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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sthjj/2024-0007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职能是例行监测、污染源监测、其他监测、即应急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现状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环境科研和负责全州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红河州环保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指导下,红河州环境监测站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发〔2017〕17号)、《关于做好2017年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999号)、(总站水字〔2016〕261号)、(环办监测[2017]76号)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全州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抓住机遇,认真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为红河州境内水和大气综合整治、总量减排、环境监管、全国土壤例行监测及全国土壤详查等重要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

  1、全站职工齐心协力认真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1)、组织完成全州内红河、南盘江两大水系33个河流监测断面,州级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点位(五里冲水库)的每月一次监测工作。

  (2)、组织完成13个市县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19个点位每季度一次的例行监测,开远、个旧监测项目为优选33项,其余11市县为61项。

  (3)、按照省厅要求,部分完成州府所在地——蒙自市水源地(五里冲水库)105项指标的监测。

  (4)、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监测函〔2017〕999号)要求,2017年完成全省112个土壤环境监测点土壤样品的24项有机物及4项理化性质指标监测分析工作。

  (5)、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76号)要求,从10月至12月开始对全州内共计7个国控点位与第三方公司进行比对采样、分析工作,分析项目为24项。

  (6)、完成蒙自市降水的监测。截至12月20日止共获降水有效监测数据154个。

  (7)、上半年按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环发〔2017〕17号)下发的2017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 2017年完成对辖区内的138家国控企业(废水不外排或停厂企业除外)进行半年一次的监测,并按国家、省的要求按时按质录入上报数据。2017年完成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并出具报告363份。

  (8)、与省站同步比对5家,其中废气比对3家,废水比对2家。与4个三级站开展飞行检查与同步比对工作10家,其中废气比对6家,废水比对4家。

  (9)、按照州环保局的要求,对红河州的14家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氨氮、化学需氧量;2017年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对全州17家重点污染源进行两次全分析监测。

  (10)、配合局有关科室及相关市县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突发事故应急监测和排污许可证年检监测。完成了建水红田煤矿、石屏普古模煤矿、弥勒磷电公司等50余家企业的委托监测,并编制了监测分报告提交业务室。完成监测数据的审核及监测报告的编写。1月份至6月份完成监测报告363份。

  (11)、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政发〔2017〕8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022号)文件精神,由红河州环境保护局自然科牵头,红河州环境监测站提供技术支持,会同全州13市县环境保护局自然科、监测站、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以及州国土、州农业、州水利相关技术人员对红河州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经核实,红河州共计确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296家、对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10个、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17块;上述企业(园区、区域)均已在高分遥感影像上确定空间位置。共计划定详查单元907个,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7760个。

  (12)、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999号)要求,2017年完成全州41个土壤环境监测点的采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全国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结果的通报》(环办监测函〔2017〕1548号)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开展11家单位(园区)土壤环境质量补充监测工作的函》的要求,2017年11月完成了土壤环境质量补充监测4个点位的采样工作。红河州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将于2017年12月中旬开始对红河州1844个点位的样品采集工作。

  2、及时完成监测结果的统计及上报

  按照国家、省、州要求,及时完成了监测数据的统计及上报工作:按时完成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九湖办”要求的石屏异龙湖入湖、出湖及全湖监测断面的月报;按时完成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的环境监测月报工作;完成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数据每月一次的上报;每月为污防科提供饮用水源地信息公开材料。

  我站按“每年一小编、五年一大编”的原则,协助完成了2016年的环境统计工作。完成了省站下发的各种工作任务。

  3、狠抓质量管理,提升监测能力水平

  为适应我州经济快速发展,不断提高我站的业务水平,除利用全站职工大会对监测分析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外,2017年安排了70余人次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的各种学习培训,学习内容包括:土壤环境监测技术、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等。通过以上学习、培训,提高了我站的业务水平。

