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017-0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旅发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
2、起草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3、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与监察管理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拟订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6、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培训工作。
7、负责旅游商务网和政务网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中的规划、开发、推广应用和管理,开发“智慧旅游”平台;负责协调旅游航空、铁路旅游线路开发等相关工作。
8、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旅发委全面贯彻落实州第八次党代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州委“13611”的工作思路,围绕“整体谋划、补齐短板、突出特色、全域发展”的工作部署,立足全年工作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全州旅游产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州旅游系统紧扣旅游强州建设目标,按照省州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打造、包装、宣传、促销“三千四百年”七张靓丽名片,着力抓好旅游规划编制,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旅游宣传营销,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文化产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州旅游培训中心
2.红河州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40,154,463.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25,068.16元,占总收入的99.1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9,395.00元,占总收入的0.8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24.51万元,减幅28.97%。,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41,647,464.57元。其中:基本支出6,252,589.11元,占总支出的15.01%;项目支出35,394,875.46元,占总支出的84.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幅20.76%,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2,589.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31,327.92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绩效奖励以及调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394,875.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40,103.85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减。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00万元州本级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项目,用于红河州国际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共74.8万元由我委转拨支州旅投公司。昆明长水机场广告宣传费877万元;旅交会、边交会展位费、展台搭建费44万元;挂钩扶贫点补助款112万元;归还垫付资金59.33万元;同程网、携程网、新浪网宣传费27.5万元;各种红河旅游宣传费125.36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16,439.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对比减少9,725,906.05,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收入调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公务员、事业人员绩效奖励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7,16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退休费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74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共74.8万元由我委转拨给州旅投公司。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9,072,41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90,821.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委托业务等)34,980,892.18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2,85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609.49元,完成预算的5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3,900.00元,完成预算的5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082.49元,完成预算的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627.00元,完成预算的23.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预算减少,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7451.34元,下降3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3,9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098.68元,下降2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9252.66元,下降77.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各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3,900.00元,占38.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82.49元,占41.31%;公务接待费支出28,627.00元,占20.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3,9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根据《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2017年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促销团出访的通知》的要求参加了此次活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82.4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082.4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旅游规划,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旅游宣传营销,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等正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62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6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拓展红河州旅游市场、招商引资、接待国内外买家团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016.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951.57元,主要原因是划拨了工会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189,159.33元,其中,流动资产2,122,743.83元,固定资产1,058,615.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14,525.7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31,301.41元,固定资产减少1,381,66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7,8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委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服务类采购16920元,实际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服务类采购1692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全州旅游系统紧扣旅游强州建设目标,按照省州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打造、包装、宣传、促销“三千四百年”七张靓丽名片,着力抓好旅游规划编制,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旅游宣传营销,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文化产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年全州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4823.72万人次,同比增长36.44%,完成省级全年任务数的103.76%,排全省第2位;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4777.06万人次,同比增长36.53%,完成省级全年任务数103.67%,排全省第2位;接待海外旅游者46.66万人次,同比增长28.35%,完成省级全年任务数的113.8%,排全省第7位。实现旅游总收入514.12亿元,同比增长87.22%,完成省级全年任务数的129.17%,排全省第4位。实现旅游增加值112.03亿元,同比增长16.56%,占全州生产总值的8.42%。旅游业对交通的贡献为54.9亿元,同比增长47.95%;对住宿的贡献为47.97亿元,同比增长57.63%;对餐饮的贡献为62.6亿元,同比增长43.88%。2017年1至11月,全州规模以上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达16235.7万元,增幅达29.2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