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ggcdhhhnzyzzzzwyhxcb/2025-00008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⑴负责指导全州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联系州社科联;管理和领导州委讲师团。⑵负责引导全州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州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红河日报社、州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实施指导,指导州新闻工作者协会、州新闻学会,对其政治方向、方针和政策方面实施领导。⑶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州文化局、州新闻出版局和州文联,对其政治方向、方针和政策方面实施领导。⑷负责规划、部署全州思想政治工作;代管州文明委办公室;管理州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州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州对外宣传工作;管理红河州民族文化大州建设办公室(州文化体制改革和州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配合州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领导州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⑸会同州委组织部管理州文化局、州新闻出版局、州广播电视局、红河日报社、州文联、州社科联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对各县市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全州宣传文化系统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的工作;负责新闻专业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⑹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对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大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活动的宣传工作。⑺负责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的研究制定;管理州级宣传事业宏观调控专项资金、州级文化事业建设经费、精品制作扶持资金,并提出使用意见;规划、统筹、组织实施全州宣传文化事业的重大发展建设项目;研究、指导全州文化产业的培育、开发的发展。⑻按照中央、省委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州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文化各部门之间的工作;⑼联系州教育局,从宏观上指导全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⑽完成州委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7年,在州委和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州委宣传部充分发挥作为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全年“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一项重点,夯实六大抓手,实现三个提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工作实绩。
(一)贯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我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
1.抓好全州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按照州委“各级书记抓宣传、一切工作到支部、‘三会一课’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开展好各项学习宣传工作。抓好各级党组织学习工作,代州委起草了《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贯彻中央决定及省委实施意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全州各级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党课等开展党的十九大学习1600余次,28万多人次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工作,印发了《红河州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会议期间协调中央、省级媒体刊播我州各行各业、各族群众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闻100余篇(条),组织州级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刊播全州各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闻报道3000余篇(条),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氛围营造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州利用广告牌、LED显示屏等制作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标语6800多条块(处),推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文艺宣传。组织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做好省委宣讲团赴红河州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大会的筹备工作,全州10910党员干部听讲;组织召开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州委宣讲团动员会,州委宣讲团分赴全州各地开展宣讲,州级领导带头开展宣讲工作,全州共计宣讲6806场次,听众达659164人。
2..做好党的十九大前、十九大期间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组织开展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印发了相关新闻应急及舆论管控的文件,加强对各县市、各部门工作情况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报刊、电视、网络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工作,确保了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舆论稳定。
(二)突出宣传纪念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这项工作重点,营造良好节庆氛围
2017年是纪念建州60周年的重要一年,我部作为纪念建州60周年宣传组牵头协调单位,大力推动纪念建州60周年各项宣传工作任务落实,为全州纪念建州60周年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节庆氛围。一是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红河州建州60周年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玉兰厅成功举办,近40家新闻媒体参会。邀请到了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等23家媒体、120余名媒体记者和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刊播各类宣传报道177篇次(含新闻、直播、视频、专版)。二是氛围营造工作。组织州级媒体开设了“喜迎州庆•辉煌60年”“寻找自治州同龄人”“心念红河”“建州60年•红河记忆”“红河故事”“眼中的60年”等专题专栏,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刊播州庆相关新闻及宣传信息近万条,同时完成了州庆活动的直播工作。印发了《庆祝建州60周年氛围营造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主动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大对氛围营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先后多次组织州、县工作人员对蒙自城区、高速公路沿线、庆祝大会会场以及各县市氛围营造工作开展督促检查。三是宣传材料制作。2017年2月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州60周年徽标设计作品,共收到来自全国19个省市区的227件应征作品,推选出了5件入围作品和1件最终选定作品。编制了建州60周年纪念文集《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和纪念画册《红河》,全面展示60年来红河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以及巨大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完成了建州60周年宣传片《云上梯田
