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swj/2024-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商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2)研究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3)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4)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参与拟定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工作。
(5)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协助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初审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口岸规划、建设等工作。
(7)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红河州商务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商务厅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对红河提出的“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要求,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和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战略机遇,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持续深化商务领域各项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统筹推动内外贸易发展,商务发展总体较好。
2017年1月-11月,全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2.2亿元,同比增长12.4%,预计能够按计划完成全年411亿元的目标任务。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34.7亿美元,同比增长107.9%,其中出口16.6亿美元,同比增长106.5%;进口18.1亿美元,同比增长109.2%,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22.17亿美元)。边民互市贸易总额7.8亿美元,同比增长77%。全州口岸进出口总额21.5亿美元,同比增长32%;进出口货物587.5万吨,同比增长108%;出入境人员461.2万人次,同比增长16%;出入境交通工具34.2万辆(列)次,同比增长50%。全年预计口岸进出口总额23亿美元,同比增长25%;进出口货物600万吨,同比增长94%;出入境人员480万人次,同比增长15%;出入境交通工具38万辆(列)次,同比增长58%。
1.狠抓落实,确保内贸流通平稳较快发展。一是与州统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协调州财政局及时下达2017年稳增长促进社会消费增长资金341.6万元。二是完成了“十三五”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建立至2020年重点项目库,红河综保区保税物流、东盟红河义乌商品交易博览城、河口北山国际物流园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三是坚持每2月召开一次内贸工作运行分析会,合力探讨支撑GDP核算的批零住餐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指标支撑点对策,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调整优化限上企业。2017年新增限上企业53家,新纳大个体17户,组织75家拟纳规企业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充分利用建州60周年州庆活动,在过桥米线小镇集中打造红河美食产业集中展示区,强力推动红河餐饮美食产业发展。五是加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与州财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完成了2个农贸市场的验收,及时安排了2017年农贸市场的建设项目。
2.积极作为,大力推动对外贸易结构调整。一是深入调研解难题。多次组织调研组分赴各县市对全州外经贸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摸清外贸发展现状,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和方法措施。二是依据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坚持每月对各县市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至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强化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意识。三是抓外贸商品结构性调整,找增点、培亮点。在已建成的建水、蒙自两县市35万亩农产品出口示范区的基础上,引导企业扩大出口,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提供有力的平台支持。四是及时兑现外贸奖励资金,促进企业做强做大。依据省、州稳增长政策,申报2016年度外贸企业出口奖励资金266.02万元,已协调州财政局下达206.5万元。今年1月-9月联合州财政局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上报省级奖励资金591.6万元,目前已下达我州1月-6月奖励资金218.6万元。五是强力助推综保区、跨合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申请中央外贸发展专项资金3920.73万元,其中综保区外贸信息化平台资金2000万元已经到位。
3.突出重点,努力提升口岸建设及通关服务水平。一是在服务口岸大通关建设过程中,指导河口口岸先后推出预约通关、企业员工便民卡、涉外企业诚信通关等便利化举措;二是推出出入境车辆检查窗口前移、跨国旅行团分组验放、出入境自行车通道弹性验放等多种边检查验方式;三是在公路口岸相继设置了边境旅游、果蔬出口、双边互市贸易区等绿色服务通道;四是对经常往来于口岸的边贸人员、导游、出入境货车驾驶员每周加盖一对验讫章等方式促进大通关建设,提高人流物流通关效率。五是积极配合海关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配合河口海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州公安边防支队展开打击走私活动,使边境走私得到有效遏制。
4.规范管理,有效促进外资企业健康发展。一是积极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3月14日至22日会同州发改委、招商局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泸西、弥勒、开远等8市县对全州历年外商投资项目情况开展调研,研究制定了外资促进政策《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以商招商实施办法》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招商引资政策规定的通知》。2017年以来, 我州新增外商投资企业7户,投资总额1.6974亿美元,注册资本5892万美元,实际到位外资923.3万美元。二是进行跟踪服务。对外资签约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立项督查跟踪,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截至10月底,我州现有外资签约建设的项目5个,协议利用外资3.15亿美元。三是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围绕年初州委、州政府下达我局招商引资1亿元人民币的目标任务,积极参与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并组织人员赴重庆、成都、贵州等省市招商,拜访企业及行业协会16家,签约项目2个,具有投资意向企业3户,现已协调省外到位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5.着力引导,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引领作用。一是定方案,指方向。结合红河州实际,研究出台了《红河州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了《红河州“十三五”时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并与13县市签订红河州“十三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目标责任书。今年1月-10月,全州完成线上销售额7.82亿元。二是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通过云南省商务厅在全省实施“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我州积极向上争取资金1360万元,计划年内实现乡级服务站全覆盖。三是积极参与推进第二届农产品电子商务峰会。促成多家企业和协会与我州达成合作意向;组织200多家企业入驻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农村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升了我州产品知名度。四是积极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州、县两级人才培训有序推进。今年1月-10月各县市开展培训班98期,电商人才培训达到9616人次,为全州电子商务的快速健康发展夯实了人才基础。