位陆续搬迁入驻。红河州青少年宫占地面积64亩,建筑总面积14853.90平方米(22亩),建筑采用欧式风格,结合传统城堡格局,是一所集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培训基地。大楼分为A、B、C、D四个区域,A区为一楼演奏厅、演艺厅;B区为一楼书画培训教室、报告厅、篮球馆,多功能展厅;二楼美术培训教室、科学实验教室、兴趣写作教室、兴趣英语教室;三楼青少年科技馆。C区为一楼武术、跆拳道训练馆;二楼体育舞蹈、民族舞蹈培训教室;三楼拉丁舞培训教室。D区为一楼青少年根石馆、书法美术培训中心,二楼早教训练馆、钢琴培训教室。

  按照州委对青少年工作“活动品牌化,品牌系列化,系列个性化”的要求,立足于完善培训项目和活动品牌建设,以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成功为宗旨,以培训为主线,以活动为载体,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合理构建培训结构,逐步完善培训项目,大力发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科技、全脑潜能开发、文化课外辅导等特色培训。坚持以公益职能为根本,充分发挥青少年宫的校外教育服务功能,持续举办红河州青少年素质教育公益培训。

  为进一步推动红河州青少年宫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红河州青少年宫将始终秉承“尊重青少年的个性与创造,满足青少年的自由与快乐,引领青少年的时尚与潮流,聚焦青少年的健康与发展”的工作理念,继续坚持面向广大青少年,构建开放式的公共活动平台,为提高全州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好引领作用;为全州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做好表率作用。真正把红河州青少年宫办成全州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主阵地,办成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有带动力的“大青少年宫”。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提升综合素质为基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1)为加强红河州青少年宫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综合水平,提升开展培训活动的创新意识和实操能力, 2017年,先后安排2名同志参加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创新研究所组织举办的“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暨青少年宫主任专题研修班”,安排2名同志参加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举办的“少年儿童STEAM科技活动设计与组织专题培训班”,安排3名同志赴广东省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以及广州市少年宫,学习先进地区校外教育机构的团队建设、活动品牌建设、阵地文化建设、青少年社会事务拓展、校外信息化平台建设等。通过学习交流,努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

  (2)提高认识,加强对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坚持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和教育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增树做”活动,组织党员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省委及州委相关会议精神等进行学习。并组织实地观摩学习两次,分别为在弥勒市开展朱家璧同志生平事迹、精准扶贫动态管理、电子商务实际应用学习活动,在屏边开展以对越自卫反击战简史、红军长征简史、情景模拟重走红军路山野徒步体验等为内容的“烈士纪念日”学习活动。

  2.以服务党政工作大局为中心,发挥校外教育优势。

  (1)号召全州青少年喜庆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隆重庆祝红河州建州60周年,以青少年的视角,以绘画、书法、写作的形式讴歌幸福美好的生活,大力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普州同庆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以“幸福生活美如画”为主题的红河州第七届“红河之星”青少年才艺大赛绘画、书法、写作类比赛。此次比赛共收集到参赛作品7259份,其中绘画类3556份、书法类2003份、写作类1700份。为保证比赛的权威性,特邀请了红河州各相关专业学者和专家共13名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

  (2)为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按照《党的十九大维稳信访工作督查汇报会》要求,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红河州建州6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氛围,红河州青少年宫专题召开红河州青少年宫迎接党的十九大、建州60周年安全维稳工作会议,要求各培训班及合作办学机构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与学员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认真组织教师和学员学习《红河州青少宫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切实开展对各自教室的门窗、通道、监控设备、用电用水情况、电路及开关安全检查;开展人员矛盾风险排查,正确使用新型媒体预防网络安全事故,排除一切安全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将安全维稳工作落到实处,从严从细抓好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社会事件、不引发负面舆情,确保红河州青少年宫阵地的一方平安。