梦想红河》和专题片《筑梦红河》的拍摄制作推广工作。州庆期间,宣传片《云上梯田 梦想红河》在各类网络平台的点击量已经突破100万人次。四是开展系列活动。筹措举办了纪念建州60周年成就展,州庆期间红河展览馆每天能够接待约1200名游客入馆参观。成功举办“创意红河”2017首届文化产业博览会,14个部门103家企业参展,认定了33家全州文化产业示范企业,评选14名文化创意名家,文博会吸引13.1万人次到现场观展,成交额达134.6万元。成功举办“红河州建州6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展出180件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各60件)。积极开展“乡愁•红河”评选推介,评选出了30件“乡愁•红河”作品。开展露天电影放映,州庆期间,全州十三市县共放映影片141场,观影群众43400多人次。
(三)夯实落实责任、理论武装、舆论推动、文明建设、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六大抓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推进工作责任压实。印发了《红河州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流程》等文件,州委全年与全州13县市党委和77个州级部门党委(党组)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和承诺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今年7月,我部对全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跟踪问效,并将督查情况向省委和州委作了报告。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由我部起草并向省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送了《红河州2017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并得到了省委李秀领副书记的肯定性批示。加强工作整改落实。印发了《红河州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等整改方案,对中央巡视组及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任务分解,积极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州委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州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12家州级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巡察。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印发了《红河州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加强对全州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确保全州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2.推动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深化。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工作。州委印发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等文件,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开展了8次集中学习活动。全州各级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专题学习668场,参学人员25910人。我部印发了《2017年红河州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州委、州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红河州领导干部读书提能行动方案〉的通知》,已向全州各级各部门推荐了4期推荐书目。认真完成理论研究选题工作。对革除陋习树新风促脱贫工作、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2个方面的专题作调研,并按程序报省委宣传部。持续抓好宣讲工作及宣讲队伍建设。做好省委宣讲团赴红河州宣讲的服务工作,州委宣讲团深入各级各部门进行集中宣讲65场,共计36000余人听讲。各县市宣讲团开展宣讲7300余场,705754余人听讲。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宣讲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全州组建党政领导干部宣讲队伍等4类宣讲队伍,成员共计6259人。
3.推动舆论引导工作有序有效。切实做好网络宣传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等重大主题,积极开展网络宣传。组织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工作,全州共组织215家单位和企业开展自查,通过远程扫描系统对80个政府网站开展远程技术检测,共对102家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网站安全漏洞40个,信息系统安全隐患30个,向存在安全隐患的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开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其完成整改工作。切实做好舆论引导。我部被省委网信办授予“2016年互联网舆情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州委印发了《红河州舆情信息交办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我部全年编报《舆情信息》210期、《宣传信息》26期,监测到涉州舆情950条,交办舆情640件。已经建成覆盖全州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组建了近300人的网评员队伍,组织召开了我州新媒体从业人员和网络意见人士座谈会。2017年2月起,开始实行24小时网络应急值班制度,全力做好网络应急值守工作。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印发《红河州迎接党的十九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等各类宣传方案20余个,统筹州、县两级新闻媒体,认真策划组织实施好“砥砺奋进的五年”、党的十九大、纪念建州6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做好突发热点事件的新闻舆论引导工作,州县两级媒体联动发声,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1月,牵头到红河县甲寅镇组织了2017年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6月,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百位共产党人百篇小传”朗诵会红河专场演出活动。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了全州公安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大力宣传全州公安系统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树了党的十九大代表、全省扶贫先进个人、金平广西寨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刘富珠,党的十九大代表、绿春县大兴镇西城社区党总支书记高招飘等先进典型。配合州委依法治州办等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等社会层面的宣传工作。州委、州政府印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我部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分解再细化,全力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文艺实践活动的通知》,在全州广泛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文艺实践活动。大力推动对外宣传工作。向省委宣传部报送了《2017年红河州新闻宣传重点选题报送方案》,启动了红河州新闻宣传选题库和红河州新闻宣传图片库建设。继续与云南日报和云南广播电视台开展战略合作,继续开展与云南广播电视台合作的“丝路·红河”栏目,用好央视广告扶贫项目,用好与云南电视台合作的“七彩云”平台,加大红河州政治、经济、文化和旅游对外主题宣传。大力协调中央、省级媒体就我州革除陋习、对外开放、精准扶贫、稳增长促发展等重点工作和第二届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峰会、全省2017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组织“砥砺奋进的五年”红河专场新闻发布会及建州60周年专题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工作。做好省级及中央级各类媒体记者来访和文化活动的接待工作,做好州内各类新闻应急突发事件的新闻舆论引导工作,全年省级、中央级媒体上稿量较2016年有了较大增长,外宣工作成效明显。
