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lshwzcbj/2024-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3449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粮食局部门主要职能:(1)负责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州粮食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州级储备粮油的建议;负责全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及组织实施。拟订全州粮食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提出粮食工业新型化、粮食经营产业化、粮食产业园区化、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3)承担州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和调控机制。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州级储备粮油收储、动用的建议;指导县市级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协调中央和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加强对农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降低粮食产后损失。(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承担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5)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州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贯彻落实粮食直补政策,负责军队粮食供应,指导和协调灾区及缺粮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6)负责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全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规范粮食流通程序。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粮食统计制度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制度的落实。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粮食经济产值实现新突破。围绕做优产品、做大产业、做强企业的目标,着力构建“粮食工业新型化、粮食经营产业化、粮食产业园区化”经营体系,我州已初步建成全省粮食流通的重要节点,成为继昆明之外最具收储能力、流通能力、辐射能力的粮食产业化经营示范州,红河粮食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被省粮食局确定为全省粮食产业发展示范总结推广。
(2)抓好粮油购销,保障了供需平衡。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合理布设粮食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不断深化合作内容。
(3)抓好宏观调控,确保了全州粮食安全。根据粮食供求变化,加强市场宏观调控,保障市场粮油供应,全州粮油价格保持稳定,确保了区域粮食安全。一是推进粮食储备制度改革。
(4)抓好实责任制落实,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坚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粮食安全责任,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抓好粮食收购,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加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粮食产业,把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工作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有效推动粮食安全工作和粮食经济的发展,全州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5)抓好军粮供应工作,提高了应急保障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突出战备,军民兼容、部队优先,主副并进、以副补主”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实行军粮定点加工、专库保管、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根据我州驻军情况,在13县市设立军粮供应站,积极筹措粮源,及时落实兑现了军粮差价补贴。各站点统筹配送军粮,做到了军供粮食粮源稳定、质量保证、及时供应。开展了军粮财务、军粮质量专项大检查,军供食品合格率达100%,军粮差价补贴做到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6)抓好依法管粮工作,有效维护了粮油市场秩序。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监督管理,有效地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有效防止不合格粮油产品流入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放心的粮油产品。
(7)完成了争取资金、招商、扶贫等中心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各项中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红河州粮食局、红河州粮油质量监测所、红河州军粮供应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46人。
单位公务用车实有公务执法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720,737.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69,267.89元,占总收入的99.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470.00元,占总收入的0.29%。2017年总收入比上年增加2,142,865.84元,增幅为1.4%,其中,财政拨款比去年同期增加2,621,795.84元,增幅为17%;其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478,930元,减幅为90%。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基本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702,502.16元,为退休人员工资不含入决算收入。项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324,298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78,93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825,351.29元。其中:基本支出7,173,329.27元,占总支出的81.28%;项目支出1,652,022.02元,占总支出的18.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7年实际支出同比减少5,966,666.96元,减幅为40%。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691,036.36元,减幅为9%;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4,833,056.27元,减幅为75%;其他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442574.60元,减幅为87%。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73,329.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1,036.36元,减幅为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在职及离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2,022.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75630.87元,减幅76%,其中:“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比上年同期减少52%;“其他资本性支出” 比上年同期增加2.5%,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项目支出中含有“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项目支出4,37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0,653.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7%。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5524092.36元,主要原因是:一、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社保发放人员经费减少;二、是2016年项目支出中含有“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项目支出4,370,000.00元比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三、是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7,9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213601款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6,45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7%。2080502款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1-2)月退休人员退休费、单位遗属、退职人员等生活补助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2080505款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801款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20,1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补助市县粮食局及下属企业前期项目开发工作经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7,0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859,07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8%。