五是运用“互联网+”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强与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服务平台合作,为偏远闭塞的贫困村打开市场、构建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促成高原特色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6.精心策划,全力保障州内企业参加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和中越(老街)边境贸易交易会。一是协调组织州内企业参加2017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28家旅游或涉旅企业参展,现场销售额5.5万余元;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等21家企业参与展销活动,现场销售金额达69.4万元,意向性洽谈254家,洽谈金额达1786.6万元,签订协议10个,协议金额达261万元;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等23个项目与州内13个县市政府参与了集中签约,内资签约项目22个,协议总投资208.62亿元;外资签约项目1个,协议总投资600万美元。二是以“融入-合作共同发展”为主题的2017年第17届越中(老街)国际贸易交易会,11月10日至15日在老街市金城贸易工业区举办,中方参展企业有110家,参展展位211个。其中,红河州参展企业27家,展位44个,参展货值119.4万元人民币;签约项目8对,合同总金额为2.58亿美元。
7.积极作为,强力推进挂钩扶贫工作开展。今年我局挂钩包保元阳县俄扎乡,今年1月-11月,局领导班子4次分批带领干部职工驻村调研、组织“回头看”,明确扶持该乡产业发展的项目。同时,坚持扶贫政策向南部山区倾斜、项目优先考虑南部山区建设,并依托驻村工作队员积极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在我局资金相对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向上争取,协调安排30万元资金支持哈播村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局自身投入5000元用于勐仲村委会办公楼修建卫生间;组织州餐饮美食协会捐款1万元修缮元阳县俄扎乡普甲小学,协调爱心企业捐赠价值3000元的书籍给元阳县俄扎乡哈播村中心小学;通过州残联向俄扎乡哈播村中心小学捐赠价值9000元的安全书包30套;协调爱心企业捐赠价值1万元的水泥、钢筋、沙石等物资用于贫困村卫生厕所的修建。
8.强化服务,系统维稳及行业安全工作得到加强。一是认真落实老干部的各种政策,扎实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离休干部每年增发的生活补贴和特需、就地疗养费等费用得到了较好落实。二是配合州军转办做好个旧、开远两市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每月组织老干部代表学习相关政策,对特殊病情老干部,坚持每周上门服务、增进感情。三是认真抓好行业安全监督工作,按照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及州安委会的有关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层层落实责任,今年以来,全州商务系统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实现了商务系统的安全运行。
9.从严从实,切实加强商务系统作风建设。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商务局党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落实分解细化表》,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和“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成立了“两学一做”和“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和“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党组织日常管理不规范、规定落实不到位、活力不足等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三是认真抓好政务督查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10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四是进一步规范集中学习制度,充分利用每个星期五下午的集中学习时间,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五是认真做好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编辑商务信息7期,在红河州商务局政府集群网站整理编辑发布我州各类商务经济信息95条,商务之窗175条,公示重要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商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商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商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3,192,072.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92,072.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0,109.12元,增长2.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商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1,475,459.63元。其中:基本支出7,902,647.77元,占总支出的68.87%;项目支出3,572,811.86元,占总支出的31.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52,518.12元,下降19.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入社保发放和上级专项指标下达较晚,在当年未形成单位支出导致减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02,647.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01,103.14元,下降16.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2月退休人员工资划入社保发放,故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72,811.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1,414.98元,下降26.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指标下达较晚,在当年未形成单位支出导致减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其他商贸事务支出351,362.00元、死亡人员抚恤费支出344,024.00元、支付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11,800.00元,建设电子商务数据中心的相关服务支出540,000.00元、支付红河州美食产业发展集中展示区项目经费544,526.00元、支付企业及相关单位的市场监测运行费100,000.00元、支付驻越南商务代表处补助资金300,000.00元,支付商务局开展专项业务和委托业务等开支1,381,099.8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5,459.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96,356.46元,下降13.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入社保发放和上级专项指标下达较晚,在当年未形成单位支出导致减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5,263,70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3,702.08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支出351,3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发生差旅费、咨询服务费等支出。
3.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795,66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5%。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1,783,864.89元,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11,800.00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86,61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486,610.80元。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344,0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支付死亡人员抚恤费344,024.00元。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443,9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支付电子商务数据中心的建设服务费。
16.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项)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支付企业及相关单位的市场监测运行费。
