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ggcdhhhnzyzzzzwyhdsyjs/2024-00000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地方党史的征集、研究、宣传教育、党史重大事项和全州党史工作的管理。
1.在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划全州党史工作;
2. 承担州级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编纂任务,负责编写红河州地方党史和重要党史人物传记,协助有关老同志编写重要回忆资料,编辑出版党史书刊;
3. 运用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充分发挥资政育人的作用,为加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五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4. 组织指导县(市)党史部门和州属有关单位的党史业务工作,指导县(市)党史部门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5. 对全州涉及地方党史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重大党史问题史实的认定,指导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宣传,对有关党史的重要出版物、影视作品、展览等进行史实审定,对需要保护和建设的党史遗址、纪念设施进行认定、审核,负责有关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设施修建的规划、呈报,处理有关党史的来信来访;
6. 为州委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党史资料依据和意见;
7. 组织开展党史、革命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史方面的重大纪念活动;
8. 组织开展州市间、部门间的党史学术交流活动;
9. 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史研究工作。一是编纂出版了全面记载州委2016年执政实践的《中共红河州委执政纪要2016》;二是编纂出版突出反映2016年红河州工作重点、特点、亮点的《红河党史2016》;三是编纂出版了《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八次代表大会》;四是完成《中共云南省红河地下党早期革命活动》编纂工作;五是《抗战中的红河》修编工作稳步推进;六是初步完成中国共产党云南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考证工作;七是完成省委党史研究室安排的《红河州对外开放》《河口口岸对外开放》两个专题及《中央访问团在红河地区的访问》等重要专题编写;八是2006年以来的党史大事记编写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2.加大党史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快《红河党史网》建设,已完成注册备案工作和网站框架设计,正在抓紧软件完善和资料整理上传。二是积极开展党史宣讲,州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带头先后为州委组织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州直机关工委培训班的党员宣讲红河地方党史,其他同志3次到社区进行了党史宣讲。三是开办“红河党史”微信公众号,已发布11期,发布工作动态43条,地方党史18条。
3.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一是争取省委党史研究室安排资金18.4万元,加快开远市大庄明德中学革命遗址保护项目建设;二是指导绿春县平掌街革命遗址建设项目加快建设;三是积极向省委党史研究室申报了2018年度革命遗址保护项目;四是争取州委从2018年起,每5年命名一次党史学习教育基地。
4.主动服务大局,完成党委、政府交办任务。一是认真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制定并落实年度帮扶计划,在单位经费紧缺的情况下,2017年投入扶贫资金30000元;二是认真做好《红河文库》编纂出版工作。完成文献古籍点校并送中华书局审稿15种,正在点校20种。完成《红河文库》序一、序二修改定稿,编委会、专家组和乙方参与编务人员名单确定和样书送审工作,《康熙建水州志》正式印刷出版;三是安排业务骨干到州庆办参与红河展览馆展览筹备工作并圆满完成任务;四是聘请专业拍摄机构完成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来宾合影任务;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参与蒙自市“创建文明城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
2. 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党政数据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参公管理人数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4375212.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5212.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7040.19元,增幅5.98%,主要原因: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3812581.11元。其中:基本支出2942653.54元,占总支出的77.18%;项目支出869927.57元,占总支出的22.82%;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93480.69元,减幅4.83%,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未发放;部分书籍出版印刷费尾款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42653.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7782.89元,增幅26.03%。主要原因:1.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大;2.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9,927.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1263.58元,减幅48%。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费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编纂出版《中共红河州委执政纪要2016》;二是编纂出版《红河党史2016》;三是编纂出版《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八次代表大会》;四是完成《中共云南省红河地下党早期革命活动》编纂工作;五是《抗战中的红河》修编工作;六是初步完成中国共产党云南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考证工作;七是完成省委党史研究室安排的《红河州对外开放》《河口口岸对外开放》两个专题及《中央访问团在红河地区的访问》等重要专题编写;八是完成2006年以来的党史大事记编写工作;九是完成红河文库的《熙建水州志》编纂出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2581.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3480.69元,减幅4.83%。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增加;2.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16,59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95869.5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405.2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45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308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192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948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4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离退休费327600.25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54,0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住房公积金154052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68.00元,完成预算的5.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68.00元,完成预算的6.7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州委党史研究室没有保留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支出;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6310.41元,下降89.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6108.41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02元,下降60.1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州委党史研究室没有保留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支出;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76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6768.00元,为国内接待费支出6768.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接待人次70人。主要用于省委党史研究室的党史工作调研、县市党史工作汇报、相关州市的工作交流及《红河文库》编纂工作的相关人员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400.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148.55元,增幅25.6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3141407.38元,其中,流动资产890956.45元,固定资产2139969.00元,无形资产110481.9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691.6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77372.33元,固定资产增加103080元,无形资产增加52912.33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8767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460元,其中,货物支出36460元、工程支出0元、服务支出86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中国共产党云南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按照《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的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基本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