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924-0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承担着住所离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并且担负着组织、协调落实老干部的各项待遇,让老干部们安度晚年,最终为全州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余热的工作,为全州社会经济发展创建红河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环境。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在州委的领导下,在省、州老干部局的具体指导下,开展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落实老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二是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组织住所老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组织活动,增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提高理论素养、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全所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民道德意识。四是做好住所老干部及遗属的管理工作;绿化美化环境,办好老干部活动室,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关心老干部晚年生活,组织安排好老干部的健康休养工作,办好医务室,改善医疗保健条件,提高服务质量。五是坚持向离退休干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度;组织老干部参观本州改革开放成果及工农业生产情况;组织安排好重大节日对老干部的走访慰问活动。六是实行政务公开,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按时填报行政财务报表。七是加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障老干部合理用车。八是协助和督促老干部原单位落实老干部的“两费”,处理老干部的丧事及有关善后工作。九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住所老干部和遗属、在职人员的房屋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十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主线的工作目标,倾心尽力做好现有老干部和遗属的服务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坚持开展学习活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有关老干部的方针、政策和各种会议精神,督促落实生活待遇的各项政策。二是坚持联系制度服务上门,对长期在家不能外出和住院的老干部、遗属上门和到医院看望慰问,了解病情,从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安慰。对居住在外地的老干部坚持每年两次上门看望和平时电话联系、交流,了解身体、生活情况。全年共计联系走访看望老干部、遗属81人次;平日做到对老干部、遗属、家属问寒问暖,给予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家里水电故障及时维修,大事小事及时帮助解决,投入资金近2000元,更换维修水表水管。重视信访工作,对老干部和遗属反映的3个问题都给予答复落实,多年来没有越级上访情况。三是关心老干部和遗属生活,用省委老干部局拨给的解困金,给予老干部刘家明4000元困难补助;给予无固定收入、长期生病的遗属王凤兰、杨玉珍每人3000元医药费补助。其次,坚持重大节日、生病看望慰问,全年共发放慰问金17300元,慰问44人次;发放慰问品8785元,慰问91人次。四是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全民健身活动月中,组织18名老干部、遗属到建水“五龙湖主题公园”进行参观考察和健步走。五是加强老年体协工作,每年拨给2000元活动经费,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活动。其次,出资2000元积极配合建水县老年体协承办了第二十六届老年运动会的掷围项目,获得承办组织奖。六是老干部力所能及地发挥作用,如本所退休干部唐发德积极为改变家乡贫困面貌,争取协调资金50多万元,其次为农村发展建设出谋划策;陈国林积极协助县老年体协工作并无偿担任干休所老年体协主席。七是关心本所退休干部的学习生活,坚持每隔一年体检一次,征订报刊杂志,节日、生病看望慰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951,068.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1,068.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8.45%,主要原因是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转为社保中心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945,531.26元。其中:基本支出943,731.26元,占总支出的99.81%;项目支出1,800.00元,占总支出的0.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比上年减少17.49%,主要原因是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转为社保中心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3,731.26元,比上年减少17.49%,主要原因是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转为社保中心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0.00元,比上年度减少86.15%,主要原因是本年州财政核拨的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53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减少17.49%,主要原因是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转为社保中心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9,679.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5%,主要用于退休和在职人员的退休生活补助、退休费、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费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8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614.00元,完成预算的2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614.00元,完成预算的22.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按上级公务用车改革文件要求,我单位本年度取消了2辆公务用车,所以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595.00元,下降51.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875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20.00元,下降25.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按上级公务用车改革文件要求,我单位本年度取消了2辆公务用车,所以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6,61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6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6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及同级业务部门交流业务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513.74元,比上年减少了5.55%,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后相关费用减少及公务接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部门资产总额1,124,688.03元,其中,流动资产81,680.46元,固定资产1,043,007.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3,164.5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597.49元,固定资产增减少395,76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95,76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年度内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信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要求,州第二干休所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每年做预算时由财务室牵头,相关科室参与编制预算,并做出相应的绩效评价目标表,使项目的安排与绩效目标有机结合。
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当年预算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要求立项依据充分并能体现干休所管理与服务职能的项目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
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