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059-4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红河州实际,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组织拟订红河州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路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航道管理养护。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
承担全州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协助省做好州域公路、桥梁、港口、码头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水路的建设、维护和项目管理。
负责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负责交通运输科技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作为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州第八次党代会、州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抓住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改革创新,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州委“13611”的工作思路,不忘初心,全面落实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实施“县县通高速、南北通航空、州府通高铁”目标,努力构建“二纵三横一边六联”的高速公路网,加快推进“通县公路高速化、乡村道路标准化、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服务信息化”进程,把交通运输作为经济发展的先行官,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助推红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
1.全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实现县县通高速目标
按照全省加快高速公路建设会议、全州加快高速公路建设会议的精神,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统筹协调与动态管理、任务落实与督查考核“三个结合”起来,加大督促和协调工作力度,围绕公路年度建设目标全面倒排工期,建立完善监管体系,使建设项目资金、质量、工期、安全监管到位,并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优化施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细化落实,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用项目有效拉动投资,全力以赴加快推进蒙文砚、泸西至弥勒、新安所至鸡街段、元江至蔓耗红河段、弥勒至玉溪、石林至泸西、召夸至泸西、元阳至绿春、蔓耗至金平、建水(个旧)至元阳、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建设,建成蒙自至文山至砚山(红河段)、泸西至弥勒(一期)、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建成高速公路138公路,使全州高速公路里程达695公里。在年内开工建设勐醒至江城至绿春(李仙江至绿春段)高速公路。
2.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实现建制村通畅率100%目标
按照“省级负责统筹、州级负责督促和扶持、县级负责抓落实”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方针,加大日常质量、安全、进度的督查力度,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完成建制村通畅项目1376.8公里及库外建制村项目615公里,全州所有建制村项目年内全面建设完成,如期实现全州建制村硬化率达到100%的目标,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将我州农危改示范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新村、直过民族贫困村及人口较少民族贫困村公路建设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着力改善广大农村的公路交通面貌,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3.全力推进养护管理水平提升,加快推动养护管理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养建并重、创新机制、协调发展、路畅人和、共享成果”的思路,以构建现代养护管理体系为引领,以专业化、绿色化养护和人本化、规范化、智能化服务为重点,围绕“改革攻坚、养护转型、管理升级、服务提质”四个方面精准发力,着力推进养护管理发展,着力提升普通公路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夯实普通公路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加大实施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精准化管养,深挖潜力,积极推广公路养护节能环保技术,提高机械化养护、科学化养护水平,争取中央和省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支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逐步解决通客运班线的乡镇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应急保障中心建设的试点工作,为开展好养护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提供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同时,“坚持生态保护与项目建设协调发展”理念,根据“政府组织、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以“一改四治一拆”行动为抓手,精准实施农村道路通畅工程和“两站一区一线”(客运站、收费站、服务区、高等级公路及沿线)治理暨服务提升工程,努力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抓提升、五年建长效,为红河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红河·美好家园”作出积极的贡献。水运方面,进一步抓好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运输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结合国家对水运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补助政策,积极推进马堵山、土卡河、戈兰滩三个库区航运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项目库;积极打造国际水运通道,重点推进中越红河界河航运综合开发项目,为打造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水运通道,形成与公路、铁路协调发展,港口、码头、航道及支持保障系统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可持续发展的西南水运出海通道奠定基础。
4.全力推进城乡运输协调发展,加快交通服务一体化水平
认真做好运输量增速工作,结合州情科学发展客、货运运力,鼓励发展和改进新型的运输方式,调整客、货运运力结构,提高整体效率,推动公路运输周转量的平稳增长。认真贯彻落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统筹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根据农村公路通达情况及时拓展农村客运车辆运行范围,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提高建制村客运车辆的通达率,加快实现 “通硬化路、通班线车、通邮”的目标;引导城市公交企业使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系统工程实施,按照“成熟一个接入一个”的原则,到2020年实现全州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加强对各县市出租汽车发展的指导,落实县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夯实出租汽车改革工作基础,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统筹协调城乡运输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加快农村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好蒙自、建水、弥勒、泸西、开远、石屏、屏边客运站建设的指导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农村客运成品油消耗价格补助,提升农村客运发展的内生动力,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5.全力推进依法治交及行业监管建设,加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继续加强法治教育与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加强内部执法行为自查和监管力度,完善监督检查,加大对路政人员执法行为、文明执法进行监管,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深入开展好普法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路政、运政、海事和质监行政处罚量化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上努力开创新局面。重视和掌握行业发展动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着力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放在所有工作的首要位置,继续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强化以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包车为重点的行业日常安全监管。开展好“平安创建”活动工作,大力开展平安公路、平安港站、平安车船、平安渡口、平安工地5个创建活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监督模式,采取“监督组+专家+第三方检测”的模式,狠抓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创新监督方式,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继续深入做好行业内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和综治维稳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6.全力推进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从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继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规章,继续深化正风肃纪,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密切与群众联系,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和整肃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决不让不正之风抬头和蔓延,持之以恒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对招投标、竞争性谈判都依法依规操作好,也不因程序多、要求高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对反腐败工作实行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坚决杜绝“工程建起来、干部垮下去”的现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该单位因编制人数少,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故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17年度收入合计59,832,879.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16,682.20元,占总收入的99.81%;其他收入116,197.74元,占总收入的0.19%。
