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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08-4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歌舞团创建于1951年,是一个由哈尼、彝、苗、傣、壮、回、白、蒙古、拉祜、汉等各民族演员组成的,拥有办公室、舞蹈队、歌队、乐队、舞美队、创作室、辅教室等部门的综合性艺术团体。六十多年来,我团立足本土,坚持走发展民族文化的道路,坚持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边疆各族人民服务, 是一个有艺术造诣的、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012年全国院团改革,我团经中共红河州委同意并批复(红复〔2012〕14号)现已划转为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我团的主要职能是: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观众服务;承担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艺术普及推广及表演人才培养,并承担国内、国际交流性演出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红河州委、州政府的关怀下,在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团按计划较好的完成2017年全年工作任务,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2.践行惠民政策,扎实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和省文化厅工作部署、《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文化惠民演出任务安排的通知》(红文体广电办〔2017〕12号)文件要求,加大惠民力度,我团于4月至5月集中开展以“中国梦•红河情—文化进万家”为主题的基层惠民演出活动,分别在泸西、屏边、石屏、蒙自的部分乡镇、村寨开展演出活动,共计开展基层演出82场,惠及群众约55140人。

  3.完成对外交流演出和其他重要演出任务。我团作为红河州唯一的专业文艺团体,素有“红河文化名片”之称,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对外交流演出任务和其他政务性演出是我团工作重点之一。2017年,我团完成的对外交流和其他政务性演出任务有:

  ①2月20日,“开放的中国:魅力云南 世界共享”外交部省市区云南全球推介活动在外交部蓝厅举行,我团13名演职人员随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参加本次活动,向全球宣传推介红河民族文化,演出受到了国内外嘉宾的喜爱和好评。

  ②7月7日至9日,我团演职人员一行22人赴越南老街省老街市参加2017年越中“两国一赛道”国际自行车赛文艺演出。

  ④9月22日至23日,我团赴越南莱州参加中越第四次边境国防友好交流活动,与越南艺术家们联袂演出。24日,演职人员返回金平,参加中越两军第四次边境高层会晤文艺演出《心手相牵》,持续三天的边境活动,圆满完成演出任务,得到了中央军委副主席范长龙上将的高度赞誉。

  ⑤10月7日至18日,李怀秀李怀福随云南省政府侨务办前往美国、加拿大执行“云南民族文化宣传活动”任务。

  (2)其他政务性演出

  1月24日,参加在蒙自官房酒店举行的“2017年红河州新春茶话会”文艺演出;6月2日,参加“一路同行 携手共赢”以晴集团红河科技产业园全面投产暨招商推介会迎宾晚会演出;3日,国侨办、省侨办调研组到我团预审赴海外演出相关节目;28日,参加州文体广电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享交流会演出;30日,参加庆“七一”颂英模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百位共产党人百篇小传”朗诵会红河专场演出;11月17日,庆祝建州60周年暨第二届红河文化艺术节迎宾晚会《深情红河》演出;11月18日,参加州庆庆祝大会文艺演出《奔腾红河》。

  4.舞剧《诺玛阿美》的新进展。按照国家艺术基金工作要求,在2018年12月前《诺玛阿美》将在省内外开展巡演40场。根据我团工作实际,在2017年2月-5月期间,我团安排了《诺玛阿美》国家艺术基金省内外巡演,在云南蒙自和昆明上演14场后,辗转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安徽、江西、上海、四川、重庆等9个省市,为期48天,完成省外演出18场,共计32场,观众人次达3万余人,得到了CCTV3舞蹈世界、文汇报、新民晚报、上海外语频道(ICS)、云南卫视、 iweekly周末画报、澎湃新闻等数十家各地主流平面媒体、视频媒体和新媒体竞相报道,进一步扩大了红河哈尼文化的影响力。10月,《诺玛阿美》从国内65部剧目中脱颖而出,入选上海国际艺术节前十佳剧目,获得国家文化部外联局资助项目获奖证书,鼓励优秀剧目走出国门。