4.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常抓常新。推动蒙自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召开了蒙自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会,印发了《创城工作任务清单》,对蒙自市开展创城工作开展了集中督查。蒙自创城工作对全州其他县市起到了重大的示范效应,全州创城工作实现全覆盖。红河州地税局等3家全国文明单位和石屏县坝心镇等4个全国文明村镇已获中央文明办通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开展革除陋习工作。印发了《红河州革除陋习促脱贫实施意见》《关于迅速在全州开展“革除陋习树新风”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广泛开展“革除陋习树新风”宣传教育行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州县两级联动开展革除陋习工作,实现了全州移风易俗工作点上开花、全面铺开。切实加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全州13个县市均已完成至少一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或主题街道建设。争取到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5个,下拨经费252万元,并完成考核评估工作,我州共争取到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82所,名列全省第一。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开展第五届红河州道德模范评选,推选出正式候选人20名,丁莲、陈慧英、杨天才被评为第六届云南省道德模范。开展了红河州公益广告创意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开展了“最美家庭”、“红河州第一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5.推动文化建设有声有色。抓好文艺精品创作。报送了音乐剧《火之祭》等4个文艺精品创作项目。争取云南省2017年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资助,推荐的民族舞剧《诺玛阿美》、歌曲《永远的诺玛阿美》、壮族说唱《梦想七彩光》在第八届“云南文化精品工程”评选中荣获优秀作品奖。推进文化项目建设。弥勒太平湖森林文化创意园被评为云南省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对金彩陶瓷•银工艺开发生产项目等5个项目进行了扶持。做好文化品牌推介。做好国家交响乐团赴红河州采风筹备创作《哈尼交响》系列音乐会相关事宜,推荐了开远市三鼎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文化企业参加“云南省文化产业扶贫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组织参赛队到楚雄参加少数民族服装服饰展演,获得两金两银四铜的好成绩。发挥文化工作的社会效应。对14个农民演出团体下达了扶持项目资金40万元。举办红河州银工艺发展座谈会,认真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制定了《红河州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第二批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下拨示范点建设经费576万元,下拨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资金3910万元。启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
6.推动队伍建设又稳又牢。全力推进机构优化设置。州委网信办组建已获得州委批复,待省编办批复后即可开展后续工作,州“两台”合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在全州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开展“讲政治、树正气
、扬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全力抓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内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宣传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4次,参训52人;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3次,参训138人。全面抓好宣传思想人才队伍建设。共批复6个县市11名宣传干部的任用意见,部机关交流处级干部3名。督促全州各乡镇继续选强配齐宣传委员。做好“云岭文化名家”的推荐上报工作。出台了《“红河文化名家”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完成首届“红河文化名家”评选工作。
(四)通过全年工作的开展,实现了“三个提高”
一是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认识和工作水平都有了提高,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州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有了提高,全州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讲政治、树正气、扬新风,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展现了宣传思想文化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有了提高,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落地落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提供了强大社会正能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州委宣传部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951,258.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51,258.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4%,主要原因为省级拨款资金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776,421.64元。其中:基本支出6,877,557.66元,占总支出的38.69%;项目支出10,898,863.98元,占总支出的61.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53%,主要原因为工资及绩效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77,557.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4,233.80,主要原因增加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4%
(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98,863.98元。与上年减少61,233.62,主要原因尾款未付。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具体项目开支
(2)开展工作情况