222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4578478.0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日常运行办公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及购买专用材料费、电话费、差旅费、奖励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2220106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支出1244400.6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购买办公设备、检验检测专用设备及检验检测专用材料等相关支出;2220199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36200元主要用于会议费及差旅费等日常办公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元,支出决算为183,848.99元,完成预算的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7,500.00元,完成预算的1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782.99元,完成预算的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566.00元,完成预算的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浪费,使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790.34元,增长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500元,增长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9.78元,下降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9.88元,下降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7,500.00元,占36.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782.99元,占37.41%;公务接待费支出47,566.00元,占25.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7,5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因公出国费用支出67500元,主要为2017年9月单位马智轶局长随云南省粮食局赴英国、西班牙学习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储藏等新进经验,团费共支付675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782.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8,782.99元,其中:包含支付以前年度汽车保险费用20620.64元,支付以前年度汽车维修费用4980元,本年公务汽车运行费用实际发生费用为43182.35元比上年减少37%,运行维护费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下乡到市县粮食执法检查、粮油质量监测工作,开展市场粮油、库存粮油、学校粮油、生产地粮食质量等抽样监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5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5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县粮食局工作人员到局里汇报工作、招商引资项目及上级检查工作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241.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43.4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到市县抽样检查次数增加差旅费、汽车运行费等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局部门资产总额15,093,307.88元,其中,流动资产10,181,025.87元,固定资产4,903,572.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71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47,262.8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549,653.89元,固定资产减少500,8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56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514,652.71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385,882元;报废报损资产31项,账面原值142,42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单位由2220106款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政府采购503298元,其中:红河州粮油质检所购买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专用设备支出444000元;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支出59298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粮食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州委“13611”工作思路和“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为中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推进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协调发展为落脚点,强化调控监管和服务职能,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做大产业、做强企业、做优产品,构建粮食工业新型化、粮食经营产业化、粮食产业园区化经营体系,推进“双百万亩”产业基地、“双百亿元”产业集群总值规划建设,为建成小康红河作贡献。
(一)大力实施“三化”,加快粮食产业发展。一是建设优质粮源基地。二是培育龙头企业,三是打造“红米”品牌。四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粮食行业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一是园区规划建设有序推进。二是仓储设施建设稳步实施。三是军粮项目投入使用。
(三)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研究和安全部署了今年全州粮食工作,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红河州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把粮食安全责任、粮食生产、粮食产业发展、粮食储备等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和有关部门,纳入了州委、州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有效推动了粮食工作的发展,提高了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四)加强宏观调控,确保供需平衡。一是积极开展粮食购销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地方储备规模和承储中央、省级储备粮。三是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四是有效监测粮油市场。
(五)抓好军粮供应工作,提高了应急保障能力。在13县市设立军粮供应站,积极筹措粮源,及时落实兑现了军粮差价补贴。各站点统筹配送军粮,做到了军供粮食粮源稳定、质量保证、及时供应。开展了军粮财务、军粮质量专项大检查,军供食品合格率达100%,军粮差价补贴做到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六)推进依法管粮,维护流通秩序。一是库存粮食和粮油市场监管有力。2017年,全州共开展了各项粮食检查282次数,出动人员978人次,检查企业1502个次。二是粮油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深入。三是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州粮油质监所粮食质量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监测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加强粮油质量监测工作,开展市场粮油、库存粮油、学校粮油、生产地粮食质量等抽样监测工作,2017年,共监测样品515份,代表12万吨,合格率95.5%,有效防止不合格粮油产品流入市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共支出19.5万元,其中:2130599款“农林水支出”列支5万元,按照红财农(2016)138号支付元阳红米产业规划种植补助资金;2220101款公用经费列支蔡德刚、吴居六两位新农村指导员工作经费3万元,其他资金支出列支红河州粮油贸易公司军粮应急食品供应店工作经费2万元;2160299款大宗商品交易前期工作经费9.5万元(拨给红河州粮油 集团责任公司建设直属库2.5万元、红河州粮油 集团责任公司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依据及说明。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根据红财预指(2017)147号死亡抚恤金支出退休人员葛茂秀死亡抚恤金128536元,红财预指(2016)743号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奖励金支付奖励金40000元,合计168536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局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职、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红河州粮食局
2018年7月19日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50000344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