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rmzf/2024-000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6
- 时效性: 有效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州政协常委会始终把增进思想政治共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学习活动,通过常委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坚持第一时间学、突出重点学、结合实际学,进一步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政协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推进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十三五”时期我州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团结引导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广泛凝聚发展共识、改革共识、法治共识、反腐败共识和价值观共识,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州工作大局,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2、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是服务经济持续发展。围绕省委对我州提出的要在推动跨越发展、打好工业经济攻坚战、统筹和推进协调发展、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上作出更大贡献的要求,认真履职建言。开展红河州物流产业发展情况、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为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献计出力;开展红河州北部在建高速公路视察,为破解征地拆迁、融资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交全体会议提案,就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红河食品工业、创新企业人才工作、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南部地区民营龙头企业培植、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开展中越跨境劳务用工合作试点等事关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问题,以及县乡道路提升改造、金水河口岸新区基础设施、火车站配套基础等事关发展基础的问题提出建议。
二是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牵线护航”作用,瞄准大企业、围绕大项目开展精准招商,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和县市到省外开展招商洽谈,促成了深圳酷骑电子科技公司在蒙自经开区年产3500万部手机和深圳华强酷信通信、深圳市裕创意科技公司河口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的签约,与濠吉集团、东方电器集团、浙江大学等在红河州建立食品加工产业园、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和共建浙江大学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等达成共识;通过开展调研视察、咨询论证、项目洽谈等活动,为招商引资工作建言献策,当好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的“智囊团”。挂钩联系以晴集团红河科技产业园、惠科集团红河电子信息产业园、滴水苗城等重点项目,实现了以晴集团红河科技产业园项目全面投产和惠科红河电子信息产业园部分项目的顺利投产,助推经济转型、结构调整、提质增速。
三是助推全面深化改革。准确把握我州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聚焦政府职能转变、医疗卫生体制优化、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等重点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议政,助推党委政府破解改革难题。组织委员就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改进破产困难产业职工缴纳大病保险、促进分级诊疗、完善村医管理等工作提出建议,助推全面深化改革。
四是力促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位置超脱、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多做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不断发出政协好声音、传递社会正能量。将防范小微金融风险情况、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情况列入常委会调研视察课题,广泛协商、议政建言。围绕校园暴力犯罪、留守儿童管护、法院涉企执行工作、食品药品监管、电动车防盗系统工程、沿边地区禁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问题提出建议,为助推社会和谐稳定尽责出力。
3、全力助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一是汇聚力量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将脱贫攻坚工作放到政协履职的突出位置,将石屏县、泸西县如期脱贫摘帽列为专项民主监督和常委会视察课题,就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协商;全力支持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在资金、政策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和支持;主席会议成员和各委室先后20余次到结对帮扶的县市、乡镇和挂包村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等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结对帮扶责任,进一步帮助联系户找准致贫原因、厘清脱贫思路,切实帮助挂包村解决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素质提升和产业培育、道路畅通、活动场所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尽力为挂包村增添发展动力;继续做好爱德基金项目、慈恩基金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帮助贫困地区解决教育、医疗问题;组织委员提出整合资源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南部六县农村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健全补偿机制助力生态精准扶贫、加强脱贫攻坚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建议,广泛汇聚脱贫攻坚力量。
二是聚智聚力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主题,主办滇中五州市政协第九次横向联席会议,就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楚雄五州市共同贯彻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区域间合作、共同致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形成共识,并向省级提出建议。召开红河州十三县市第二十九次横向联席会议,针对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的短板问题深入交流探讨,为党政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对红河州城市森林和湿地公园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开展红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情况专题调研并开展对口协商,形成一批有质量、有见地的意见建议。组织委员围绕海绵城市建设、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新老城区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山区村寨人居环境改善、南溪河源头保护、“限塑令”监督检查等问题提出建议,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聚集智慧力量。
三是全力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针对这项党政高度重视、群众热切关注的重要工作,州政协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着力营造共建共享文明之城的浓厚氛围。继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道德讲堂、结对共建、爱心帮扶、学雷锋自愿服务等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机关形象和工作氛围。调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州、市文明办开展的各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激活“全民创建”的良好氛围。组织政协委员提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编发欢迎短信打造红河“城市名片”、举办全民饮茶日等建议,为提升城市品位和文化内涵增添助力。
