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948-36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委讲师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委讲师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州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秘书工作,负责提供州委中心组学习资料,购买相关自学书籍、聘请专家讲课,整理领导讲话录音,建立学习档案,指导各县市中心组理论学习等。
2.承担对在职干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的工作,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州广大干部和群众,促进我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红河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制情况
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们起草了我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并于2017年4月17日,州委办公室印发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要求各县市委,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认真遵照执行,进一步提升了全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常规化、制度化水平。
2.落实制定《州委中心组2017年学习选题计划》的情况
按照州委要求,为推进州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务实化和常态化,我们参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学习选题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起草了《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学习选题计划》,并于2017年4月20日,州委办公室印发了《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学习选题计划》,共安排12个学习选题计划。同时,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学习安排意见》和州委的要求,参照省委的做法,我们起草了我州《乡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学习安排意见》,并于2017年4月20日,州委办公室印发了《乡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学习安排意见》,要求各县市委,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认真遵照执行。
目前,我们服务组织召开了8次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州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专题学习89场,参学人员1200余人;县乡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专题学习579场,参学人员24710余人。
3.落实编辑《理论学习内参活页》情况
围绕中央最新理论热点和前沿性、导向性的理论成果作为编辑《理论学习内参活页》重点,编印了6期《理论学习内参活页》,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关注、跟踪、学习中央的战略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提供了理论食粮。
4.落实对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情况
此项工作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一并,今年上半年已经开展了一次半年督查。
5.层层开展理论宣讲
(1)认真组织省委宣讲报告会。
(2)及时组建州委宣讲团赴基层宣讲。
(3)组建县市委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
6.落实健全完善“乡土能人”制度机制情况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州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不断强化基层思想理论武装,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层理论宣讲人才体系,推进基层理论宣讲普及, 2017年9月18日,州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宣讲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创建品牌”工作目标,以深入开展基层常态化宣讲活动为主线,以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 “四个意识” “四个自信”为重点,以组建权威性党政领导干部宣讲队伍、专家型理论宣讲队伍、专业性骨干宣讲队伍、“乡土能人”宣讲团为载体,在全州13个县市133个乡镇、1143个村委会、170个社区、11401个村民小组创建不同类别、各具特色的“基层宣讲品牌”,实现“县、乡、村、社”基层宣讲工作全覆盖。目前,全州共组建有645人组成的权威性党政领导干部宣讲队伍,有92人组成的专家型理论宣讲队伍,有505人组成的专业性骨干宣讲队伍,有5017人组成的“乡土能人”宣讲队伍。同时,为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切实加强基层思想理论武装工作,经州委领导批准,州委宣传部于9月29日在开远市召开红河州基层思想理论武装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总结交流基层思想理论武装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部署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基层宣传工作。开远市等4县市进行交流发言。开远市羊街乡老燕子村民小组组长魏显荣等10位“乡土能人宣讲团”代表进行了基层宣讲工作经验交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即中共红河州委讲师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15,748.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5,748.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8,708.31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退休人员增加1人,在职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53,064.32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783.49元,占总支出的86.56%;项目支出195,280.83元,占总支出的13.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0,207.56元,主要原因分析:州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和州委理论宣讲工作及办公场所维护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7,783.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7,999.6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及会议、培训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280.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7,792.10元,主要原因分析:节约开支。具体项目开支为:1.州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和州委理论宣讲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8.99万元;2.退休人员一次性健康修养费支出0.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2,704.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0,607.53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及会议、培训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6,30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52,892.9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847.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568.1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11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18,719.25元及基本养老保险费114,395.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2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63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67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0.00元,下降10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业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26.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582.73元,主要原因分析:业务量增加,办公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资产总额374,853.20元,其中,流动资产162,787.20元,固定资产209,06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916.3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7,316.31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6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017年度本单位无采购。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中共红河州委讲师团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各项工作,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基本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