  (3)迎接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创城测评验收是蒙自市今年的重点工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州青少年宫紧跟步伐,筹款5万余元,积极参与并全力配合蒙自市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一是及时发起倡议,号召广大学员及家长自觉行动,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参与者;身体力行,争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践行者;热心公益,争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志愿者;共建共享,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推动者。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习宣传手册》1000份,动员各培训班组织广大学员对创城相关知识进行学习。三是改造外围环境,建设创城文化,充分利用青少年宫正门、侧门宣传栏,门口及大厅LED屏,一楼、二楼外墙及花坛等,设计制作并悬挂粘贴符合青少年特点、易于被青少年接受的文明宣传图文、标语、提示牌,在青少年宫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良好创城氛围。

  3.以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为目标,狠抓特色培训提升培训质量。

  有效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充分整合校外教育资源,引进先进培训项目,今年以来,州青少年宫与雨杉教育、之一舞社和银河舞蹈三家机构达成合作。新增了速读速记培训课程,进一步丰富了州青少年宫培训内容,优化了培训结构;强化了中国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培训师资力量。

  2017年,采取聘用教师和合作办学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假期统一招生和日常常规招生相辅助的招生办法,统一设计印发寒假、暑假、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招生宣传报共2500余份,采取聘用教师和合作办学相结合的模式,共开设声乐、器乐、体育、舞蹈、美术、书法、手工、科技、英语、文学、全脑潜能开发、语言表达、速读速记等13大类50余种特色培训,共培训青少年4324人次。积极推荐各培训班学员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其中:第十届中国国际青少年文化艺术大赛(香港)特金奖2人、金奖2人、银奖1人;2017年云南省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第三名2人、第五名1人;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青少年艺术节全国青少年才艺大赛金奖9人、银奖20人、铜奖19人,星光闪闪亮第六届少儿才艺电视才艺大赛金奖4人、银奖2人、铜奖2人,中国国际青少年才艺大赛金奖3人;第十四届“阳光灿烂花儿朵朵”全国少儿舞蹈展演一等奖;星光校园古滇之旅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盛会金奖;呼吸作文杯第四届中国好作文大赛上海总决赛一等奖13人等。

  4.以发挥公益职能为根本,拓宽校外教育服务范围。

  (1)2017年,按照《“校外阳光·梦想飞扬”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州青少年宫继续整合优秀校外教育资源,建设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培训站,开展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一站三进”系列活动。截至2017年底,分别在红河州石屏县坝心小学、红河县普村小学、金平县口岸小学、屏边县第二中学建立民族民间文化——彝族花腰歌舞、哈尼族多声部、傣族歌舞和苗族芦笙培训站4个,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8次,为900余名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子女、孤残儿童等弱势青少年群体捐赠43余万元物资。

  1月14日, 跟随着红河州工青妇组织暖冬行动集中示范活动的步伐,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进农村活动走进了红河县阿扎河乡普春村。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哈尼族文化,设立了普春小学为“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红河州民族民间文化——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培训站”。州青少年宫为普村小学捐赠便携式音响设备1套,为149名同学精心准备了手套和文具。

  2月15日,面向州青少年宫及周边社区青少年及家长,举办了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进社区之道德讲堂。邀请红河州中华传统道德文化促进会会长彭雅骏老师给到场的青少年及家长们上了一堂深刻的道德课——《道德的力量》。通过道德讲堂,培育个人品德,倡导家庭美德,弘扬社会公德,吸引和带动更多的青少年、更多家庭和更多社会成员共同参与道德建设。提升了青少年及家长道德文化素质,营造了“积小德为大德,积小善为大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4月18日,开展了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进校园之走进金平县金水河镇口岸小学活动,设立金平县金水河镇口岸小学为“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红河州民族民间文化——傣族歌舞、傣文培训站”,聘请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傣文和傣族歌舞、乐器传承人刘琼和刘绍清老师为培训站教师。州青少年宫为口岸小学近300名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筹措资金6.9万元,捐赠德国STEVEBACH(史蒂夫巴赫)立式钢琴1台,捐赠书包及学习用具300套;并积极与红河州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协调,筹措价值1.6万元的营养食品300份。为口岸小学精心设计了关爱留守儿童趣味课堂、傣文辅导课堂、傣族舞蹈辅导课堂、钢琴辅导课堂、羽毛球辅导课堂、乒乓球辅导课堂、武术辅导课堂等10个趣味课堂。