1.抓好全州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按照州委“各级书记抓宣传、一切工作到支部、‘三会一课’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开展好各项学习宣传工作。抓好各级党组织学习工作,代州委起草了《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贯彻中央决定及省委实施意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全州各级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党课等开展党的十九大学习1600余次,28万多人次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工作,印发了《红河州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会议期间协调中央、省级媒体刊播我州各行各业、各族群众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闻100余篇(条),组织州级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刊播全州各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闻报道3000余篇(条),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氛围营造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州利用广告牌、LED显示屏等制作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标语6800多条块(处),推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文艺宣传。组织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做好省委宣讲团赴红河州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大会的筹备工作,全州10910党员干部听讲;组织召开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州委宣讲团动员会,州委宣讲团分赴全州各地开展宣讲,州级领导带头开展宣讲工作,全州共计宣讲6806场次,听众达659164人。
2..做好党的十九大前、十九大期间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组织开展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印发了相关新闻应急及舆论管控的文件,加强对各县市、各部门工作情况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报刊、电视、网络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工作,确保了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舆论稳定。
(二)突出宣传纪念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这项工作重点,营造良好节庆氛围
2017年是纪念建州60周年的重要一年,我部作为纪念建州60周年宣传组牵头协调单位,大力推动纪念建州60周年各项宣传工作任务落实,为全州纪念建州60周年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节庆氛围。一是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红河州建州60周年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玉兰厅成功举办,近40家新闻媒体参会。邀请到了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等23家媒体、120余名媒体记者和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刊播各类宣传报道177篇次(含新闻、直播、视频、专版)。二是氛围营造工作。组织州级媒体开设了“喜迎州庆•辉煌60年”“寻找自治州同龄人”“心念红河”“建州60年•红河记忆”“红河故事”“眼中的60年”等专题专栏,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刊播州庆相关新闻及宣传信息近万条,同时完成了州庆活动的直播工作。印发了《庆祝建州60周年氛围营造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主动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大对氛围营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先后多次组织州、县工作人员对蒙自城区、高速公路沿线、庆祝大会会场以及各县市氛围营造工作开展督促检查。三是宣传材料制作。2017年2月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州60周年徽标设计作品,共收到来自全国19个省市区的227件应征作品,推选出了5件入围作品和1件最终选定作品。编制了建州60周年纪念文集《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和纪念画册《红河》,全面展示60年来红河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以及巨大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完成了建州60周年宣传片《云上梯田
梦想红河》和专题片《筑梦红河》的拍摄制作推广工作。州庆期间,宣传片《云上梯田 梦想红河》在各类网络平台的点击量已经突破100万人次。四是开展系列活动。筹措举办了纪念建州60周年成就展,州庆期间红河展览馆每天能够接待约1200名游客入馆参观。成功举办“创意红河”2017首届文化产业博览会,14个部门103家企业参展,认定了33家全州文化产业示范企业,评选14名文化创意名家,文博会吸引13.1万人次到现场观展,成交额达134.6万元。成功举办“红河州建州6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展出180件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各60件)。积极开展“乡愁•红河”评选推介,评选出了30件“乡愁•红河”作品。开展露天电影放映,州庆期间,全州十三市县共放映影片141场,观影群众43400多人次。
(三)夯实落实责任、理论武装、舆论推动、文明建设、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六大抓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推进工作责任压实。印发了《红河州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流程》等文件,州委全年与全州13县市党委和77个州级部门党委(党组)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和承诺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今年7月,我部对全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跟踪问效,并将督查情况向省委和州委作了报告。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由我部起草并向省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送了《红河州2017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并得到了省委李秀领副书记的肯定性批示。加强工作整改落实。印发了《红河州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等整改方案,对中央巡视组及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任务分解,积极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州委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州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12家州级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巡察。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印发了《红河州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加强对全州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确保全州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2.推动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深化。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工作。州委印发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等文件,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开展了8次集中学习活动。全州各级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专题学习668场,参学人员25910人。我部印发了《2017年红河州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州委、州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红河州领导干部读书提能行动方案〉的通知》,已向全州各级各部门推荐了4期推荐书目。认真完成理论研究选题工作。对革除陋习树新风促脱贫工作、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2个方面的专题作调研,并按程序报省委宣传部。持续抓好宣讲工作及宣讲队伍建设。做好省委宣讲团赴红河州宣讲的服务工作,州委宣讲团深入各级各部门进行集中宣讲65场,共计36000余人听讲。各县市宣讲团开展宣讲7300余场,705754余人听讲。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宣讲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全州组建党政领导干部宣讲队伍等4类宣讲队伍,成员共计6259人。