19.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1,678,30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3%。主要用于支付红河州美食产业发展集中展示区项目经费544,526.00元,支付商务局开展专项业务和委托业务等开支1,133,779.86元。
20.商业服务业等(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支出643,3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支付驻越南商务代表处补助资金300,000.00元,支付电子商务数据中心的建设服务费96,042.00元,支付商务局开展专项业务和委托业务等开支247,320.00元。
21.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68,4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7.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8.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323.00元,完成预算的1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5,960.00元,完成预算的6.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42.00元,完成预算的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321.00元,完成预算的58.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人员经费和机构正常运转,“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大量压缩经费开支,导致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小。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9,387.64元,下降3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020.00元,下降27.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953.64元,下降9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14.00元,下降10.9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出国批次比上年减少,公车改革后,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形成减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960.00元,占11.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42.00元,占2.94%;公务接待费支出117,321.00元,占85.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96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越南洽谈跨境物流相关事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4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42.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前期保障行政管理公务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32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3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3,879.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5批次),接待人次7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76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市)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团体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商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889.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8,563.01元,增长112.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补贴增加。
红河州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商务局资产总额26,508,610.82元,其中,流动资产5,604,468.46元,固定资产20,881,376.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765.53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9,651.3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94,830.62元,固定资产减少1,820,3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4,879.29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591,655.00元;报废报损资产57项,账面原值331,74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红河州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1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度红河州商务局取得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财政拨款收入为5,342,924.00元,实际支出3,572,811.86元。2017年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2017年1月-11月,全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2.2亿元,同比增长12.4%,预计能够按计划完成全年411亿元的目标任务。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34.7亿美元,同比增长107.9%,其中出口16.6亿美元,同比增长106.5%;进口18.1亿美元,同比增长109.2%,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22.17亿美元)。完成本年度稳增长绩效目标任务。
2.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内贸工作运行分析会,合力探讨支撑GDP核算的批零住餐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指标支撑点对策,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调整优化限上企业。2017年新增限上企业53家,新纳大个体17户,组织75家拟纳规企业进行了业务培训。
3. 我局协调组织州内企业参加2017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28家旅游或涉旅企业参展,现场销售金额达5.5万余元;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等21家企业参与展销活动,现场销售金额达69.4万元,意向性洽谈254家,洽谈金额达1786.6万元,签订协议10个,协议金额达261万元;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等23个项目与州内13个县市政府参与了集中签约,内资签约项目22个,协议总投资208.62亿元;外资签约项目1个,协议总投资600万美元。
4. 利用建州60周年州庆活动,在过桥米线小镇集中打造红河美食产业集中展示区,强力推动红河餐饮美食产业发展,带动了当地种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
5. 积极参与推进第二届农产品电子商务峰会。促成多家企业和协会与我州达成合作意向;组织200多家企业入驻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农村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升了我州产品知名度。运用“互联网+”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强与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服务平台合作,为偏远闭塞的贫困村打开市场、构建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促成高原特色农产品打入了国际市场。
2017年红河州商务局围绕年度商务发展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商务领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实现了商务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为我单位开展工作的各项基本支出。
四、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为我单位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