  10月19日,开展了“情暖童心·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科学素质进校园之走进屏边县第二中学活动,设立屏边二中为“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红河州民族民间文化——苗族芦笙培训站”,聘请云南省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芦笙传承人邹加全和木叶传承人侯文强为培训站教师。州青少年宫筹措资金11.8万元,向学校捐赠音响设备1套,芦笙和苗族服装各30套,图书800余册,向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和孤残儿童捐赠书包及文具160套。为屏边二中的同学精心设计了苗族芦笙、木叶、经典诵读辅导、课外阅读辅导、绘画辅导、书法辅导、街舞、民族舞蹈、科普知识课堂等丰富有趣的校外课堂。

  12月7日,开展“情暖童心•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科学素质进农村之走进元阳县黄草岭乡龙塘村龙塘小学活动。州青少年宫积极筹措资金3万元,并号召社会爱心人士及2+2公益团队,向学校捐赠图书1260册、便携式音响设备1套,冬衣裤、冬鞋、书包及文具63套。为龙塘小学63名同学精心设计了诗歌吟诵、绘本故事等室内教学活动,数字抱团、萝卜蹲、人体小推车拉力等户外教学活动,以及无人机技术展示、科普知识活动等丰富有趣的校外课堂。

  (2)开展公益讲座。红河州青少年宫携手州中华传统道德文化促进会,联合红河州爱心企业家团队及红河州心理学会,举办“弘扬中华文化·践行文明礼仪·共建和谐红河”公益讲座,并邀请到国礼大师范智老师作为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红河州青少年宫各培训机构的学员、家长及教师,蒙自市艺海、南湖社区青少年家长,以及热爱中华文化、倡导文明礼仪的广大家长朋友等400余人聆听了讲座。此次公益讲座,旨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文脉、增强文化自信、推动中华文化现代化、提升青少年家长及群众文化素养;充分利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宝贵教育精华,推进文明礼仪教育,使广大家长及群众进一步提升对文明礼仪重要性的认识;倡导广大家长及群众一起弘扬中华文化,践行文明礼仪,共建和谐红河。

  5.以竞赛争优、交流展演活动为抓手,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1)英语口语大赛稳步推进。第十六届云南省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红河分赛区选拔赛顺利举办,州青少年宫连续八年荣获省级优秀组织奖。此次比赛,红河州共有1972名选手报名参加县(市)初赛,通过选拔,有553名选手进入红河分赛区选拔赛(其中幼儿组18人、小学a组13人、小学b组94人、小学c组76人、初中组206人、高中组146人)。红河分赛区选拔赛从各参赛组别中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指导教师奖48名;优秀组织奖32个、组织奖18个。获得红河分赛区选拔赛各组别前8名的参赛选手,晋级云南省总决赛。晋级云南省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总决赛的选手,取得了优越成绩,其中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7名;最佳勇气奖1名,最佳语音奖1名。

  (2) 体育类比赛增设新项目。“搏击青春·放飞梦想”红河州青少年羽毛球、乒乓球比赛连续两届的成功举办,得到了青少年及家长的广泛赞扬和高度认可。今年,在共青团红河州委、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红河州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增设田径、篮球两个大项的比赛,并从参赛运动员中选拔田径、篮球、乒乓球优秀运动员参加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此次比赛,共设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四个大项74个小项比赛,州青少年宫及各县市参赛代表队共14支,运动员652人,领队40名,教练员68名,裁判员158名。共计780余人次获团体奖及个人奖,9个运动队获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62个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获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

  (3)在红河大剧院隆重举行“金色童年•放飞梦想”2017年红河州青少年宫“六•一”晚会。晚会分为童雅情、童乐趣、童心扬三个篇章,由红河州青少年宫15个节目和1个互动、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民族民间文化培训站石屏坝心小学1个节目和伏羲国学经典幼儿园1个节目构成。节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民族舞、现代舞、二重唱、歌曲联唱、钢琴独奏、诗歌朗诵、古诗吟唱、相声、童话剧等。此次晚会,既是州青少年宫的一次大亮相,也是州青少年宫特色教育的一次大展示, 更是对州青少年宫教育成果的一次大检阅。