4、积极践行履职为民根本宗旨
一是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引导委员发挥优势和特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扶贫助困行动,多做增民利、缓民忧、解民困的好事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围绕教育金秋计划、健康红河行动、文化建设工程、社保扩面提标、创业促进就业等“八大民生工程”开展协商议政、调研视察、民主评议等履职活动,促进民生措施落到实处。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吸纳界别群众协商议政,不断夯实政协履职的群众基础。健全反映民意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提案、发言、信息等形式,畅通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渠道,关于构建教育发展新高地推动我州教育振兴发展等建议,得到州委领导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阅研办理。
二是推动民生实事办理。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欠薪防范处置、乡村医生待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活垃圾分类、小区物业管理、城市交通拥堵、未成年人互联网游戏监管等热点问题,组织恳谈协商,许多建议直接被有关部门采纳实施。围绕民办职业教育办学开展情况,组织专题调研和界别协商,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将红河州城乡个体诊所医疗状况列入界别协商议题,为规范和提升个体医疗水平问诊开方。加强民生提案督办,切实维护民生民利,督促民生提案的有效办理。
5、不断深化政协职能创新实践
一是完善协商机制。年初协助州委制定了年度协商计划,确定协商重点,下发协商文件,确定红河物流发展情况等10项协商议题,明确全会集中协商、常委会重点协商、部门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五种协商形式,确保协商有计划、有内容、有落实。健全各专委会对口协商机制,及时了解政情,合力破解难题。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办理的全过程,起草《政协红河州委员会提案办理实施办法》,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化发展。
二是提升协商实效。积极推进操作程序化,提前告知协商计划,事先开展调研视察,全面掌握真实情况,确保协商准备充分、交流深入、富有成效。就小微金融风险防范情况开展对口协商,增强协商针对性,提出协商建议20余条,着力提高成果转化率;建立协商成果跟踪机制,密切沟通联络,努力使所献之策更多地进入党政决策、更好地发挥实际效用。
三是开展民主监督。就红河州民主监督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完善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制定出台我州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奠定基础。从今年开始,在制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时,至少列入一项监督性调研或视察课题,积极破解多年来民主监督的短板,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职能。
6、充分发挥政协团结联谊作用
一是加强合作共事。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交往联系,定期走访看望、座谈交流和工作对接,通过邀请参加大会发言、共同视察调研、组织协商座谈、报送提案信息等各种形式,积极支持参与政协各项履职活动,在今年十一届五次全会期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共提交大会发言30篇,提案81份,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参政议政的骨干作用。特别是在常委会课题调研、界别视察等活动中,州政协各参加单位积极参与、踊跃建言,充分展现了履职尽责的良好风采。
二是增进团结和睦。注重发挥人民政协在团结宗教界人士中的独特作用,制定出台密切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实施意见,主席会议成员分别带队,调研走访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促进联系交流常态化、长期化和制度化。组织委员就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少数民族传统民间技艺保护等问题提出建议,将红河州直过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列为常委会视察课题,为增进民族团结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深化交流交往。积极争取全国政协、省政协的支持和指导,认真配合开展改进校园餐食管理、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子、脱贫攻坚监督性调研、青年双创活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多项重大课题的调研视察,拓宽反映红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渠道。加强对外交流,与吉林延边州政协、甘肃省酒泉市政协、玉溪市政协等多家省内外政协就边境乡村发展、提案与社会法制、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边境宗教管理、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等工作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宣传推介红河。加强对县市政协工作的指导,召开全州政协主席联席会议、委室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7、全面提升履职水平
一是在学习教育上再深化。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州政协两级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深化学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学精学党章党规党纪,主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运用到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州第八次党代会和州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勇于担当、从严从实、善作善成、专业规范、学习创新、调查研究、清正廉洁”的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巩固成果,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自觉养成转变作风的良好习惯,着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
二是重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树立“委员强则政协强”的理念,注重搭建平台,积极创设载体,为委员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为委员订阅相关学习资料,促进委员知情明政和提升履职能力。先后组织三批政协委员到井冈山、延安、浙江大学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激励委员增强政治责任感、提升委员履职能力。落实《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关于加强界别工作的意见》,强化界别活动组织协调机构和界别召集人制度,界别工作更加经常化、规范化,委员履职平台得到拓展。
