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949-896
  • 发布机构: 民建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6
  • 时效性: 有效

民建红河州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民建红河州委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州级民主党派,其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的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意见和建议,积极努力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

  3、 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培训及社会服务工作。根据形势需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为全州会员做好服务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2017年各级“两会”上,我州各级民建组织和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向“两会”提交了大会发言、提案、建议共88件,两篇社情民意《缩短商标查询盲期 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移动互联网时代网游危害不容小视》被民建中央、民建省委采用。在州政协表彰的十一届四次会议优秀提案中,民建州委集体提案《关于加快红河州中医药工作发展的建议》、委员个人提案《关于改善蒙自天马路与银河路、凤凰路交叉口环岛通行环境的建议》获优秀提案奖。实地调研扶贫政策执行情况和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情况,提出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调研报告《关于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上报中共红河州委和相关部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传达贯彻中共十九大会议、民建全国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全年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培训会员130余人次。争取到民建中央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2017思源救护中国行”5辆救护车落地我州。全年,红河民建开展社会服务10多次,捐赠、协调投入资金206万多元。这些成绩得到民建中央的肯定,荣获民建全国社会服务先进集体称号。以“挂帮包 转走访”深入开展精准脱贫工作,累计协调、投入资金共19.065万元,建设村道路灯光亮化工程,安装20盏太阳能路灯。举办送医送药义诊系列活动,接诊患者1500余人次,发放了近10万元的药品。宣传工作形成网络宣传格局,共有30余篇文章被采用。其中,9篇稿件被民建中央采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1.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2016年5月实施公车改革后,单位无车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88,938.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8,938.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3,187.18元,增加28.75%,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绩效工资,补发2017年7至12月改革性补贴; 增加拨付挂包帮扶贫点屏边县凹嘎村建设村道路灯光亮化工程经费;增加课题调研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82,371.30元。其中:基本支出843,565.65元,占总支出的77.94%;项目支出238,805.65元,占总支出的22.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8,659.33元,增加18.46%,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绩效工资,补发2017年7至12月改革性补贴; 拨付1,000,00.00元给挂包帮扶贫点屏边县凹嘎村建设村道路灯光亮化工程,安装20盏太阳能路灯;拨付调研经费给相关单位联合开展课题调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3,565.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673.55元,增加17.18%,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绩效工资,补发2017年7至12月改革性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13% (人均48,779.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805.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985.78元,增加23.21%。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开展的调研工作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积极履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职责,主要用于开展课题调研,与红河学院商学院组成联合调研组,形成了《关于推动红河州智慧物流建设的建议》、《关于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精准扶贫中作用的建议》、《关于对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工作的建议》等多件提案提交州政协全会,形成社情民意、调研报告提交州委州政府供决策参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371.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8,659.33元,增加18.46%。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绩效工资,补发2017年7至12月改革性补贴;以及今年开展的调研工作较上年增加。积极履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职责,与红河学院商学院组成联合调研组,形成了《关于推动红河州智慧物流建设的建议》等多件提案提交州政协全会,形成社情民意、调研报告提交州委州政府供决策参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3,04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8%。用于2012801款行政运行734,240.75元,2012899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188,805.6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机关运行费用如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举办会议、培训班等,出差报销差旅费、公车租赁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06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2%。用于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6,064.90元,2081105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5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59,175.6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00元,离退休费6489.30元,挂包帮扶贫点基础设施建设村道路灯光亮化工程;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2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主要用于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42.00元,完成预算的17.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42.00元,完成预算的106.4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里的因公出国经费50,000元,实际工作情况中没有发生因公出国事务,没有实际列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87元,增长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266.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653.00元,增长256.0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加,接待民建楚雄州委、民建昆明市委来访调研,接待民建省委领导来我委指导工作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64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已拍卖,单位无留存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已拍卖,单位无留存公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6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建楚雄州委、民建昆明市委来访调研,接待民建省委领导来我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126.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846.50元,下降14.78%,主要原因分析是贯彻厉行节约精神,减少会议、培训班次数和规模,开展调研力求花费要少,工作要有成效。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机关运行费用如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举办会议、培训班等,出差报销差旅费、公车租赁费,开展课题调研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61,560.25元,其中,流动资产42,728.40元,固定资产111,462.00元,无形资产7,369.8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1,7090.5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007.48元,固定资产减少176,712.00元,无形资产减少1,005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4,312.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民建红河州委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00.00元,货物金额,7,600.00元,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0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民建红河州委按照《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的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基本与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工资:干部的级别工资与职务工资之和、工人的岗位工资与技术等级工资之和。

  二、津贴补贴:包括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边补贴、回族小伙补贴之和。

  三、奖金:年度公务员考核合格发放的一个月的工资(不含津贴)。

  四、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由财政局按照相关政策核定每人每年的公务费和业务费。

  五、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六、公务交通补贴:车改后用于补贴公务出行中产生费用的补贴。

  七、专项业务费:包含年内对提案调研的调研费、社会服务活动费和兼职人员工资补差等费用。

  八、(公车)租赁费:用于车辆改革后单位向社会力量租赁调研、扶贫、会议用车的费用。

  九、办公(用纸)费:用于单位正常运行中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打印、复印用纸费用。

  附件:民建红河州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