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142-41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是隶属于州教育局的州属学校,主要从事中等职业教育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两学一做”久久为功,树新风,立正气
(1)“两学一做”成常态,政治工作扎实有效
(2)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建明显提升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加强,风清气正
2、“立德树人”持续发力,育新人,强技能
(1)持续推进教学改革,构建学生成才良好环境
(2)持续优化育人生态,构建潜移默化优质环境
(3)持续建设安全屏障,构建和谐放心平安环境
3、“合作转型”基调不变,展新貌,促跨越
(1)学校、企业、行业携手,构建多方利益共同体
(2)教师、学生、团队同育,构建共同成长新业态
(3)规模、质量、效益协调,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3,690,718.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21,583.90元,占总收入的99.5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9,135.00元,占总收入的0.50%。
与2016年收入60,258,426.65元相比,增加13,432,292.25元,增长22.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18,334.15元,比2017年增加13,403,249.75元,增长22.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体育事业公益项目增加;其他收入340,092.50元,比2017年增加29,042.50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初中学生增多,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5,273,202.58元。其中:基本支出48,110,760.90元,占总支出的63.91%;项目支出27,162,441.68元,占总支出的36.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2016年支出59,431,104.45元相比,增加15,842,098.13元,增长26.66%,其中:基本支出比2016年42,282,036.15元增加5,828,724.75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人员刚性支出增加及日常办公经费维护等增加;项目支出比2016年17,149,068.30元增加10,013,373.38元,增长58.39%,主要原因是学生助学金及体育教育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110,760.90元。与2016年基本支出42,282,036.15元相比,增加5,828,724.75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人员刚性支出增加及日常办公经费维护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62,441.68元。与2016年项目支出17,149,068.30元相比,增加10,013,373.38元,增长58.39%。主要原因是学生助学金及体育教育项目支出增加。具体包括:1、发放国家助学金6,250,483.68元;2、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工作经费10,878,000元;3、用于教育质量提升及发展专项资金9,250,000元;4、中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骨干教师奖金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金57,000元;5、民族团结及妇联工作经费45,000元;6、死亡抚恤费151,958元;7、用于体育设施建设彩票公益金支出5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74,067.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1%。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89,011.95元相比,增加15,385,055.63元,增长26.08%,主要原因是人员刚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民族团结及妇联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4,982,75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7%。主要用于(1)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经费49,425,271.70元;(2)发放国家助学金6,250,483.68元;(3)用于教育质量提升及发展专项资金9,250,000元;(4)中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骨干教师奖金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金57,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43,36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主要用于(1)离退休工资支出1,848,070.20元;(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43,337元;(3)死亡抚恤支出151,95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02,9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教职工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4,350.65元,完成预算的10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9,714.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5,971.65元,完成预算的80.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8,665.00元,完成预算的102.9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350.65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云南省地方公派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法出国留学项目人员录取名单的通知》(云教外[2017]194号)文件精神,我校外派一名教师到德国培训,此次学习未列入年初预算中,当年实际发生,但在可控范围内。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8,882.73元,下降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9,714.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554.73元,下降1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042元,下降9.4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工作要求,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9,714.00元,占7.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971.65元,占38.86%;公务接待费支出268,665.00元,占53.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9,714.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主要是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云南省地方公派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法出国留学项目人员录取名单的通知》(云教外[2017]194号)文件精神,我校外派一名教师到德国留学3个月,学习现代教育技术专业。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971.6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5,971.6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学校招生及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8,66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8,6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学校在外招生及对外单位企业合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我校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333,024,997.19元,其中,流动资产258,723,771.24元,固定资产74,289,445.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7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7,132,320.5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50,513,652.76元,固定资产增加6,618,667.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不变,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处置车辆XX辆,账面原值XX元;报废报损资产XX项,账面原值XX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XX元;出租房屋5070.73平方米,账面原值5,692,583.1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5,43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12批次,合计支出金额961,033元,其中:货物采购883,517元、工程采购0元、服务采购77,516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100%。在自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编制决算报表时作为调整预算数填列,而我校教育专项资金(如: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资金等)主要来源于上级资金,造成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预决算差异较大。
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积极与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列入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殊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特殊教育教学、营养餐、寄宿生补助、文体活动、实验实习、水电、邮电、交通差旅、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