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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gsxzglj/2024-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红河州工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州工商局作为红河州人民政府的政府职能部门,担负着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和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负责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和本地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10、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1、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商事制度改革。按照全国、全省部署时间协同完成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先照后证”改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网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完善了市场经营的退出机制等等。全州实有市场主体达220103户,同比增长11%。推进了简政放权的实施,降低了创业成本,激发创业活力。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完成了全州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公示率分别达到89.66%、87.09%和89.23%,较2016年度增加了0.21个百分点。“双随机”抽查按3%的比例抽查企业1222户,个体工商户338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5户,完成率100%,抽查公示率100%。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吊销27户“僵尸”企业,依法对137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强化了市场信用约束力,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

  3、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全年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等违法案件10 件,罚没金额187万元。开展流通领域化肥、成品油等商品质量抽检,检测化肥189个批次,成品油155个样,判定化肥不合格产品46组,判定成品油不合格产品2个,移交公安立案办理。全州共认定诚信市场97个,达到了国家总局和省局提出的每个县(市)都有诚信市场的目标。通过开展节假日、旅游等市场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组织全州行政执法培训2次,提升了执法队伍综合执法办案能力。

  4、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线上线下抽检商品51组,查处消费侵权案件71件,案值20.77万元;开展“消费满意在云南”活动,创建示范店181户;不断加强12315体系建设,建立“一会两站”,基本实现社区、乡镇、行政村的全覆盖。

  5、服务经济发展。完成“贷免扶补”工作目标100户,发放贷款1208万元,带动就业人员306人,扶持大学生就业13人,还款率达到了99.38%。服务商标品牌发展,新增注册商标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各1件,全州注册商标总数达到4001件,同比增长9.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拥有量分别位居全省第一、第二、第三位。商标品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8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6人。

  年末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9,582,99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02,522.95元,占总收入的98.57%;其他收入280,474.33元,占总收入的1.43%。与上年相比,总收入增加2,715,572.6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综合考评绩效奖、提高改革性补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故本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9,942,837.59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0,407.59元,占总支出的87.50%;项目支出2,492,430.00元,占总支出的12.50%。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增加3,000,115.86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50,407.5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88,809.84元,增长21.51%。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职工综合考评绩效奖,提高改革性补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6% 。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757.2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92,43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8,693.98元,减少3.44%,减少原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级出台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控制减少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02,662.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3,200,113.48元,增长19.51%,主要原因:增加职工综合考评绩效奖、提高改革性补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故本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10,8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267,151.05元,主要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临时人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

  商品服务支出3,234,655.95元,主要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4,255.00元,主要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方面;

  其他资本性支出324,770元,主要购置办公设备。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7,260.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06,255.80元,主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商品服务支出46,309.00元,主要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4,696.15元,主要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3.农林水(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主要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944,5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支出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5,011.54元,完成预算的4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6,500.00元,完成预算的94.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7,931.54元,完成预算的7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580.00元,完成预算的18.7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局根据国家、省、州级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造成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157.72元,下降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6,5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6947.58元,增长5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605.30元,下降68.2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中,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历年公务用车保险费由财政统一支付,2017年财政将公务用车保险费划拨至单位,由单位支付,支出增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500.00元,占23.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931.54元,占56.30%;公务接待费支出50,580.00元,占20.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5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于2017年6月中旬随云南省工商局组团赴以色列、阿联酋交流学习,了解以色列、阿联酋在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商标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符合云南与以色列、阿联酋贸易实际情况的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改善云南对外贸易形象,保护广大进、出口企业合法权益。支出费用主要包含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时缴纳的证照费、保险费、国际旅费、餐费、住宿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931.5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2017年红河州工商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7,931.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企业监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检查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58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0,5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比上年减少108,605.30元,下降68%。主要是用于接受上级部门调研、下级县市汇报工作、招商引资接待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5,394.9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9,120.62元,增长42.17%,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和执法办案力度,差旅费增加,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0,042,356.28元,其中,流动资产1,088,391.21元,固定资产38,934,188.76元,无形资产19,776.3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66,575.55元,其中 : 流动资产增加319,589.41元, 固定资产减少2,583,083.00元,无形资产减少3,081.96元。减少固定资产主要是:根据红车改办发(2017)9号文件划转11辆公务用车至平台,账面原值2,640,273.00元;根据红财资发(2017)37号文件报废报损通用设备390,760.00元,家具用具16,900.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38,934,188.76元,其中房屋构筑物33,586,510.56元,汽车2,248,657.00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3,099,021.20元。本年增加其他固定资产464,850.00元,本年减少固定资产3,047,933.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423,1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资金351,100.00元,服务类采购预算资金72,000.00元。年末,政府采购资金支出355,264.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资金支出321,160.00元,服务类采购资金支出34,104.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持续强化管理意识,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跟踪为线索,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加大工作力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17年我局申报预算项目7个,项目资金4,000,000元,经州财政审核,审批项目7个,项目资金1,000,000元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建立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的各项制度,对项目的各个实施阶段进行有效管理和目标控制,至2017年末,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 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单位预算年度为满足基本办公条件需开支的用于固定资产购建、大型修缮等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和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等专项公用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附件:红河州工商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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