3.推动舆论引导工作有序有效。切实做好网络宣传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等重大主题,积极开展网络宣传。组织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工作,全州共组织215家单位和企业开展自查,通过远程扫描系统对80个政府网站开展远程技术检测,共对102家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网站安全漏洞40个,信息系统安全隐患30个,向存在安全隐患的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开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其完成整改工作。切实做好舆论引导。我部被省委网信办授予“2016年互联网舆情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州委印发了《红河州舆情信息交办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我部全年编报《舆情信息》210期、《宣传信息》26期,监测到涉州舆情950条,交办舆情640件。已经建成覆盖全州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组建了近300人的网评员队伍,组织召开了我州新媒体从业人员和网络意见人士座谈会。2017年2月起,开始实行24小时网络应急值班制度,全力做好网络应急值守工作。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印发《红河州迎接党的十九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等各类宣传方案20余个,统筹州、县两级新闻媒体,认真策划组织实施好“砥砺奋进的五年”、党的十九大、纪念建州6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做好突发热点事件的新闻舆论引导工作,州县两级媒体联动发声,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1月,牵头到红河县甲寅镇组织了2017年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6月,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百位共产党人百篇小传”朗诵会红河专场演出活动。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了全州公安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大力宣传全州公安系统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树了党的十九大代表、全省扶贫先进个人、金平广西寨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刘富珠,党的十九大代表、绿春县大兴镇西城社区党总支书记高招飘等先进典型。配合州委依法治州办等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等社会层面的宣传工作。州委、州政府印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我部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分解再细化,全力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文艺实践活动的通知》,在全州广泛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文艺实践活动。大力推动对外宣传工作。向省委宣传部报送了《2017年红河州新闻宣传重点选题报送方案》,启动了红河州新闻宣传选题库和红河州新闻宣传图片库建设。继续与云南日报和云南广播电视台开展战略合作,继续开展与云南广播电视台合作的“丝路·红河”栏目,用好央视广告扶贫项目,用好与云南电视台合作的“七彩云”平台,加大红河州政治、经济、文化和旅游对外主题宣传。大力协调中央、省级媒体就我州革除陋习、对外开放、精准扶贫、稳增长促发展等重点工作和第二届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峰会、全省2017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组织“砥砺奋进的五年”红河专场新闻发布会及建州60周年专题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工作。做好省级及中央级各类媒体记者来访和文化活动的接待工作,做好州内各类新闻应急突发事件的新闻舆论引导工作,全年省级、中央级媒体上稿量较2016年有了较大增长,外宣工作成效明显。
4.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常抓常新。推动蒙自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召开了蒙自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会,印发了《创城工作任务清单》,对蒙自市开展创城工作开展了集中督查。蒙自创城工作对全州其他县市起到了重大的示范效应,全州创城工作实现全覆盖。红河州地税局等3家全国文明单位和石屏县坝心镇等4个全国文明村镇已获中央文明办通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开展革除陋习工作。印发了《红河州革除陋习促脱贫实施意见》《关于迅速在全州开展“革除陋习树新风”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广泛开展“革除陋习树新风”宣传教育行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州县两级联动开展革除陋习工作,实现了全州移风易俗工作点上开花、全面铺开。切实加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全州13个县市均已完成至少一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或主题街道建设。争取到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5个,下拨经费252万元,并完成考核评估工作,我州共争取到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82所,名列全省第一。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开展第五届红河州道德模范评选,推选出正式候选人20名,丁莲、陈慧英、杨天才被评为第六届云南省道德模范。开展了红河州公益广告创意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开展了“最美家庭”、“红河州第一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5.推动文化建设有声有色。抓好文艺精品创作。报送了音乐剧《火之祭》等4个文艺精品创作项目。争取云南省2017年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资助,推荐的民族舞剧《诺玛阿美》、歌曲《永远的诺玛阿美》、壮族说唱《梦想七彩光》在第八届“云南文化精品工程”评选中荣获优秀作品奖。推进文化项目建设。弥勒太平湖森林文化创意园被评为云南省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对金彩陶瓷•银工艺开发生产项目等5个项目进行了扶持。做好文化品牌推介。做好国家交响乐团赴红河州采风筹备创作《哈尼交响》系列音乐会相关事宜,推荐了开远市三鼎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文化企业参加“云南省文化产业扶贫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组织参赛队到楚雄参加少数民族服装服饰展演,获得两金两银四铜的好成绩。发挥文化工作的社会效应。对14个农民演出团体下达了扶持项目资金40万元。举办红河州银工艺发展座谈会,认真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制定了《红河州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第二批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下拨示范点建设经费576万元,下拨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资金3910万元。启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
6.推动队伍建设又稳又牢。全力推进机构优化设置。州委网信办组建已获得州委批复,待省编办批复后即可开展后续工作,州“两台”合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在全州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开展“讲政治、树正气