  4、积极开展环境科研与科学调查

  配合昆明理工大学完成了“蒙自地区大气污染物源解析暨污染控制对策研究”科研项目的三次监测工作。完成2017年大气环境预警预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即:红河州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 10 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856,789.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1,973.26元,占总收入的89.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24,816.00元,占总收入的10.33%。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816,190.09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经州环保局请示(红环发[2017]109号),6月底州财政局领导同意并批复意见,州环保局下属的另外6家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7月开始由原来核算的州环境监测站转入州环保局核算,故导致本单位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394,846.92元。其中:基本支出6,544,645.26元,占总支出的45.47%;项目支出7,850,201.66元,占总支出的54.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88,149.71元,增长率为6.58%。主要原因分析:单位紧紧围绕2017年环保工作重点,紧密配合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在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与技术监督做了大量的工作,购置了各相关的专业设备,增加了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加快了项目支出进度,业务工作量及项目增加了,人员的差旅费等支出大大增加,导致今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44,645.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06,084.09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经州环保局请示(红环发[2017]109号),6月底州财政局领导同意并批复意见,州环保局下属的另外6家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7月开始由原来核算的州环境监测站转入州环保局核算,故导致本单位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50,201.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94,233.80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紧紧围绕2017年环保工作重点,紧密配合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在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与技术监督做了大量的工作,购置了各相关的专业设备,增加了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加快了项目支出进度,业务工作量及项目增加了,人员的差旅费等支出大大增加,导致今年支出比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①蒙自地区大气污染源解析及研究工作经费,本年支出2,0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红河州蒙自市及周边个旧市和开远市空气质量自2015年10月以来连续出现污染超标现象,此区域大气污染研究相对薄弱,尚未清楚此区域大气污染机理及污染来源。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臭氧和PM2.5的监测要求及收紧其他常规污染物环境质量标准的背景下,全面掌握红河州区域大气污染现状,识别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恶臭、二氧化氮及一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源,对红河州进行科学、合理、有效评价环境空气质量及进行空气污染的综合防治。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能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测系统,开展污染预测预警工作,有效制定综合防治对策建议;另一方面也培养了本地环保部门的技术人才从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②监测工作经费,本年支出79,178.6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扶贫下乡人员补助等支出。

  2、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①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3、2111101款---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①2016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本年支出2,667,264.66元;②国控河口红河干流水质自动监测网站运行经费(含补助下级)50,000元;③国控蒙自城区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经费(含补助下级)150,000元;④2017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南盘江、沘江、牛栏江监测断面,空气自动站运行,酸雨监测,噪声监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护)费,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监测站以污染源监测为重点,以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为基础,紧密配合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在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与技术监督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05,139.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2%。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04,022.96元,主要原因分析: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业务工作量都比上年明显增加,相关的项目支出也相应增加。州环境监测站因监测能力认证及能力提升,购买了较多专用设备并支付的上年未支付完成的专用设备购置款。2017年按人事、财政部门的文件精神,对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做了相应的调整。以上几项就是导致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8,48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2017年1月人员工资、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435,03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护)费,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1,6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3万元),支出决算为446,069.11元,完成预算的4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6,879.11元,完成预算的6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190.00元,完成预算的17.8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成效显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3,679.67元,增长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790.67元,增长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1.00元,下降0.2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今年我单位加快了项目支出进度,业务工作量及项目增加了,人员的差旅费支出大大增加,导致今年“三公”经费比去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6,879.11元,占91.21%;公务接待费支出39,190.00元,占8.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6,879.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6,879.1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2017年环保工作重点,紧密配合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与技术监督。以污染源监测为重点,以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为基础,紧密配合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1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1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文山州环境监测站来蒙委托监测人员;接待金平县环境监测站、开远市环境科研监测所学习和送样、送检人员;接待昆明理工大学、个旧市环保局、开远市环保局大气污染源解析污染控制相关工作人员;接待国家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相关人员;邀请省级专家来蒙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项目评标;接待文山州环境保护监测站到蒙协商委托监测事项人员等事项,全年共计接待70批次、55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部门资产总额29,514,885.87元,其中,流动资产5,578,204.72元,固定资产23,936,681.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9,591.0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36,247.03元,固定资产增加756,65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6,1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0,710.00元。货物类3,648,260.0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72,45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1、国控蒙自城区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经费(2111101 环境监测与信息),2017年支出150,000.00元。对蒙自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以实时掌握蒙自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有效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数据,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完成蒙自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发布,并进行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完成SO2、NO2、PM10、O3、CO、PM2.5六项指标全年24小时连续监测。社会公众满意度为优。

  2、国控河口红河干流水质自动监测网络运行费(2111101 环境监测与信息),2017年支出50,000.00元。对河口红河干流、南溪河出国境断面水质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对水质进行月报,随时掌握出境水质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为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提供有效支撑,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实时发布水环境质量。社会公众满意度为优。

