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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nyncj/2024-0007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州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新型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等工作。

  12、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科学规划布局,彰显红河特色优势。针对全州农业大而不强、产业散小弱等问题,按照产业布局与气候类型相一致的原则,突出特色优势,科学规划布局,高标准编制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形成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三个板块发展格局。

  2、壮大优势产业,凸显集群规模效应。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牢牢把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力推进特色水果、特色蔬菜、生物药业、特色养殖、优质水稻、特色花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集聚规模发展、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

  3、培育壮大主体,发挥龙头带动效应。以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为导向,坚持“见苗浇水”与“大树移栽”并重、招商引资与企业培育并举,持续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做到每个特色优势产业都要龙头带动、新型经营主体支撑。

  4、实施品牌战略,拓展线上线下市场。坚持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打牢标准化基础、打造特色化品牌、打通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

  5、加快融合发展,拓展产业价值链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用工业的方式发展现代农业,注重用新理念、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拉长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业发展方式根本转变。

  6、抓实重点项目,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以搭建平台和包装推介项目并举招商,带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7、坚持精准发力,产业扶贫走出新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产业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

  8、坚持绿色发展,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绿色生态农业放在重要位置。

  9、坚持科技兴农,凸显引领支撑作用。以科技为引擎,全面增强建设现代农业的动力。

  10、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内生发展动力。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改革农村金融制度,推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等(质)押贷款。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3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州农业局

  2、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3、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5、红河州农机安全监理所

  6、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7、红河州水产工作站

  8、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

  9、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

  10、红河州种子管理站

  11、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12、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13、红河州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4、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2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2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1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1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60,216,88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78,488.05元,占总收入的94.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78,401.28元,占总收入的5.1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828,449.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10,256.19元,事业收入减少1,453,754.13元,其他收入增加2,071,947.29元。增减情况见下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62,517,274.38元。其中:基本支出43,622,556.15元,占总支出的69.78%;项目支出18,894,718.23元,占总支出的30.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506,039.78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35,621.25元,项目支出减少5,941,661.03元。主要因为政策性调资,注重民生投入,基建项目已竣工完成,本年无新增基建项目,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变化情况见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622,556.1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1%;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9%。本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435,621.25元,主要是因为政策性调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12,776,071.25元;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统一管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8,850,940.46元;加大对基层的服务、项目监管、产业推进、农产品推介、招商引资等工作增加以差旅费、公务用车、培训费委托业务费为主的商品服务支出519,681.46元;严格控制办公设备购置减少其他资本性支出9,191.00元。变化情况见下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94,718.23元。比上年减少5,941,661.03元。主要是因为:①调整社会保障缴费的费用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8,077.07元;②加快项目建设力度,加速结转资金的使用,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346,324.7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1,480,600.36元;③规范了离退休经费及死亡抚恤的列支科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19,808.00元;④基建项目竣工完成,本年无新增基建项目,故基本建设支出减少8,530,701.09元。对比情况如下表: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支出(款)招商引资(项)支出47,065.00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635,165.44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072.00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704.00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64,831.00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支出100,000.00元。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0,000.00元。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6,160.00元。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8,751,138.68元。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1,119,519.54元。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498,766.75元。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支出144,568.28元。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83,245.00元。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6,490,552.54元。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725,9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09,686.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7%。比上年减少1,424,808.93元,主要变动情况如下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0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35,16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州经作站、州畜牧站、州植保站、州疫控中心“三区”科技人员支持计划工作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31,04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主要用于全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公用经费、遗属补助、生活补助、死亡抚恤费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3,31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是州经作站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费支出313,318.05元及州疾控中心2017年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10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9,981,839.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7%。主要用于全局系统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及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01,25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98,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8,816.65元,完成预算的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5,740.00元,完成预算的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5,602.65元,完成预算的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474.00元,完成预算的2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及接待开支,强化对“三公经费”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管理,厉行节约,减少“三公”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5,642.24元,增长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5,74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9,752.24元,增长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850.00元,下降47%。原因分析:①因公出国境比上年增加,主要是我局上年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本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派出一位领导随红河州赴澳大利亚新西兰代表团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两国开展电子商务与经贸合作交流。②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主要是我局承担全州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红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多项工作。本年新增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云南(红河)现代花卉产业园发展规划(2017-2020)、红河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等编制工作,承担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农业产业扶贫、绿色食品牌打造等工作的牵头主抓部门工作。落实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项目次数增多,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大,加之现有公务车行驶里程均超过20万公里以上,维修费用增多,以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740.00元,占5.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5,602.65元,占76.22%;公务接待费支出167,474.00元,占17.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74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本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派出李云福副局长随红河州赴澳大利亚新西兰代表团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两国开展电子商务与经贸合作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5,602.6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5,602.6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农业产业扶贫、红河州乡村振兴战略、招商引资等多项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7,47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7,4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市场拓展省内外客户,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州指导检查工作、外地州到我州考察学习及基层单位公务活动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8,683.53元,比上年增加434,185.40元。主要是因为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本年公用经费支出中包含了在职职工的交通补贴支出,上年仅有7个月的交通补贴支出。故本年比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资产总额104,844,679.90元,其中,流动资产11,324,841.10元,固定资产90,314,891.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80,60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24,347.3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01,138.7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38,593.37元,固定资产增加7,018,365.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不变,在建工程为0.00元,无形资产不变,其他资产为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0.52平方米,账面原值11,7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6,288.00元;处置车辆11辆,账面原值3,664,785.69元,无收益;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出租房屋2391.97平方米,账面原值1000167.9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28,010.05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局系统共支出政府采购4,406,596.00元,其中:货物3,598,173.00元、工程0元、服务808,423.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执行一级项目总数8个。其中:中央项目3个,省级项目3个,州级项目2个。项目预算数14163000.00元,执行数8611494.83元,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如下:

