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ggcdhhhnzyzzzzwyhzzb/2024-00000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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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8-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红办发〔2002〕42号文件(“三定”方案)规定,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是州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研究和指导全州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州发展党员的规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研究提出县市、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部、委、办、局及其他列入州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管理州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承办部分干部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统一规划、综合指导全州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县级以上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等方面的具体组织工作;研究制定全州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方针和政策,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4.宏观指导全州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州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州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州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研究和指导全州干部教育工作,拟定全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规划、综合指导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县市、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协调搞好干部培训基地、各级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全州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代州委管理州管专家、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8.指导全州退(离)休干部工作,管理州委老干部局。
9.研究指导全州干部监督、审查和落实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负责党员、州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0.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红河州组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抓责任落实、抓载体创新,抓工作突破,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组织工作水平,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各级书记抓宣传、一切工作到支部、三会一课全覆盖”要求,开展主题学习活动。二是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举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和轮训班4期。三是紧扣工作实际抓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实施党组织换届、交纳党费等“五项基础工作”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努力克服不作为、不会为和不善为。
2.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找对策、抓整改。州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逐项明确州委、州政府牵头领导,提出整改责任和要求。对涉及党建和组织工作问题,州委组织部多次专题研究,分组实地调研督查,迅速推动整改。二是聚焦突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中央巡视组反馈党建工作虚化等七个方面问题,开展党建工作问题排查,各级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抓好整改。三是从严督查问责、补齐党建短板。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机关党建“灯下黑”、基层党建、干部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责成有关党委(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启动党务台账、乡镇空编问题等专项检查,加强党务干部配备、业务培训,进行干部分析研判、调整。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制定基础党务台账清单、党课报备、参加组织生活提醒、党组织换届销号管理等工作制度。
3.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提升。一是州委带头,以上率下。坚持州委常委、州级党员领导干部、县市委常委、党委(党组)书记带头,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等方面作示范。二是抓实支部,落到基层。实施先锋模范、战斗堡垒、阵地建设工程,涌现出十九大党代表刘富珠和高招飘等先进典型;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培育敢于担当、从严从实、善作善成、专业规范、学习创新、调查研究、清正廉洁“七种作风”。三是以学促做,推动发展。开展“庆祝建党96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系列活动,印发践行“四个更大贡献”争做合格党员通知、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4.抓实培养教育、选拔任用、监督管理三个重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抓好换届,优化班子。圆满完成全州乡镇人大、政府和县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新班子结构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涵盖工业经济、对外开放等专业,整体功能进一步提升。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分析研判,采取实地查看、谈话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测评等次与调整意见相结合,开展州属部门领导班子、贫困乡镇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和县市党政正职分析研判,全面掌握班子配备运行、干部履职等情况。三是强化教育培养,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举办开放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训练班4个班次。四是抓好干部监督管理。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方式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求传达到科级以上干部。扎实开展“吃空饷”、充实乡镇人员、“两超”、违规借调专项清理整治。
5.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一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制定“基层党建提升年”1方案8清单,召开工作推进会,全力推动十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举办州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专题培训班。配置或修缮食堂、澡堂等,改善乡镇工作生活条件。严格规范乡镇干部调动、借调。二是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加大在农业龙头企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建立党组织力度,制定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责任清单,中小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三是强化党员和带头人队伍建设。完成全年发展党员计划任务,实现流动党员“一人一号”管理,扎实开展培养“明白人、带头人”培养工作。四是创新载体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建立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实训基地。认真总结省委陈豪书记批示并在全省推广的绿春县“建基地、育能人、扶大户、带农户、强组织”经验,在全州范围内建设“双推进”实训基地。五是巩固提升“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活动。列出38项任务清单,每季度一督查,每半年一述职,持续整顿机关党建“灯下黑”。举办组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优秀党课、“七种作风”标兵等评选活动。六是推进“国门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一方案四清单”,明确10方面38项重点任务。完成“四位一体”项目试点建设,不断提高边境村工作经费和干部生活补贴。
6.统筹实施人才强州战略,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发挥各级党委(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建立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清单,做到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二是建立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出台“8+5”人才系列文件,积极引才育才,提高南部六县人才待遇。三是人才特区集聚优势初步显现。实行薪酬、管理、保障等特殊政策,推进“三区”开发开放“人才特区”建设。引进以晴、惠科、汤姆逊、能投集团等企业。四是高端人才引领跨越发展。实施“2017年百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有计划引进城乡规划、国际贸易等紧缺人才。五是本土人才逐步盘活。开展“红河英才”评选,选派专技人才到省级和上海专业化进修。评审认定了一批省级、州级创业平台、示范园,创业就业示范社区、示范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3,654,733.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54,733.1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170483.6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因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502,297.2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6,759元,占总支出的80.44%;项目支出2,445,538.2元,占总支出的19.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519682.7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因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56,7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6726.78元,增加的最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5,53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7044.08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开展州县乡党委换届和村级组织换届支出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02,29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19682.70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无外交(类)、国防(类)支、公共安全(类)、教育(类)、科学技术(类)、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节能环保(类)、交通运输(类)、资源勘探信息等(类)、金融(类)、援助其他地区(类)、国土海洋气象等(类)、粮油物资储备(类)债务还本(类)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4,900.09元,完成预算的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062.09元,完成预算的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838元,完成预算的4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公务,以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州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开支较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45,099.91元,下降7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8,937.91元,下降7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6,162元,下降69.4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公务,以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州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开支较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062.09元,占39.75%;公务接待费支出213,838元,占60.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062.0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1,062.09元,主要用于在开展组织、干部、人才工作中部机关财政拨款保有1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3,83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3,83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7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干部考察考核、基层党建调研督查、人才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3,245.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运行经费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机关15个科室开展干部、组织、人才等工作有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8,660,333.11元,其中,流动资产2,363,057.59元,固定资产6,297,275.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15,925.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52,760.6元,固定资产减少2,768,686元,无其他资产增加(减少)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预算绩效信息
预算绩效符合年初预算绩效预期,详细内容见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
2.年初结转结余: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为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第二节部门基本情况中年度错误,“纳入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应改为“纳入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相关附件:州委组织部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