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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23-41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州实际,制定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州级机关各部门及县市机关后勤改革及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3、负责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

  4、负责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工作;

  5、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会务中心的管理及行政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7、负责公务员小区的管理工作;

  8、协调做好行政中心和五项文化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各类所赠物品物资的管理;

  10、负责行政中心的后勤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11、完成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管理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优化管理,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主要取得以下几方面成效:

  1、以科学勤俭为原则,切实做好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州级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资产管理维护。州行政中心设备设施自2003年投入使用至今,室内外设备设施老化现象日趋严重,我局本着节约、优质的维修维护原则,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维修、维护措施,保证州级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2017年处理卫生间、清洁间内排水管脱落、漏水、堵塞78次,更换清洁间排水软管60条;处理卫生间自闭龙头漏水、脚踏冲洗阀漏水、地下室污水管破裂等故障53次;更换卫生间延时自闭水咀48只,三角阀48只、高压软管48根,安装节水器48只;更换脚踏冲洗阀胶圈40只,凯萨管DIN25弯头8只,更换清洁间拖把池水封50套, PVC管闸阀1只,维修绿化供水管DN110管道漏水,采用哈复接3套进行了恢复,更换办公大楼内的空气开关25只,处理回路跳闸和断电等情况70多次,更换红河会堂24WT5灯管82盏,14WT5灯管31盏,11W电子节能灯317盏、采用节能高效的15W灯管进行了更换。电子大屏共播放视频文件50个,播放共计260天,播放时长130个小时。播放新闻联播260天,播放时长130小时。播放宣传标语40条,播放60天,播放时长420小时。

  二是全力做好建州60周年相关保障工作。2017年,按州委、州政府提升蒙自市人居环境的安排部署,我局按程序要求,请有资质证的园林绿化设计、灯光亮化设计公司对州级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进行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并严格按工程招投标程序,完成绿化灯光的招标工作,完成州级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绿化及灯光亮化工程,共投资3,030.00万元,其中:州委办公楼、州政府办公楼、州人大办公楼及红河会堂、州政协办公楼、红河大剧院、红河电视台等13幢建筑物,总建设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的灯具装置;喷灌系统、景观亭、停车场及人行道建设,栽种乔木1535株、灌木37.3万株。经过高效指挥、精诚协作、奋力拼搏91天,圆满完成州委、州政府安排的任务。

  州级行政中心室外喷泉是一个标志性的景观,为迎接建州60周年,更好地展现州行政中心的形象,进行州级行政中心室外喷泉景观维修,共投入200万元,更换全部喷泉水泵,安装12W高度不锈钢LED水下彩灯、不锈钢喷头、更换腐蚀严重的喷泉主管,对部分主管进行防腐处理 ,更新控制软件,以达到喷泉最佳的表演效果。

  三是为保证红河州级行政中心14部载人电梯安全、稳定的运行,投入44万元对14部电梯进行大修、保养,更换部分电梯易损配件,清洗钢索,更换配件34次,维护保养48次,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对州红河会堂中央空调及四大办公楼变频空调系统进行系统地维护、检修工作,更换州委办公楼办公室多联式空调室外主机3台、室内机9台,更换室内空调电机6台,保障综合会议室等办公环境舒适。

  四是为了有效保障州级机关公务活动及红河会堂会议的电力安全供应,做好州级行政中心电力系统及州五项文化中心电力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管理保障水平,防范和处理电气设备发生的事故,委托专业的具有电力运行管理资质的公司对行政中心电力系统实行社会化管理。。

  五是全力做好公务员小区干部周转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完善35套干部周转房管理,努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巡查,及时排除对房屋及水电等设施出现的问题,完成周转房保洁13次,水电检修、房屋检查等20次,确保干部周转房的规范管理和正常使用。

  2、积极协调,做好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工作

  为应对州级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开放式管理的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平安稳定。一是充分利用安防设施和技术防范手段,增加巡防设施,增设值班值勤点,并将安防、技防、人防、群防和警犬巡防有机结合起来,较好地保障了州级行政中心固定资产、房屋、设备设施和财物安全;二是加强地下停车场管理,严格控制地下停车场智能卡的使用,确保州委、人大、政府三个地下车库凭卡出入,有效保证了州级机关公务用车安全、有序停放;三是协助文澜派出所、西城派出所做好反恐防暴工作,对州级行政中心红河广场实行机动车辆交通限行管理;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到州反恐基地参观学习,进一步增加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五是积极协助处理群众信访等事件,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公共突发事件。