  1、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新型职业农民)项目主要产出及效果: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100人并全部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完成率100%。新型职业农民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80%,新型职业农民对政府提供的跟踪服务的满意度≥70%,项目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多人。

  2、中央动物防疫项目主要产出及效果: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达到100%,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达到70%,口蹄疫等疫情控制平稳,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3、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主要产出及效果:项目实施期为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已开展草原清查培训1次,组织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及草地资源清查督导检查4次,组织草地监测、指导、检查及数据核实2次,开展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绩效评价1次,全州奖补政策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明显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4、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项目主要产出及效果:完成畜禽产品监督抽查任务量404批次。

  5、省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项目主要产出及效果:2017年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布设点位446个(其中165个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例行监测点),完成140个农产品、55个土壤样品的采样、制样、送样。

  6、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主要产出及效果:(1)粮食生产: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区产量提高1.6 %,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82.5 %,粮食项目区良种覆盖率91.5%,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区亩均增收146.6元,粮食项目区农药使用量增长率-0.04%。(2)茶叶生产:已建立1个茶叶产业试验站。(3)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完成农村经济统计信息报表共9套,按时报送三项统计报表,促进调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收≥9%。(4)花卉产业发展:已完成《云南(红河)现代花卉产业园区规划》初稿。(5)畜牧业发展:全州肉蛋奶总产量121.52万吨,种畜禽自给率达45%,生猪规模化比重50.37%,畜禽粪便利用率比去年增长13百分点。(6)草地畜牧业发展与生鲜乳及饲料安全监管:“粮改饲”及草牧业发展试点完成面积6.31万亩,已将奶站100%纳入监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户数8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7%。(7)动物疫病防治及防疫体系建设:无害化处理、扑杀减少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数达98%,重大动物疫病案例发生次数0次,全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投诉次数0次。(8)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建设体系各岗位站点数5个,体系试验示范、集成新品种新技术20项,技术体系示范区域亩产(产值)增产增效8%,种畜的性能测定173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资源利用率10%。(9)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州新增“三品一标”认证数25个,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99.32%,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起数0起。(10)农机技术推广:农机作业面积632.16万亩,新增农机总动力7.44万千瓦。(11)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2个,农产品加工产值197.71亿元。(12)生物产业发展:完成中药材和食药两用药材规范化种(养)基地建设1个;实现无公害/绿色/有机种植(养殖)基地面积年均增长率达到6%;承担特色中药材和食药两用药材的企业加工产值较上年增10%;按时完成并上报统计监测报表。

  7、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主要产出及效果:(1)农产品安全检测: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完成省级例行监测抽检样品300个州内抽样134个,检测指标覆盖4类66项,开展技术培训2批次的绩效目标。(2)农产品安全执法:完成蔬菜、水果抽检任务数3批次;案件查处率达到100%。(3)畜牧科技推广:完成畜牧技术培训2期300人;购买优质牧草试验种子500斤;畜牧科技知识宣传印发技术手册5000本;28头云岭牛公牛引种,100头云岭牛F1代性能测定。(4)稻鱼鸭综合种养技术推广:培训稻鱼鸭综合养殖技术人员262人,受训人员掌握新技术1项,受训人员满意度≥95%。(5)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584人,完成率100%,带动劳动力就业2500多人,受训人员满意度≥95%。(6)绿色证书工程:培训455人并全部掌握2项以上的新技能,满意度高于95%。(7)农作物病虫害重点疫情预警及防治:粮食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经济作物病虫损失率控制在8%以内、化学农药使用量增长率≤1%。(8)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储备杂交玉米种子2万公斤;储备种子质量合格率达到100%。(9)“两杂”种子新品种技术引进及调运:完成筛选试验及示范品种数量29个;筛选出优质品种数量7个;组织“两杂”新品种示范推广面积44.8万亩;亩增收粮10公斤。(10)动物疫病防控:购置二级生物安全柜7台,单道移液器32支。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畜禽疫病监测93476份。规模养殖场(小区)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142件,培训畜禽屠宰检疫检验人员65人,办理屠宰执法案件13件。(11)红河高原特色农产品推介:组织参加农业部及省政府举办的博览会7次、举办第二届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峰会1次、制作专题片2个,开展了2016年示范区资金使用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价招投标工作。

  8、州级预算内前期经费主要产出及效果:完成《云南(红河)现代花卉产业园规划》编制、《红河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初稿)》编制、《红河州现代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报告》课题研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相关附件:红河州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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