  3、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21102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017年支出100,000.00元。做好应急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应急监测演练。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传感器定期更新,应急监测人员的定期培训。增强应急监测反应能力。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社会公众满意度为优。

  4、重点项目环境评价经费(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21102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红财建(2016)92号。2017年上半年支出873,115.14元。为州环保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行政审批提供技术支撑依据,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技术评估意见,促进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出具评估意见300份,推动300个项目的建设。社会公众满意度为优。

  5、蒙自地区大气污染源解析及污染控制研究经费,红财预指(2016)602号,(21102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红河州蒙自市及周边个旧市和开远市空气质量自2015年10月以来连续出现污染超标现象,此区域大气污染研究相对薄弱,尚未清楚此区域大气污染机理及污染来源。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臭氧和PM2.5的监测要求及收紧其他常规污染物环境质量标准的背景下,全面掌握红河州区域大气污染现状,识别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恶臭、二氧化氮及一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源,对红河州进行科学、合理、有效评价环境空气质量及进行空气污染的综合防治。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能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测系统,开展污染预测预警工作,有效制定综合防治对策建议;另一方面也培养了本地环保部门的技术人才从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合同规定项目开展期间为:2017年2月--2018年3月30日,项目经费应分三次支付给乙方, 2017年7月14日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按照蒙自地区大气污染物源解析暨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合同要求,向昆明理工大学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壹佰玖拾柒万伍仟元人民币整(197.5万元)。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站务会研究,报局领导批准后,决定8月底前再补充支付项目经费贰万伍仟元人民币整(2.5万元),两次支付完成后项目经费支付金额达到贰佰万元人民币整(200万元)。项目还未结束,项目资金还未全部付清。

  6、2016年云南省环境质量监测及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保障经费,红财建(2016)36号,(2111101 环境监测与信息)。用于2016年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南盘江、沘江、牛栏江监测断面,空气自动站运行,酸雨监测,噪声监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2017年支出2,667,264.66元,其中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固定资产维修(护)费等支出1,414,270.66元,办公设备购置费95,439.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157,555.00元。比如购纯水超纯水一体机(2台)188,000.00元,购便携式水质多参数测定仪(4台)158,000.00元,购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458,000.00元,购空气智能综合采样器290,000.00元,购全自动降水采样器40,755.00元,购标准物质19,025.00元,购办公软件(11套)及电脑33,480.00元,付计量器具检校费18,120.00元等。社会公众满意度为优。

  7、2017年环境质量监测及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保障经费,(2111101 环境监测与信息)。用于2017年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南盘江、沘江、牛栏江监测断面,空气自动站运行,酸雨监测,噪声监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2017年支出1,0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固定资产维修(护)费等支出988,051.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1,949.00元。比如实验室改造费127,870.00元;购实验室用氩气20,850.00元。社会公众满意度为优。

  8、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配套设施升级建设项目经费(实有账户项目资金),水质自动监测网云南红河河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于2007年,已正常运行了10年,站房及相关运行设施已老化,近年来频频出现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自动监测。为了自动监测正常进行,不影响红河河口国家地表水质自动监测,需要进行站房改造。2017年支出753,059.98元,其中转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河口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配套设施改造经费给河口县环保局620,000.00元;转拨河口县环保局国家水质自动站站房及配套设施改造经费133,059.98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7年经州环保局请示(红环发[2017]109号),6月底州财政局领导同意并批复意见,州环保局下属的另外6家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由原来核算的州环境监测站转入州环保局核算,2017年6月底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项目经费结余629,414.87元也调整转入州环保局,本单位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做支出处理。

  2、根据红财资复[2017]88号文件,今年无偿调拨固定资产2,894,434.00元到州环保局,报废车辆一台196,100.00元,无偿划拨固定资产87,600.00元到金平县环境监测站,捐赠康辉社区固定资产22,000.00元。根据红财资函[2017]82号文件,接受州环保局无偿调拨固定资产608,057.00元。根据云环规财[2017]29号文件,接受省环保厅配发专用设备1,903,145.00元。

  3、根据州财政局、州人社局的通知要求,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从2017年2月开始由州养老基金中心发放,州级财政统发工资只有1月份的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11-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是指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103-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1103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111-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2111101-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111199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3.221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5.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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