三是扎实推进机关自身建设。认真总结履职实践经验,开展《2016年政协年鉴》《纪念红河州政协成立60周年履职纪实》 《踏石留印—红河州政协九年履职集锦》等编辑出版工作,更好地发挥好政协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坚持用人标准,树立用人导向,加强培养锻炼,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认真抓好意识形态、保密工作,大力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建设,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强化综合协调、信息沟通、后勤保障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协机关服务水平。加强政协宣传工作,编发《红河政协》杂志4期、《红河政协信息》24期,社情民意信息15篇,努力扩大政协工作影响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2,906,750.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86,750.86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9%。比上年收入合计22,020,523.17元,增加886,227.69元,增长4.02%,其中: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2,000,523.17元,2017年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6,227.69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增加。收入均以财政拨款收入为主。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2,659,820.38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0,443.15元,占总支出的62.31%;项目支出8,539,377.23元,占总支出的37.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支出合计22,320,281.87元,增加339,538.51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074,687.31元,增长17.22% ,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735,148.80元,下降17.22% ,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部分对人员的项目支出到基本支出中;二是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20,443.15元。基本支出比上年的12,045,755.84元,增加了2,074,687.31元,增长17.22% ,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39,377.23元。项目支出比上年的10,274,526.03元减少1,735,148.80元,下降17.22% ,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部分对人员的项目支出到基本支出中;二是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如下表: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州政协各委室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各项工作。2、州政协常委会按年初计划履行各项职责。3、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责义务。4、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召开2017年度的各类会议。5、组织全州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6、推进2017年度爱德项目的实施。7、组织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活动的开展。8、逐步改善基层政协办公条件。9、举行了红河州政协成立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10、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开展全州政协宣传工作。11、举办了全州政协系统第二十三届职工运动会。12、州政协履行职责时购买相关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19,825.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上年20822197.77元对比,增长8.63%,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津补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682,90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2%。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政协会议和业务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0,15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爱德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屏边新华乡补助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6,7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1,564.44元,完成预算的2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444.44元,完成预算的4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120.00元,完成预算的27.6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做预算时主要考虑了按每年递减的原则,没有考虑实际情况,因公出国境如果不做预算,万一发生了就不能支出,所以做了一定金额的预算,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61,564.44元比2016年994799.31元,减少733234.87元,下降7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比上年减少18329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3,444.44元比上年483040.10元减少359595.66元,下降7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120.00元比上年328469.21元减少190349.21元,下降57.9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发生;二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由原来的22辆减少到4辆,相应的运行维护费就减少;三是进一步压缩和规范管理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444.44元,占47.19%;公务接待费支出138,120.00元,占52.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444.4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主要用于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444.4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编制内4辆公务用车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1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8,1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开展业务工作中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1,956.15元,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217,700.22元对比,比上年增长34%,主要因为:(1)调入6名工作人员;(2)其他交通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费等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8,934,194.40元,其中,流动资产3,294,306.01元,固定资产5,639,888.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8,934,194.40元比上年减少5490309.36元,其中;流动资产3,294,306.01元比上年增加3048737.64元,固定资产5,639,888.39元比上年减少62390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8辆,拍卖8辆,划转保障中心10辆,账面原值6163655元;报废报损资产109项,账面原值3698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各委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行政人员编制划出1人到纪委;退休人员划到社会保障中心。
2.预算决算差异主要因为:第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是工资津贴补贴增加;第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24万元,主要是今年业务项目增加,所以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绩效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经开区环境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等项目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