  (4)为号召青少年及家长诵读千古佳作,亲近文学经典,营造书香家庭,传承华夏文明,红河州青少年宫联合红河州少工委开展“红河好少年·诵读经典——21天阅读习惯养成计划”活动。活动号召家长每天陪同孩子一起阅读,连续坚持21天阅读,每天阅读至少30分钟的方式从小培养青少年的阅读习惯。此次活动从报名到参与全程利用微信及朋友圈分享的方式进行。报名已达上限,共800个家庭参与。州青少年宫根据活动情况评选出“书香家庭”、“阅读小达人”、“思考小达人”、“阅读之星”,并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奖励,为获奖家庭和同学颁发荣誉奖牌或证书,并赠送经典书籍。

  6.以青少年特点为向导,营造校外活动场所人文环境。

  (1)打造书法美术传承教育培训中心,为创建红河州青少年优秀文化传承发展教育培训基地筑牢基础。积极筹措资金14.5万元,将原有食堂装修改造为书法美术传承教育培训中心。筹措资金31.1万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引进书法数字化标准教学设备,含教师位1个,学生位40个,标准书法教学课程软件一套。打造书法数字化标准教室,切实解决书法师资力量不足、不专业的问题,解决书法“临”和“摹”相结合的问题,有效提升书法教学效率。以红河学院相关专业教师为主要力量,积极整合红河州书法家协会、红河州美术家协会等专业社团资源,组建培训师资队伍。书法美术传承教育培训中心将采取聘用教师、合作办训等方式,充分发挥校外活动阵地优势,充分利用周末、假期时间大力发展优秀文化项目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面向青少年开展与学校教育有效链接、相互补充的教外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及社会实践;面向红河州中小学教师开展提升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师资水平培训;对红河州各县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相关基地的建设、教育培训提供业务指导。

  (2)结合青少年特点,建设有青少年特色的校外活动场所文化。通过主题装饰造型、红河州青少年宫发展历程长廊、心愿墙、品牌活动展架、学员作品展示墙等表现形式,展示红河州青少年发展历程、领导关怀、特色培训、品牌活动等内容,营造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多样性、灵活性、生动性的人文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543,307.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4,383.38元,占总收入的98.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924.50元,占总收入的1.53%。与上年对比增加433,687.88元,增幅为20.56%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10.00万元,州青少年宫培训及活动收费补偿项目经费11.71万元;本年调整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奖金、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30.4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548,398.92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298.92元,占总支出的45.65%;项目支出1,385,100.00元,占总支出的54.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8,488.89元,增幅为5.75%,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事业人员绩效奖金、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青少年宫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3,298.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988.89元,增幅为14.46%,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事业人员绩效奖金、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青少年宫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5,1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00.00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青少年体育专项经费支出。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州青少年宫工作经费、培训经费支出1,225,100.00元,用于州青少年宫整栋办公楼,物业、安保、水电、绿化、卫生、网络、通讯等设施维护及运转。开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科技、全脑潜能开发、文化课外辅导等特色培训,举办各项比赛,开展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进校园等活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元,用于开展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科学素质进农村科普活动;青少年体育专项经费支出30,000.00元,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启动资金支出30,000.00元用于举办红河州青少年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及开展其他文体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5,862.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5%。与上年对比增加337,114.73元,增幅15.76%,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事业人员绩效奖金、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增加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967,50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09,364.9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7,900.00元,在职人员独子费240.00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1,225,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8%。主要用于州青少年宫整栋办公楼的办公设施维护及运转,开展培训,举办各项活动等支出843,060.00元,购置办公设备、教学设备等支出382,040.00元。