  3、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会议服务工作

  按照 “保障第一,服务一流,建和谐机关,树窗口形象”的要求,注重会议服务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员工队伍管理、改善队伍结构、强化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优化红河会堂硬件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会务服务人员的管理及业务技能培训,有效提升会务服务品质。2017年,组织会务服务人员参加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共计30余场(次)。承办州人代会、州政协会、全省上半年经济工作会、红河讲坛、全州经济运行分析会、州委常委会议及60周年庆祝大会等各级各类会议1169场(次),比2016年增加56场(次),增长率为5.03%,参会人数达10.2926万人(次)。

  4、科学规划管护、切实做好园林绿化工作

  2017年,全面完成州级行政中心近39万平方米和州五项文化中心近14.2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日常管理养护等工作,为配合蒙自市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投资19.28万元对州委门口长势不好的紫荆花行道树进行更换,更换栽种98株,改造工程费19.28万元。为迎接建州60周年州庆,抓紧时令,先后投入人工200余人次进行景观改造,对行政中心精品绿化带两边过道进行景观改造200余平米,种植有色植物球、绿篱、铺设草坪、铺砖引导。充分发挥苗圃基地作用、努力做好苗木培育管理工作。全年新培育10余品种苗木共计250000余株,其中:迎春柳100000株、黄连翘30000株、红花酢浆草80000株、麦冬20000株、银边叶20000株,对苗木进行装袋、打药、浇水、修剪等日常管护工作,修剪大树枝叶800余株,花草更换80余盆、防虫涂白乔木75000余株。

  5、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一是挖掘降耗潜能。为降低电耗、水耗,我局在原节能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降耗潜能。一是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尤其是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室外埋入地下铺设的供水管道,经过长时间的运行,部分管道锈蚀严重。为确保行政中心给排水系统及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杜绝跑、冒、滴、漏造成的水资源浪费,我局公共设施科的技术人员定期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二是关闭部分建筑物亮化景观灯、绿化植物景观灯,并根据不同季节,昼夜长短的不同,调整程序控制的室外景观灯开关时间。地下停车场、卫生间等处在亮度能够满足需要的同时,关闭部分照明灯。红河会堂照明灯光进行编组开放,既降低能耗又延长灯泡的使用寿命,节电效果明显。三是提倡修旧利废,延长办公设备的使用寿命。四是大力倡导干部职工率先践行绿色、低碳、环保办公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2017年6月11日至6月17日,是全国节能活动宣传周。积极深入推动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减排,紧紧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 6月15日为“低碳体验日”,州级机关办公区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红河会堂中央空调停开一天、办公楼电梯停开一天。倡议州机关干部职工少用一小时电脑、少看一小时电视、少开一小时灯。6月16日为“绿色出行日”,倡导低碳出行,州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无外出任务的公务用车一律停行、在各电梯口宣传栏粘贴节能宣传画、在政府办公楼室内电子显示屏播放节能宣传标语。

  6、严守财经纪律,切实做好保障工作“大管家”

  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红河州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全年上报财政采购45项,采购金额3,290,039.95元,其中:货物类302,995.00元、工程类2,406,194.95元、服务类580,850.00元。二是完成政府非税收入98.33万元,超额完成征收解缴任务。三是按照固定资产和物资管理要求做好固定资产台账的管理工作。2017年固定资产增加41.34万元,资产划转减少201.98万元,存货减少10.42万元,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7、精准扶贫工作

  2017年,进一步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把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帮扶工作,强调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负责,对扶贫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支持,为深化帮扶内容,提高帮扶效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营盘乡老街村委会贫困建档立卡户203户889人,营盘乡芭蕉河村委会现有贫困建档立卡户124户571 人。争取了金平县绿宝公司参与老街脱贫攻坚,启动老街村委会奇良寨民族示范村建设预计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完成34户贫困户房屋撤出重建及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先后与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财政局、州文化广播电视局及金平县委办、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和部门协调,争取资金35万元,解决了保山寨村民小组、老乌寨、铁匠寨等村民小组活动室。在我局财力非常紧缺的情况下,勒紧裤带,节约资金,解决了老街、芭蕉河工作队员经费2万元,老街村、芭蕉河村党员活动室经费8万元。在芭蕉河上寨发放鸡苗1000只,协调活动经费5万元。工作队员积极配合老街村两委班子,开展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成功调处老街村两件矛盾纠纷,确保了老街的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 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独立核算);