  5.音乐剧《爱如星火》完成创排并上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强文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宣传部《印发<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宣通〔2016〕65号)要求,我团创作了以彝族阿细人传统历史文化为创作根基,以解放战争中云南弥勒西山根据地的创建和起义的历史事件为背景的音乐剧《爱如星火》。自2016年10月开始创作到10月15日-16日《爱如星火》在红河大剧院成功首演,收获了来自各行各业人士和观众的好评,州委书记姚国华,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州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盛高举先后观看了该剧的联排和彩排,在对该剧的题材、形式和内容给予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文化部艺术司原副司长于平,中国剧协理事,著名戏剧评论家黎继德,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话剧研究所原所长刘彦君等来自全国文艺界、民俗界的专家在观看《爱如星火》后给予了点评和研讨,提出了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为该剧之后的修改打磨提供了智力保障。11月23日,《爱如星火》赴昆明参加云南省第十四届新剧目展演比赛,斩获新剧目大奖、剧作奖、舞台美术奖、灯光设计奖等四个奖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8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924,045.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24,045.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930190.58元,增加5.47%,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本年度无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347190.58元,增加8.13%,主要因为在职人员净增加2人,增加绩效工资,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392,612.33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4,513.25元,占总支出的73.66%;项目支出5,108,099.08元,占总支出的26.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人员支出比率为67%,公用支出比率为33%。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173234.97元,增加8.95%,,主要是:1、补发在职人员2016年奖励性绩效工资;2、增加绩效工资;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退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266025.88元,增加79.73%,,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开支3447972.28元,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开支1660126.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84,513.25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173234.97元,增加8.95%,主要是:1、补发在职人员2016年奖励性绩效工资;2、增加绩效工资;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0% ,人均基本支出为140770.3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08,099.08元。较上年增加2266025.88元,增加79.73%(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开支3447972.28元,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开支1660126.80元),主要因为本年度专项业务工作的开展较上年增多,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83,344.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4%。较上年增加4250816.46元,增加29.45%,主要是增加绩效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退休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7,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5%。全部用于绩效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365,04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保障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为:(1)2070107项艺术表演团体支出11305041.9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78562.9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8399.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37000.00元;(2)2070199项其他文化支出780000.00元,此项为项目支出,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3)2079999项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80000.00元,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8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3,65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5405.40元;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348245.5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7,4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全部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7,508.77元,完成预算的4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550.27元,完成预算的8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958.50元,完成预算的26.0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开支“三公”经费,因而决算数未超过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1944.71元,增长5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两年均无该项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7824.21元,增长8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20.50元,增长11.1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团新创一部音乐剧《爱如星火》,该剧从创作到演出,下乡采风、接待外请主创和主演、邀请专家指导等,用车及相关的公务接待较多,因此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550.27元,占75.55%;公务接待费支出40,958.50元,占24.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550.27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550.2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下乡采风、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国内接待费支出40,958.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正常公务接待、音乐剧外请主创、演员、专家及演出相关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资产总额2788.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9.08万元,固定资产1743.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1.70万元,无形资产124.7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5项,账面原值7.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收到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数为4550100.00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660126.80元;2017年项目支出数为5108099.0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数为1102127.72元。

  根据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我团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自我评价为优,主要是:1、开展的以“中国梦·红河情—文化进万家”为主题的基层惠民演出活动,分别在泸西、屏边、石屏、蒙自的乡镇、村寨进行,共计演出82场,丰富了基层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深受群众的喜爱,惠及群众约55140人,观众满意度达90%以上。2、自2010年我团由个旧市搬迁蒙自市直至2017年4月,一直租用民房作为办公业务用房,极大限制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州委、州政府的关心下,在州文体广电局的指导帮助下,积极投入办公业务用房的建设、装修工作,2017年5月10日正式搬迁入驻新办公楼,结束了长达7年的租房漂泊状态,让各项工作的开展渐入正轨中。2017年6月开始创作的音乐剧《爱如星火》,经过5个多月的创作、排练、首演、修改,在参加云南省第十四届新剧目展演比赛中斩获新剧目大奖、剧作奖、舞台美术奖、灯光设计奖等四个奖项。3、2017年,由我团担纲策划和创排的庆祝建州60周年暨第二届红河文化艺术节迎宾晚会《深情红河》经过历时半年的创作、修改和排练,于11月17晚作为迎接州庆的首场文艺演出在红河大剧院隆重上演。整台晚会异彩纷呈,气氛热烈,迎接八方宾客共享红河文化发展的丰硕成果,为我州60岁生日增添华章。 

  2017年,我团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严格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使专项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各项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均能确保在规定的范围内运作,切实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2017年7月18日

附件: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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