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合计69,089,807.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531,518.46元,占总收入的99.19%;其他收入558,289.27元,占总收入的0.81%。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均有所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中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减少,在职人员工资结构调整,退休人员从2017年2月起纳入养老保险机构核算;本年其他收入无上级部门拨款,利息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17年度支出合计59,098,793.17元。其中:基本支出6,344,037.94元,占总支出的10.73%;项目支出52,754,755.23元,占总支出的89.27%。
2016年度支出合计69,262,092.58元。其中:基本支出5,525,097.74元,占总支出的7.98%;项目支出63,736,994.84元,占总支出的92.02%。
与上年对比支出总额减少,其中:基本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启动,退休人员从2017年2月起纳入养老保险中心核算,州级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减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及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44,037.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18,940.2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启动,退休人员从2017年2月起纳入养老保险中心核算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及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754,755.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982,239.61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无上级拨款收入,新增在职人员死亡抚恤费,农村公路造价审定专项补助、治超工作经费等州级项目预算安排减少。项目支出具体用于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补助、农村水毁资金等交通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82,595.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0%。与上年对比减少9,578,255.81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启动,退休人员从2017年2月起纳入养老保险中心核算,州级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9,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州造价管理中心在职人员综合考评奖和奖励性绩效;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9,05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人员1月工资(从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机构核算)、在职人员死亡抚恤金、局机关和州造价管理中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3.交通运输(类)支出56,903,79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7%。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州造价管理中心在职人员工资、职工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补助、农村公路造价审定补助、农村水毁资金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370,2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和州造价管理中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300.00元,支出决算为60,811.55元,完成预算的47.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116.55元,完成预算的7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95.00元,完成预算的11.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厉行节约政策。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1,890.63元,下降4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6,475.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10.63元,下降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695.00元,去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减少,因“十三五”期间,新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增多,产生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116.55元,占88.99%;公务接待费支出6,695.00元,占11.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116.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116.5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州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运输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9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县交通运输局到州局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482.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45,698.20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改革,本年新增公务用车补贴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培训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资产总额8,995,788.31元,其中,流动资产878,407.77元,固定资产6,200,221.33元,无形资产1,917,159.2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8,007.9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8,048.23元,固定资产减少1,321,650.00元,无形资产增加241,690.29元。因公务用车改革,移交车辆四辆,账面原值合计1,660,07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194.3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86.69万元。包括:根据2017年政府采购目录要求,办理的电脑、密集架等办公设备购置货物类采购金额51.22万元,移动OA系统、电子沙盘等服务类采购金额135.47万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信息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部门单位 |
年度预算数 (万元)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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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部高速公路前期费 |
州南部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
600 |
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加快我州北部、南部、沿边高速公路建设,缩短与滇中城市经济圈的时空距离,加快人流、物流、资金流的流动效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南北发展差距,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南部高速公路项目已纳入省级规划建设。 |
建成南部高速公路409.8公里,全面建成“二纵三横一边六联”高速公路路网,形成内联外接、大进大出的高速公路网络运输新格局,高速公路密度达4.15公里/百平方公里。 项目自评为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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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 |
全州十三市县交通运输局 |
1636 |
农村公路是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公路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当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落实养护管理责任,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保障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四个交通”发展要求,以构建现代养护管理体系为引领,以专业化、市场化、绿色养护和人本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服务为重点,着力改革攻坚、推进养护转型、强化管理升级、促进服务质量,努力构建更加畅通、安全、智慧、绿色的公路交通网络。 项目自评为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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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
金平县、绿春县、元阳县交通运输局 |
346 |
农村公路是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公路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公路建设应遵循“质量、管护、节地”的原则。 |
完成预算下达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施工检查,项目完工验收等工作。 项目自评为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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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路水路专项补助 |
州交通运输局及部分下属单位 |
368 |
完成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十三五”县县通高速,通县公路高速化;乡村公路标准化,建、管、养、运、安一体化;城市公交立体化,城乡客运一体化;水路产业化;管理与服务信息化等目标进行专项保障。 |
践行“交通先行”战略,落实“十三五”规划编制;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通运输局服务提质增效,缴库推进公路养护和安保工程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 项目自评为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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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五大发展理念”,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中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二纵三横一边六联”,二纵(石林—弥勒—开远—蒙自—河口、通海—建水—元阳),三横(华宁—弥勒—泸西—召夸、红龙厂—石屏—建水—个旧—蒙自—文山、元江—红河—元阳—蔓耗—清水河),一边(江城—绿春—元阳—蔓耗—河口),六联(蔓耗—金平、个旧—尼格、羊街—鸡街、蒙自—屏边、锁龙寺—中和营、石林—泸西)。
“四个交通”,是交通运输部综合分析形势任务,立足于交通运输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更好地实现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服务好“两个百年目标”,由部党组研究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即全面深化改革,集中力量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