  2. 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不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6,492,869.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19,496.72元,占总收入的99.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3,373.26元,占总收入的0.59%。与上年对比增长120.89%,主要原因:人员比上年增加,调整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增加规范公务员改革性补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今年追加两个重大州庆项目,即绿化及灯光亮化工程;州级行政中心室外喷泉景观维修经费;红河会堂候会室改造经费和二楼大会议室门口墙面及卫生间改造经费;州委州政府办公室中央空调系统安装经费及电梯系统大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7,919,142.98元。其中:基本支出5,536,406.78元,占总支出的11.55%;项目支出42,382,736.20元,占总支出的88.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92.22%,主要原因分析:2010301行政运行减少1,661,859.10元;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减少5,983,810.33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183,577.8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49,053.40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加30,300,00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增加69,63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36,406.7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4.69%,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28,500.92元,占基本支出的79.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60,251.06元,占基本支出的11.9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370,674.80元,占基本支出的6.70%;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办设备购置76,9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382,736.2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0.83%,具体项目开支情况:行政中心、五大中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维护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731,796.20元,占项目支出的27.68%;对个人家庭的补助14,5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3%;其他资本性支出30,636,440.00元,占项目支出的72.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54,343.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对比增长120.46%,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596,329.3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65,475.60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0,30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9,63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60,88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979,447.5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8,317.6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41,575.00元;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81,54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7,33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277.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9,053.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8%。主要用于州级行政中心及五项文化中心灯光亮化及绿化工程建设经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0,3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6,1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26,13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76.00元,完成预算的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76.00元,完成预算的5.4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接待,使得三公经费支出显著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8,708.00元,下降7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214.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94.00元,下降42.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2017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接待,使得三公经费支出显著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37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7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行内外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所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2017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接待,使得三公经费支出显著下降。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431.4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8.2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从而相应增加公用经费;二是补发公务员改革性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427,331.48元,其中办公费41,207.13元、邮电费8,594.82元、差旅费30,591.35元、维修(护)费800.00元、培训费3,370.00元、公务接待费8,433.00元、工会经费48,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5,607.1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228.0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5,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57,103,653.99元,其中,流动资产6,618,537.52元,固定资产25,718,319.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751,752.70元,无形资产15,044.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458,905.9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312,496.22元,固定资产减少1,605,34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24,751,752.70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238,325.00元;报废报损资产266项,账面原值815,64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57,103,653.99元,其中,流动资产6,618,537.52元,占资产总额的11.58%;固定资产25,718,319.77元,占资产总额的45.04%,其中:(一)房屋(不含构筑物)面积5758.33,价值15,567,542.77元;(二)车辆共1辆(绿化用车),价值107,244.00元; (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电子显示屏),价值1,918,470.00元;(四)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125,063.00元;在建工程24,751,752.70元,占资产总额的43.34%,无形资产15,044.00元,占资产总额的0.0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全年上报财政采购45项,采购金额3,290,039.95元,其中:货物类302,995.00元、工程类2,406,194.95元、服务类580,85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2017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都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为进一步提升蒙自市人居环境,迎接红河州建州60周年庆。按照《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三期)的明确要求:州级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绿化亮化工程由我局负责实施。两个项目共投资30,3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3.23%,绿化工程总投入14,150,000.00元,完成填基层土8.7万方,红土2.89万方,栽种乔木1535株,灌木37.3万株,地被3万余平米,完成喷灌系统、景观亭、停车场及人行道、游道路面石材铺设。灯光亮化工程总投入16,150,000.00元,安装完成委办公楼、州政府办公楼、州人大办公楼及红河会堂、州政协公办楼、红河大剧院、红河日报社、红河电视台、红河州青少年宫等13幢建筑物灯具,总建设面积为25万平米。经过高效指挥、精诚协作、奋力拼搏91天,圆满完成州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技术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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