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21-8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全州范围内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经营单位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和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监督指导县市文化市场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组织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等六项工作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文体广电局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方针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积极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使全州的文化市场保持了健康发展和繁荣的态势,进一步丰富了城乡社会文化生活,满足了城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促进全州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州现有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151个,其中:营业性演出20户,文化娱乐1238户,网吧668户,互联网文化经营2户,电影放映17户,出版物116,文物经营11户,其它文化经营场所32户。
1、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学习,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3、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管,规范经营秩序。
4、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
5、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
6、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监管。
7、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
8、突出重点,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9、认真落实文化市场举报受理查处机制。
10、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1、加强文化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和禁毒防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09,038.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9,038.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2016年调整预算数增加了762,529.54元,2017年调整预算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新调入1人及调资增资。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饼状图)
2013601 行政运行:12%;2070101行政运行:59%;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210201住房公积金: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02,385.02元。其中:基本支出1,642,752.42元,占总支出的86.35%;项目支出259,632.60元,占总支出的13.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923,429.97元,增加幅度为94.32%,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比2016年增加、调入人员、调资增资。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饼状图)
2013601 行政运行:12%;2070101行政运行:56%;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210201住房公积金:5%;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2,752.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98,517.47元,主要原因是:1、调入1人;2、增资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10%;人均157,15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0%,人均10,222 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632.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665.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批办公设备的采购。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6年由局机关安排给我支队的中央拨款项目“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结转10万元,于2017年5月支出9万余元,用于组织全州执法业务骨干188人进行了为期四天的培训,主要用途为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等支出;其余1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于2017年7月采购了一批执法办案设备,包括照相机,投影仪、复印机、执法服装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5,992.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3%。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787036.9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1、由个旧市老厂乡党委调入1人;2、增资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6%。主要用于支队绩效工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32,297.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4%。执法支队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及办公经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1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9,5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6,264.00元,完成预算的3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64.00元,完成预算的31.3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公车改革后,支队唯一一辆公务车收归国有;2、支队出台了相关接待报销制度等管理制度对接待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控制,致使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0元,增长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元,增长0.97%。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26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6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执法、扫黄打非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999.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万元,主要原因1、增加了到到省外学习次数,差旅费支出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资产总额335,710.86元,其中,流动资产127,810.86元,固定资产207,9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资产部类 单位:元 |
||||||
2016年 |
2017年 |
增减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银行存款 |
137,029.72 |
36% |
610.63 |
0.2% |
-136419.09 |
-36%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84,153.83 |
22% |
127200.23 |
38% |
43046.4 |
16% |
流动资产合计 |
221,183.55 |
58% |
127810.86 |
38% |
-93372.69 |
-20% |
固定资产 |
160,229.00 |
42% |
207900 |
62% |
47671 |
20% |
资产总计 |
381,412.55 |
335,710.86 |
-45701.69 |
负债部类 单位:元 |
||||||
2016年 |
2017年 |
增减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应缴税费 |
31.72 |
0% |
5.63 |
0% |
-26.09 |
0% |
流动负债合计 |
31.72 |
0% |
5.63 |
0% |
-26.09 |
0% |
资产基金 |
160229 |
42% |
207900 |
62% |
47671 |
20% |
财政拨款结转 |
84153.83 |
22% |
127200.23 |
38% |
43046.4 |
16% |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
136998 |
36% |
605 |
0.2% |
-136393 |
-36% |
净资产合计 |
381380.83 |
335705.23 |
-45701.69 |
|||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
381380.83 |
335705.23 |
-45701.69 |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675.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3372.69元,固定资产增加4767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342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1、资产部类的银行存款、流动资产较上年减少比重较大,是因为上年福建省漳州市执法支队、省文化厅、省文化执法总队赞助执法装备款在去年底入帐,今年已全部支出。
2、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我支队新采购了一批办公设备,价值91100元,并核销了一辆公务用车价值43429.00元。
3、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7200.23元,是有一笔100000元中央补助地方财政文化体系建设专项奖金,年底拨入,待下一年使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实际采购金额 |
|||||
项目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合计 |
122096.00 |
116096.00 |
0 |
0 |
6000.00 |
货物 |
122096.00 |
116096.00 |
0 |
0 |
6000.00 |
工程 |
0 |
0 |
0 |
0 |
0 |
服务 |
0 |
0 |
0 |
0 |
0 |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度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122,096.00元,财政性资金支出116,096.00元,非财政性资金支出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22,096.00元,政府采购工程0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6月调入1人。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