、扬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全力抓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内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宣传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4次,参训52人;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3次,参训138人。全面抓好宣传思想人才队伍建设。共批复6个县市11名宣传干部的任用意见,部机关交流处级干部3名。督促全州各乡镇继续选强配齐宣传委员。做好“云岭文化名家”的推荐上报工作。出台了《“红河文化名家”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完成首届“红河文化名家”评选工作。
(四)通过全年工作的开展,实现了“三个提高”
一是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认识和工作水平都有了提高,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州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有了提高,全州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讲政治、树正气、扬新风,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展现了宣传思想文化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有了提高,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落地落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提供了强大社会正能量。(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76,421.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8,612.99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94,58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5%。主要用于新闻宣传、文化产业培育、社会宣传、理论宣传、精神文明创建、舆情信息建设、宣传干部能力提升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88,87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州庆各类宣传文化活动;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6,18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障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宣传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宣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6,7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30,731.33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233.33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498.00元,完成了预算。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控制和削减各类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30,731.33元,下降82.24%,主要原因为车改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233.33元,下降90.78%,主要原因为车改节约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498.00元,较上年增加11.54%,主要原因为州庆接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车改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233.33元,占47.60%;公务接待费支出68,498.00元,占52.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233.3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233.3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宣传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49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4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记者、外聘专家学者、创作人员、广告文化产品设计制作人员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428.83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主要原因分析支付上年公用经费尾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等办公费用,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维护、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部门资产总额8,256,518.63元,其中,流动资产5,337,058.21元,固定资产2,847,460.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2,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8,256,518.6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5,337,058.21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847,460.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72,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信息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精神及省州对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以及省委宣传部开展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严格拟定候选项目。按照省委宣传部及财政部门工作安排,把省级项目资金作为2017年度绩效考评项目,在考评项目中,由各归口业务科室先自评,再配合省委宣传部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考评,最后认真听取省委宣传部及财政部门反馈绩效评价意见。
3、及时部署考评工作。按照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考评方案等规定,召集了考评项目单位财务负责人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布置会议,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全面领会精神,协调好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财务和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实施部门等之间的关系;确定绩效联络员,为下一步全面收集整理并准确如实地提供绩效考评工作所需的数据资料,按照省委宣传部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客观公正的撰写绩效考评报告做准备。
4、全面开展绩效考评。为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合省委宣传部委托的机构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民意调查、综合评价、反馈意见等方式展开。
5、强化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束后,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执行单位,并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节能减排支出、无线电专项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工业项目前期费等。
附件: