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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zfhcxjsj/2025-0005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49号),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州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州城乡建设、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抗震恢复重建、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风景名胜等进行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理念创新,城市建设打开新局面。(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绩。(2)新型城市建设迈出新步伐。(3)绿色城市建设呈现新起色。(4)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获得新提升。2.抓风险防控,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3.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1)建筑业企业规模和实力不断增强。(2)是建筑业产值保持较快增速。(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不断加强。4.抓统筹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纵深开展。5.抓组织实施,村镇建设持续发力。6.抓整改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圆满完成。(1)扎实抓好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2)扎实抓好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3)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7.抓融合发展,人民防空建设长足发展。8.抓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9.抓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切实强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防业务科、人防工程科、人防组织指挥科);2、事业单位8个(州风景园林管理处、州抗震办、州村镇处、州安监站、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州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州招标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州住建局3辆,州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辆;州抗震办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7年度收入合计35,735,147.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70,617.17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4,530.00元,占总收入的0.18%。与2016年收入18,105,014.3元对比,增加了17,630,132.87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623,359.7元,公用经费拨款增加75,300.00元,项目支出拨款增加14,866,943.17元,其他收入增加64,53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7年度支出合计41,143,602.15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1,389.25元,占总支出的30.24%;项目支出28,702,212.90元,占总支出的69.76%。与2016年支出14,648,203.13元对比增加26,495,399.02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63,269.98元,项目支出增加23,867,599.04元,其他支出增加64,53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41,389.25元。与2016年支出9,878,119.27元对比增加2,563,269.98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505,616.7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57,653.2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02,212.90元。与2016年项目支出4,770,083.86元对比增加23,932,129.04元,主要是2017年支出增加2016年示范村统贷项目2017年年度贴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州级配套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支出7,700.00元,2、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经费支出1,279.29元,3、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支出252,294.6元,4、边境一线“村村亮”工程支出100,000.00元,5、州级投资城乡社区建设项目预算支出2,618,685.42元,6、2017年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补助经费支出27,517.00元,7、2016年示范村统贷项目2017年度贴息3,306,469.17元,8、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工作经费支出152,342.00元,9、领导干部住房信息查核系统建设经费支出1,380,000.00元,10、红河州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计划(2016-2020)建设项目前期经费支出500,000.00元,11、红河州人防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经费支出300,000.00元,12、《中国绿色画报红河特刊》出刊费236,000.00元,13、2016年城乡规划和特色乡镇级传统村落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0元,14、魏佛应死亡抚恤金151,652.00元,15、农村危房改造818,393.5元,16、2016年州级投资城乡社区建设项目预算支出500,000.00元,17、人防业务经费支出70,000.00元,18、州住建局业务经费支出754,000.00元,19、2016年省级人防经费支出500,000.00元,20、2017年健康修养费及护理费1,800.00元,21、2017年住建局工作经费支出146,468.02元,22、2017年州住建局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一水两污”项目前期费支出213,071.9元,23、保障性安居工程州级配套资金支出16,500,000.00元,2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普查资金支出64,5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79,072.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8,203.13对比,增加了26,430,869.02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63,269.98元,项目支出增加23,867,599.0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5,05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404,051.75元;生活补助9,900.00元;人防办偿还办公楼建设工程款、办公、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411,099.5元;

  2.国防(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人防办偿还办公楼建设工程款;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65,49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9,954.4元、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示范村统贷项目2017年度贴息等支出3,350,436.17元;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疗休费等支出335,100.00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16,995,92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9,233,827.3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交通费等公用支出4,204,972.8元;奖励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86.25元;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551,135.4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8,092,60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4%。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交通费、保障性安居工程州级配套资金支出等17,318,393.5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74,215.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4,496.83元,完成预算的3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3,368.00元,完成预算的106.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3,703.93元,完成预算的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24.90元,完成预算的9.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及公务用车改革,运行维护费的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84,496.83元比2016年411,840.22元减少227,343.39元,下降5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3,368.00元,比2016年决算46,475.00元增加6,893.00元,增长14.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3,703.93元,比2016年决算340,103.22元减少226,399.29元,6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424.90元,比2016年决算25,262.00元减少7,837.1元,下降31.0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及公务用车改革,运行维护费的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3,368.00元,占28.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703.93元,占61.6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24.90元,占9.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3,368.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703.9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703.93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通信应急车辆、人防特种专业车辆及业务部门工作开展产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3,703.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通信应急车辆、人防特种专业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24.9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7,424.9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17,424.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部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5,758.22元,与2016年975,684.15元对比,增加290,074.07元,主要原因是全州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作量加大,差旅费增加、平台租车费增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58,462,890.29元,其中,流动资产4,239,136.14元,固定资产20,877,881.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330,269.92元,无形资产15,60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19,894.8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138,723.37元,固定资产减少1,178,051.5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3,120.0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590,819.00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49,97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25.7平方米,账面原值271,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000.00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采购预算3,002,669.78元。其中:货物1,555,093.00元,工程594,177.00元,服务853,399.78元。实际采购2,966,824.6元。其中:货物1,527,663.00元,工程592,741.4元,服务846,420.2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1、项目预算情况  2017年度批复红河州住建局项目支出预算为住建项目前期费200万元、住建局工作经费1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红河州住建局紧紧围绕2017年的重点工作(1.坚持不懈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2.全力以赴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3.下大力气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4.花大功夫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5.持之以恒培育壮大建筑产业)合理安排使用项目经费。2017年度项目前期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19,970.00元;2.印刷费4,601.9元;3.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费100,000.00元;4.交通费19,800.00元;5.栏目宣传费50,000.00元。住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33,928.6元;2.差旅费58,586.63元;3.劳务费36,600.00元;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41.79元;5.交通费1,400.00元;6.其他5,026.00元。

  3、绩效信息 通过抓好“整治两违、治乱、治脏、治污、增绿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全州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创新投融资体制,大力实施一批整体城镇化项目建设,从满足市民的需求出发,建设一批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道路交通、供排水、绿化、路灯、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力推进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建设,按照“底数要清、政策要明、措施要实、成效要好”的要求,抓实加固改造“一户一方案”、农危改“一户一档”农户台账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加固改造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开工和进度等各项工作,坚决打赢C、D级危房改造建设攻坚战,确保到2018年4月底,2017年拆除重建和兜底帮建任务全面竣工,12月底前,2018年计划脱贫摘帽县和脱贫出列乡、村的计划任务全部竣工;全力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通过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政府组织团购存量商品房安置、异地建设安置、就地安置等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和改扩翻建推进棚改工作。狠抓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进一步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建立健全预分配和轮候机制,积极公开相关信息,使保障对象尽快分配入住。抓好《红河州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红河州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快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力争完成综合房地产投资435亿元以上,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65亿元以上,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395万平方米以上。巩固建筑业良好发展态势,加大建筑业改革力度,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集中力量培育壮大一批建筑业龙头企业,推动建筑业专业扩展和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建筑业增加值,确保建筑产业在拉动GDP增长、增加税收和从业人员等方面作出支撑性贡献。紧紧抓住红河州被列入全省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区域的契机,启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绿色建材、绿色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及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全年争取完成本地建筑业企业产值 338亿元,同比增长10%,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04.6亿元,同比增长10%,占全州GDP12%。

  预算绩效自评: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结余,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为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附件: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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