  3.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开展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科学素质进农村科普活动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04,85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8,4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77.61元,完成预算的12.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95.61元,完成预算的3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2.00元,完成预算的1.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制度的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经费开支,导致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小。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316.93元,下降5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32.93元,下降4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84.00元,下降87.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本年减少公务用车运维费、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95.61元,占91.87%;公务接待费支出982.00元,占8.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95.6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95.6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机构公务人员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州青少年宫专项业务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资产总额1,140,937.45元,其中,流动资产161,455.45元,固定资产972,84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64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9,708.1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78.18元,固定资产增加368,9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96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红河州青少年宫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84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1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1,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0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度红河州青少年宫取得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财政拨款收入为1,325,100.00元,实际支出1,325,100.00元,其中:州青少年宫工作经费、培训经费支出1,225,100.00元、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元、青少年体育专项经费支出30,000.00元,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启动资金支出30,000.00元。2017年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 完成红河州青少年宫整栋办公综合楼,物业、安保、水电、绿化、卫生、网络、通讯等设施维护及运转。保障入驻红河州青少年宫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能够持续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红河州青少年宫职能作用。

  2.以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为目标,狠抓特色培训提升培训质量。

  有效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充分整合校外教育资源,引进先进培训项目,今年以来,州青少年宫与雨杉教育、之一舞社和银河舞蹈三家机构达成合作。新增了速读速记培训课程,进一步丰富了州青少年宫培训内容,优化了培训结构;强化了中国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培训师资力量。

  3. 以发挥公益职能为根本,拓宽校外教育服务范围。

  2017年,按照《“校外阳光·梦想飞扬”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州青少年宫继续整合优秀校外教育资源,建设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培训站,开展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一站三进”系列活动。截至2017年底,分别在红河州石屏县坝心小学、红河县普村小学、金平县口岸小学、屏边县第二中学建立民族民间文化——彝族花腰歌舞、哈尼族多声部、傣族歌舞和苗族芦笙培训站4个,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8次,为900余名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子女、孤残儿童等弱势青少年群体捐赠43余万元物资。

  4. 以竞赛争优、交流展演活动为抓手,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英语口语大赛稳步推进。第十六届云南省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红河分赛区选拔赛顺利举办,州青少年宫连续八年荣获省级优秀组织奖。红河分赛区选拔赛从各参赛组别中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指导教师奖48名;优秀组织奖32个、组织奖18个。获得红河分赛区选拔赛各组别前8名的参赛选手,晋级云南省总决赛。晋级云南省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总决赛的选手,取得了优越成绩,其中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7名;最佳勇气奖1名,最佳语音奖1名。

  “搏击青春•放飞梦想”红河州青少年羽毛球、乒乓球比赛连续两届的成功举办,得到了青少年及家长的广泛赞扬和高度认可。今年,在共青团红河州委、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红河州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增设田径、篮球两个大项的比赛,并从参赛运动员中选拔田径、篮球、乒乓球优秀运动员参加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此次比赛,共设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四个大项74个小项比赛,州青少年宫及各县市参赛代表队共14支,运动员652人,领队40名,教练员68名,裁判员158名。共计780余人次获团体奖及个人奖,9个运动队获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62个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获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

  成功举办“金色童年•放飞梦想”2017年红河州青少年宫“六•一”晚会。晚会分为童雅情、童乐趣、童心扬三个篇章,由红河州青少年宫15个节目和1个互动、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民族民间文化培训站石屏坝心小学1个节目和伏羲国学经典幼儿园1个节目构成。节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民族舞、现代舞、二重唱、歌曲联唱、钢琴独奏、诗歌朗诵、古诗吟唱、相声、童话剧等。此次晚会,既是州青少年宫的一次大亮相,也是州青少年宫特色教育的一次大展示, 更是对州青少年宫教育成果的一次大检阅。

  5. 以青少年特点为向导,营造校外活动场所人文环境。

  打造书法美术传承教育培训中心,为创建红河州青少年优秀文化传承发展教育培训基地筑牢基础。积极筹措资金14.5万元,将原有食堂装修改造为书法美术传承教育培训中心。筹措资金31.1万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引进书法数字化标准教学设备,含教师位1个,学生位40个,标准书法教学课程软件一套。打造书法数字化标准教室,切实解决书法师资力量不足、不专业的问题,解决书法“临”和“摹”相结合的问题,有效提升书法教学效率。

  2017年红河州青少年宫作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在教育引导全州未成年人树立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养成行为习惯、提高科学素质、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起到了标杆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及好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为我单位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为我单位开展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红河州青少年宫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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